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AHP方法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摘要】 金融生态环境是制约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采用层次分析法分析研究影响和制约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各种因素,及各相关要素间的关系。认为,经济发展水平、银行业发展、法律制度完善程度、政府干预、中介发展和法制环境等是影响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因此,优化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必须大力推进经济和金融发展,强化政府干预,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完善法律法规制度等。 【关键词】 层次分析法 中国―东盟自贸区 金融生态 影响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因素,不仅指影响自贸区金融业发展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人口和自然等外部因素,同时也包括金融制度、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等金融系统内部各要素。它们是通过信用链条和资金媒介形成的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系统。目前,对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研究稀少,而加强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促进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十分重要。鉴于此,本文运用层次分析法分析研究影响和制约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各种因素及各相关要素间的关系,以期找出影响和制约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根本因素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 一、影响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 中国―东盟自贸区是一个涵盖11个国家、19亿人口、GDP高达6亿美元的巨大经济体,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发展中国家间最大的自贸区。自贸区作为各成员国经济往来的纽带,自然会形成自身独特的金融生态系统。因此,非常有必要研究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及其影响因素。金融生态环境是自贸区金融生态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和保障,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可以降低自贸区各成员国的交易成本和金融风险,促进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提高金融效率,同时给自贸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服务自贸区经济的发展。根据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自身的特点,并借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生态课题组共同编写的《中国城市金融生态环境评价报告》所用的评价指标,确定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以金融主体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以法规、制度为保障,以信用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国家干预)、货币体系(货币兑换与结算)和金融市场体系为支撑的、各因素互相影响、相互制约的有机系统。 二、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影响因素评价 1、评价方法简介 采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进行评价和研究。AHP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它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系统,按照分解、比较判断、综合的思维方式进行决策,应用范围十分广泛。 (1)区间数层次分析法的判断矩阵。由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的多样性以及评判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不确定性AHP改变了传统AHP中评估专家在构造矩阵是,比较的结果只是介于1/9与9之间的1个确定数字的模式,而采用1个区间数来加以量化,这样就较好地解决了数值描述与实际状态不相符的问题。根据层次分析法1―9标度来定区间数判断矩阵A(aij)n*n,其中aij=[a― a+]为区间。设矩阵A=(aij)n*n,若对i、j=1、2,...,n均有ij=[a―a+]为区间数,aij=1/aji,且1/9≤a―≤a+≤9,则称A为区间数判断矩阵。 (2)区间数单因素排序权重的确定。根据区间数特征根方法,可以得到求区间数判断矩阵的单因素权重的步骤,及对给定的区间判断矩阵A=[A―A+]。计算步骤:先求A―、A+属于其最大特征值的具有正分量归一化特征向量x―、x+,再根据A―=(a―ij)n*n,计算k和m,最后计算单因素权重向量w=[kw―mw+]。 (3)区间数综合评价排序权重的确定。因素层指标通过准则层中各层相应父节点指标权重的传递,得出其对目标层的权重。具体步骤是先求解各层判断矩阵得到局部权重,再计算方案对上一层属性的权重。 2、区间数层次分析法的具体运用 根据已有研究者对影响因素的影响度的确定和征求相关专家意见对各因素的影响度进行评价,作为进行两两影响因素进行比较的依据。分析过程如下。 (1)建立层次结构模型。根据专家意见和工作实践,对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所涉及的因素进行分类,构造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结的递阶层次结构。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分三层:第一层为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整体水平这一总目标A;第二层准则层,包括经济基础B1、金融发展B2、中介服务B3、信用环境B4、法规、制度B5、国家干预B6、货币流通B7、贸易结算B8共8项指标;第三层指标层,主要包括发展水平C1、可持续发展能力C2、开放度C3、人民生活及保障水平C4、产业结构C5、开放度C6、银行业发展C7、证券保险业发展C8、金融监管C9、中介发展C10、中介监管C11、服务体系完善度C12、商业信用C13、社会信用C14、银行信用C15、法制环境C16、法律制度完善程度C17、执法能力C18、企业、产品审批管制C19、跨境产品贸易税C20、政府干预C21、行政效率C22、货币认可度C23、货币真伪辨识度C24、汇率C25、结算方式C26、结算制度健全度C27、贸易水平C28。在评价指标体系中,既有定量化因素,又有定性化因素,且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是以尽量少的指标反映最主要和最全面的信息。 (2)构造比较尺度。依据比较的尺度和判断原理,运用模糊数学理论得到如下比较尺度:“1”指同等重要,即两个要素具有同等的重要性;“3”指稍微重要,即一个要素较另一个稍微重要;“5”指相当重要,即根据经验与判断,强烈倾向于某一要素;“7”指明显重要,即实际上倾向于某一要素;“9”指绝对重要,即一个要素明显强于另一个要素。