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商ROHS资格认可的通知
关于供应商ROHS资格认可的通知
尊敬的供应商:
感谢贵公司对龙海公司的一贯支持!环境问题的重要性正变得日益显著,对有关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要求也在逐渐增强;这种趋势正被各种法律、法规具体化。ROHS指令自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非常感谢各供应商在ROHS认证管理上的配合和支持,为了能持续的作好ROHS管理工作,严格按照ROHS指令的管理要求,特提出以下要求请务必落实:
1.我们希望贵公司能保证向我司提供的零部件不包含ROHS指令禁止使用的物质,不管它们是来自贵公司、贵公司的附属公司还是直接或间接通过第三方实现合作的联营公司。我们将要求贵公司签订《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保证书》请填妥盖章后交回给我公司。(原件)
2. 为了证明贵司所提供的物料符合ROHS要求,请贵司在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ROHS检测报告(合格的检测机构-如SGS、Intertek、TUV等;检测结果符合ROHS要求、报告清晰、无缺页、报告编号一致、*报告在有效期内等)。
3.贵司在来货时的外包装箱上必须贴上贵司的ROHS物料标识,以示识别(ROHS标识避免采用红色、黄色等警告色。推荐绿底黑字)。
4.我司每年的元月份对供应商的ROHS资格进行审查,对于ROHS检测报告过期或将要过期的要求供应商重新进行检测并提供最新有效的检测报告,供应商接采购通知15个工作日内必须重新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否则来货将予以拒收.
注: *我司规定的报告有效期为一年,超过有效期的检测报告视为不合格,必须得重新提供,如2007年2月10日首次供货,ROHS检测报告的检测日期为2006年2月11日则此报告为不合格。超过有效期的检测报告我司ROHS小组工作人员会要求采购通知贵司重新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贵司在接到通知15个工作日内必须重新提供,否则后续供货将予以拒收,以不合格物料处理。如我司对贵司所供物料进行抽查发现贵司违反ROHS指令要求使用禁止物质,我司将以诚信问题对待,保留追究经济处罚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若贵公司对上述的环保要求无法达到或提供保证,应于接到此书面通知3日内用书面通知中兴新地通信器材有限公司。
十分感谢对我们的理解和合作。
谨上
深圳市龙海精工有限公司
签发日期:__08__年 __1__月___1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