中央苏区县申报程序
中央苏区县申报程序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国家正在研究制定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为争取国家更多的政策支持,加快老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开展中央苏区县申报核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全国部分省市县正在抓紧组织开展原中央苏区县的申报核定工作。其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中央苏区,亦称“中央革命根据地”,是指在1929年至1934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赣南和闽西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全国13块革命根据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块。是全国苏维埃运动的中心区域,在土地革命战争中发挥了最重要的作用,在我党历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中央苏区经历了奠基、形成、兴盛以及丢失后部分转为游击区的艰苦历程,其范围不仅包括中央苏区形成后并发展到鼎盛时期的区域,而且包括前期的赣西南、闽西等革命根据地的区域以及后期艰苦卓绝的三年游击战争区域。我国原中央苏区的范围涉及多个省、县(市、区),有的全部属于,有的部分属于,随着近几年党史界的学者、专家对中央苏区范围的深入研究,中央苏区范围有所扩大。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好申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中央苏区县的申报核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严肃工作,不仅要做出科学的论证,还必须得到中央党史研究室的确认。各地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革命烈士和老区人民负责的态度,按照“规范、严谨、准
确”的要求,参照民政部、财政部1979年6月24日下发的文件规定的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革命老根据地划分标准,在广泛收集相关革命历史文献、有影响的革命老同志的回忆材料、禁用词语方面的文献资料以及革命历史文物遗迹实物图片资料等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翔实的研究论证。
三、工作分工
申报核定工作由发展改革委居中协调,史志办和老建办积极配合,三部门共同负责,共同做好与当地党委、政府的汇报沟通工作。申报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围绕申报核定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史料的收集和申报材料的上报。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程序。由县(市、区)党委、政府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史志办、老建办,市发展改革委、史志办、老建办核实后分别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党史研究室、省老建办。
2、材料要求。
一是县(市、区)党委、政府的申请核定报告。
二是县(市、区)关于申报中央苏区县的考证材料(概述)。 重点包括本县(市、区)武装斗争情况、党组织建设及活动情况、苏维埃政权建设情况、苏区范围及时间、对革命的牺牲和贡献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考证的史料必须全面、真实、准确,论证有说服力,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附件。
包括相关革命历史文献、相关革命历史文物、老同志的回忆材料、禁用词语方面的文献资料、建国后各级党委、政府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文件、详细的书苏维埃区域示意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