“2”、“4”、“6”、“8”是用于上述标准的折中值。 (3)区间数层次分析。根据AHP标度法,对同层次因素之间相对其上层因素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得到的区间数比较结构构成区间数判断矩阵。运用yaahp层次分析软件,得到区间数比较结果构成区间数判断矩阵,计算出各准则层、指标层的单因素权重,最终计算出综合评价权重,如表1。 以上各判断矩阵均通过一致性检验,因为其CR值都小于0.1,其随机一致性指标如表2。 由表3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准则层各因素B1―B8区间数权重中B1[0.3104,0.4]的权重最大,说明经济基础是影响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最重要因素。第二,B1的指标层中C1的权重[0.4302,0.4497]区间最大,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对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影响最大。第三,除了经济发展是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最重要因素外,金融发展水平也是一个影响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其区间数权重B2[0.233,0.2368],其中银行业发展C7的影响最大,其区间数权重[0.4824,0.6081]。此外,法律制度完善程度、C17政府干预C21、金融中介发展C10和法制环境C16等因素对金融生态环境影响也很大。第四,准则层中比较重要的因素有国家干预、法规制度和信用环境,其区间数权重分别为[0.0828,0.1623]、[0.0828,0.1062]和[0.0786, 0.0889]。国家干预和法规制度的区间数权重几乎相等,说明二者对金融生态环境影响的重要程度大致相同。 三、结论和政策建议 1、基本结论 (1)研究结果科学、准确、符合实际。由实证分析可以看出,本文建立的评价模型是面向目标和面向过程相统一的。除了可以得到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综合评价权重外,在逐级评价过程中,还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准则层中,对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影响比较重要的因素有经济基础、金融发展、国家干预、法律制度和信用环境等;指标层中,比较重要的影响因素有经济发展水平、银行业发展、法律制度完善程度、政府干预、金融中介发展和法制环境等。第二,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组成要素中各方面的发展状况及其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如自贸区金融发展中的金融发展深度、银行业、证券保险业等;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各组成要素的发展状况及其对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如经济基础、信用环境、法律法规制度和国家干预等。根据评定过程中得到上述研究结果,可以分析影响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进而针对性地做出决策,从而解决主要矛盾,确保更好地优化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 (2)构建了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层次分析法基本原理建立了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确定28个评价指标,并利用层次分析法计算指标权重,且通过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确定合理的权重。 (3)运用评判模型研究了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影响因素。用层次分析法和区间数理论建立评判模型对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分析,避免了因素过多而难于分配权重的弊端,也避免了单因素决策的片面性,能够做出更为科学、准确、有理论依据的判断。 2、政策建议 (1)深化中国与东盟各国的合作与交流,大力推进自贸区经济发展。研究和实践均证明,经济是金融发展和金融环境优化的物质基础,优化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必须把发展经济放在首位。经济发展推动金融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优化,金融发展和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反过来又会促进经济发展,最终实现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良性互动。而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自贸区内各成员国的合作与交流,尤其是中国与东盟国家的合作与交流。 (2)推力推进制度创新,完善自贸区的法律法规制度。法律法规制度是经济与金融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影响和制约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优化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必须推进制度创新,构建自贸区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可以考虑成立由自贸区各国参与的金融监管与协调机构,根据国际法和国际准则,共同研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3)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社会信用体系。成立由中国―东盟各国参与、信息共享的自贸区征信体系,包括信用制度、管理机构、征信机构、信用文化与信用教育机构以及信用数据库建设等内容。尽量使自贸区各国政府达成共识,取得自贸区各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这是构建中国―东盟自贸区信用体系的首要条件;由自贸区各国共同参与成立信用管理机构,并由该机构负责与自贸区内各国政府磋商、协调和沟通,制定相关信用管理制度,征集信用数据资料,组织并实施信用教育,宣传推广诚实守信的信用文化,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由自贸区各国共同参与、共同投资构建信息共享的信用网络和信用数据库。 (注:本文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下西南边疆离岸金融中心布局研究》(项目号:11BJY144)和广西区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基金项目《基于生态理论的中国―东盟自贸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研究》(项目号:13FJY002)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张震:基于生态学的金融决策系统的模型构建与分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10(3). [2] 王文青、齐卫: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关键影响因素的辨识与分析[J].中国农学通报,2010(5). (责任编辑:柯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