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排管土建工程作业指导书
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电力 电缆排管工程作业指导书
目录
第一章 施工准备工作作业指导书 第二章 工程定位放样作业指导书
第三章 排管基槽开挖与回填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四章 排管混凝土垫层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五章 排管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六章 排管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七章 排管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八章 排管敷设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九章 工井基坑开挖与回填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章 工井混凝土垫层作业指导书 第十一章 工井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二章 工井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三章 工井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四章 接地及电缆支架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十五章 电力排管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施工作业顺序
1.1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1.2施工现场核查与工程协调 1.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第二节 施工准备工作具体要求
2.1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1.1电力电缆排管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2.1.2当建设、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由错误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
2.2施工现场核查与工程协调
2.2.1 施工前应进行现场调查,掌握沿线下列情况和有关资料: 1)各种地下公用事业管线的情况(包括电缆),必要时可采用一起探测或开挖样洞予以核实; 2)地下、地上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情况; 3)施工范围内的绿化设施或树木;
2.2.2开工前应召开施工配合会议,按有关规定办好各种工程许可执照,经有关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
2.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2.3.1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3.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说明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施工方法、以及确保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和采用新技术的措施;
2)施工设计图,主要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施工工艺图等;
3)施工计划表,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计划表、机具设备需求计划表、劳动力及技术工种计划表等。
2.3.3对工程关键部位应编制专门的施工方案。
2.3.4施工组织设计并必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没有完成审批程序的工程均不得施工。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1.2 《工程测量基本术语标准》GB50228-96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专业测量员、施工员、质量员、4.5级别以上本工种人员。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排管中心线定位 3.2 基坑抄平
3.3 垫层中心投点的抄平 3.4 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的测量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采用平行线法进行排管放样,测法是先找出道路中心线,再用经纬仪测投直角,根据设计给定的排管中心线同道路中心线的关系,测定排管中心线。
4.2 基坑(槽)开挖接近至设计标高时,在基坑(槽)的四壁或者坑(槽)底边沿及中央打入小木桩,在木桩上引测同一高程的标点,从这些小木桩向下挖同一深度,修整坑(槽)后进行下一工序作业。
4.3 垫层混凝土凝固后,应进行中心点投测,由于基坑(槽)较深,投测中心经纬仪必须置于基坑旁,照准基础中心线的两端点,用正倒镜法,先将经纬仪的中心导入中心线内,而后进行投点,并弹出墨线。
4.4 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的测量容差(mm)应符合表3-1规定: 表3-1支模和浇筑混凝土的测量容差(mm)
第三章 排管基槽开挖与回填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专业挖机手。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基槽开挖、土方平衡 3.2 支撑列板 3.3 基槽底部处理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沟槽开挖应根据排管管位中心线和沟槽宽度放出沟槽开挖边线,有支撑沟槽宽度为排管横断面设计宽度两边各加0.5m工作面。
4.2 沟槽开挖与支护断面形式的确定应根据地形条件、土质类别和性质、地下水位情况、附近地面建筑物的地下管线的位置及开挖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后选择而定。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形空旷、地下水位较低、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沟槽开挖深度不超过3m、有较好的堆土场地时,可不设支撑,采用梯形槽断面。
2)施工环境狭窄、周围地下管线密集的施工场合开挖的沟槽应选择直槽断面,开挖深度小于3m的沟槽应采用横列板支护,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的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 4.3 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和机械挖土。
4.4人工挖土适用于市区、里弄等场地较小、管线密集的地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分布不得过密,以每隔2.5m 的距离为宜; 2)挖土面应形成阶梯型断面,做好自然排水。 4.5机械挖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遇到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应尽可能临时迁移,如无法移动,必须人工挖土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加固措施;
2)机械挖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严禁站在挖土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以内; 3)挖土与支撑应互相结合,机械挖土后必须及时支撑;
4)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超挖或扰动地基,槽底以上30cm必须人工修整。
4.6 采用梯形槽断面开挖施工时,边坡应稳定,深度在3m 以内的沟槽边坡应符合表4-1规定。
4.7 采用直槽断面开挖施工时,挖土深度载1.2m时必须撑好头道挡板,以后挖土与撑板应交替进行,直至设计标高。地质情况特殊,地下管线复杂时应满堂支撑。
4.8 横列板应采用组合钢撑板,其尺寸为厚6.0-6.4cm,宽16-20cm,长30-400cm。竖列板应采用木撑板,其尺寸为厚10cm,宽20cm,长250-300cm。
4.9 横列板应水平放置,板缝严密,板头应齐整,深度应到达沟槽底部。每块横列板不少于两块竖列板支护,确保受力均匀。
4.10 最下面的一块竖列板应插至沟槽底部,在拆除底档铁撑柱进行排管或工井扎钢筋、立模时,可用砖块或短木垫在混凝土基础与竖列板之间。
4.11 铁撑柱两头应水平,每层高度应一致,每块竖列板上应不少于两只铁撑柱。
4.12 铁撑柱的水平间距应不大于2m,铁撑柱的钢管套筒不得弯曲,支撑应充分纹紧,上下应设安全梯严禁攀登支撑。
4.13 沟槽回填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cm的石块应剔除。
4.14 横列板拆版和覆土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逐层进行,拆版和覆土应交替进行,当天拆版应做到当天覆土当天分层夯实。
4.15 挖至排管设计标高后,应在基槽底部的两侧开挖排水沟,保证基槽排水畅通,不积水。 4.16 排管沟槽每间隔35m设置竹箩集水井一座。
