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北京市分行批量代理扣款委托书
02-17
(正面)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批量代理扣款委托书
收款单位名称:中国铁路工会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且本人已全部阅读并同意遵守本委托书背面所列客户须知。
(背面)
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代理扣款委托客户须知
代理扣款业务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下称“交通银行”)为方便委托人缴纳相关费用,通过为委托人建立代收签约关系向委托人及收款单位提供金融服务。为维护委托人、收款单位和交通银行三方合法权益,特做出以下须知:
一、委托人本人委托交通银行从本人在交通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下称“账户”,账号见正面)中扣划资金,划入本委托书正面指定的收款单位账户中,用于本代理扣款款项。每次代理扣款具体的扣划时间及金额,无须事先经委托人本人确认而按收款单位提供给交通银行的加密电子数据执行。如因存款余额不足,造成扣款日扣款不成功,后果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二、本人已阅读并了解以下“银行特别提示”内容: ⒈当存款余额小于扣款金额时,将不能为您进行款项的划扣,为确保按时扣划指定款项,您指定扣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在扣款日应大于扣款金额。
⒉若您与交通银行签署多项委托代收协议,扣款顺序由交通银行确定。
⒊由于不可抗力或系统网络故障等原因或因账户处于非正常状态,导致不能扣款的,交通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⒋若交通银行依据与收款单位签订的协议拒绝或无法完成代收,导致不能扣款的,交通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⒌交通银行是收款单位的代理人,对非交通银行过错造成的划账或批量代收金额损失,由委托人本人与收款单位之间解决,交通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