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以及我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精神,把安全工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有效的进行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施工中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奖罚管理制度。
一、 工程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戴安全帽的不得进入现场,若发现未戴安全帽者一人一次罚款20元。
二、 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人员不准穿硬地鞋和带钉易滑的鞋,严禁酒后上班,违反以上条款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三、 高空作业人员,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并高挂低用,违章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四、 工程施工必须按规定搭设脚手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层1、5米以上,且杆件材质、杆件接头、剪刀撑绑扎、连墙件数量、安全网张设必须符合要求。架体必须在距地面3~4米处设置一道安全防护层,操作层应满铺脚手板,距墙体小于200mm,使用立网防护,采用全封闭施工。不符合要求的,每栋楼一次罚款500~1000元。接料平台无防护一处罚款200元。接料平台或提升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处一次罚款200元。
五、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四口”安全防护布置不符合要求的一处一次罚款50元。
六、 各施工现场,都要设置安全宣传标语、警示牌,标牌等,没有设置的一次罚款100~200元。
七、 各场区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挂设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姓名,且专人操作。危险部位要装防护装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保护装置符合使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处一次罚款100元。
八、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违章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九、 各种机械设备不得带病运转,起重机械必须要有“二保险,四限位”装置,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起吊物料跨越障碍物距离不小于2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施工,违章者一次一项罚款100元。提升架安全绳、安全门、停靠装置、限位开关等应齐全有效,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次罚款100元。
十、 施工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极保护”,线路布置要合理,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保护,闸刀、开关、箱锁齐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每项一次罚款100元,用其他导体代替保险丝的一处一次罚款1000元,电缆电线顺地拖、一把抓一处一次罚款300元。违规使用胶质线每处罚款100元。
十一、 对于工地上使用的氧气瓶、油桶以及乙炔发生器等必须有安全措施,易燃易爆的物品距离不得少于10米,并要有专人持证操作,不得擅自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十二、 配电房要做到防火、防潮、防水、防漏以及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防火消防器材,配电盘上的配件及装置应符合安全要求,装置合理。且有供电系统图、控制开关标示、警示牌,不符合要
求的除整改外,每次罚款300元。
十三、 各场区加工车间、仓库等要做好防盗和安全消防工作,消防设备和器材要按规定配备和装置,不符合要求的一次罚款100元。
十四、 对于脚手架搭设、特种设备安装等应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一处一次罚款500元。 十五、 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协助队长做好班组安全检查工作和落实防范措施。对安全生产好的班组安全员给予奖励100~200元,对安全生产差的班组安全员处罚50~100元。
十六、 对于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施工队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于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一次性给予奖励1000元,对于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追究相应的责任。
如工地发生上述违规违章和做法的,除按本《制度》处罚外还应按指令限期整改达标,否则将加倍处罚。上级部门到工地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