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文件序号.标点.汉语拼音规范用法
序号、标点、汉语拼音规范用法
一、公文发文号的正确使用
公文发文号中,年份外的括号应用中括号“ „ ‟ ”,而不用小括号“(
)”或方括号“[
]”。
如:苏教办(2004)5号
(错误)
苏教办[2004]5号
(错误)
苏教办„2004‟5号
(正确)
二、文字材料中序号标点的正确使用
1. “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2. “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3“1”、“2”、“3”和“A ”、“B ”、“C ”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 ”),而不该用顿号(“、”)或其它。
4. 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5. 一) 层次的划分要通篇划一,一般不宜超过四层;(二) 采用的序号要注意符合通行习惯。一般情况下,第一层为“一、
二、三”,第二层为“(一)(二)(三) ”,第三层为“1. 2.
3. ”,第四层为“(1) (2) (3)”。
三、年份的正确用字
年份如用“二OO四年四月”的方式表述,则中间的“O”不能写成阿拉伯数字“0”或英语全角字符“o ”,应该用汉子中的〇,拼音“ling ”。
四、汉语拼音注音的正确使用
1. 大小写:句子的首字母大写;诗行的首字母大写;专有名词每个词首字母大写;标题可以全部大写。
2. 分连写:词内连写,词间分写。
五、正确区分连接号和破折号
1. 凡文中使用连接号的应使用“~”,而不使用“──”或
者“—”。
如:2004年3月~5月中的“~”,不用“──”或“—”。
2. 凡文中使用破折号的应使用占两个空格的“──”而不用“~”或只占一个空格的“—”。
如:再接再厉,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2004年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六、关于首行缩进。
请注意,每一个段落或者标题都必须首行缩进。包括表格中的句子,也要求首行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