第四章 排管混凝土垫层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例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与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4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5-1的规定。
4.9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也不得有漏浆或失水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0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站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标5-2的规定。
表5-2 混凝土浇筑延续时间(min)
4.12基坑(槽)两侧附近如有低于地基的孔洞、沟、井等,应在未做混凝土垫层前加以填实加固。
4.13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
第五章 排管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模板制作。 3.2 模板安装。
3.3 模板成型后清理。 3.4 模板成型后的测设。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模板拼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证结构各部位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构造简单,便于装卸,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及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 4)周转使用多,材料损耗少。
5)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表面平整。 6)木模板的板条宽度不宜大于200mm。
7)配置模板尺寸时,要考虑模板拼装接合的需要,适当加长或缩短某一部分长度。 8)模板配置完成后,要对不同部位模板进行编号,写明用途,分别堆放。
9)模板原料和成品的堆放,应注意防水、防潮、堆放平整,以防腐烂和变形。 4.2 管道模板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有支撑的沟槽内,立模前必须在达到设计强度50%的底板两侧用短木方或砖块均匀分布撑牢竖列板等保护结构,方可拆除其上方的水平支撑; 2)模板表面应涂抹脱模剂;
3)模板成型后,内部应无任何杂物; 4)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规定。
4.3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达到设计强度75%时方可拆除。
4.4 模板加工、拼装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和预防措施: 1)模板位置偏移; 2)模板标高发生差错;
3)模板形状、尺寸有误; 4)模板隔离剂引起的缺陷; 4.5 排管模板安装见图6-1:
列板
图6-1 排管模板安装图
第六章 排管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过程》JGJ18-96 1.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及电焊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钢筋检验。 3.2 钢筋制作。 3.3 钢筋绑扎。 3.4 成型钢筋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钢筋的型号、规格、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 4.2 钢筋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3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不得由绣皮、油渍、油漆等污垢;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调直后表面伤痕及锈蚀不应使钢筋截面积减少。 3)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由裂纹或断裂等现象。 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符合表7-1的规定。
表7-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4.4 钢筋接头的方法、形式、部位、数量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 4.5 钢筋骨架的绑扎不允许变形,缺扣、松扣不应超过10%,且不应集中。 4.6 受力钢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6mm。 4.7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偏差不应超过±5mm。 4.8 箍筋、构造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4.9 严禁钢筋绑扎使单孔构成铁磁回路。
4.10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见表7-2:
表7-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2.当II、III级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增加5d采用;
3.当螺纹钢筋直径d大于25mm时,其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按表中数值减少5d采用;
4.在任何情况下,纵向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受压钢筋的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5.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C20时,I、II级钢筋的搭接长度按表中C20的数值相应增加10d,III级钢筋不宜采用。
4.11 钢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均必须进行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及预防措施: 1) 条料弯曲; 2) 钢筋表面损伤; 3) 剪断尺寸不准;
4) 钢筋调直切断时被顶弯; 5) 钢筋连切; 6) 箍筋不规方; 7) 成型尺寸不准; 8) 成型钢筋变形;
9) 钢筋代换后根数不能均分。
4.12 采用绑扎接头时,受拉区域内的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作弯沟。 4.13现场绑扎钢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规定的尺寸、兼具定位和绑扎; 2)绑扎的铁丝头应向内弯;
3)钢筋的交叉点可每隔一根相互程梅花式扎牢,但在周边的交叉点,每处都应绑扎; 4)箍筋转角与钢筋的交叉点均应扎牢,箍筋的末端应向内弯; 5)钢筋的底部和侧部均应安置水泥砂浆垫块;
6)绑扎好的钢筋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绑好的钢筋上下不得践踏或放置重物。 4.14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5mm。
第七章 排管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是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4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及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得用海水拌混凝土。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5-1的规定。 标5-1
4.9 排管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必须具备混凝土施工记录,其中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试块数量(不少于2组,每组3块),编号及试压结果报告。 4.10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也不得漏浆或失水沼由分层离析现象,
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1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8-2的规定。 表8-2 混凝土浇筑延续时间(min)
1)施工前应对模板。钢筋等进行检查;
2)混凝土的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大于2m时应采用滑槽或导管;
3)在采用插入式振捣时,混凝土浇筑的厚度时振捣器作用部分的1.25倍; 4)排管部分的混凝土必须分层浇筑。 4.13 混凝土振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振捣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与预埋件;
2)捣固时间应控制在25-40s,应是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 3)插入式振捣器应垂直或略微倾斜插入,快插慢提,边振边提;
4)插入式振捣器应采用220V
Φ25mm或Φ35mm手提式振捣器,用220V手提式振捣器或用直径不大于Φ35mm的插入式振捣器对排管混凝土进行有秩序的振捣,确保混凝土的密实,不得漏振。
4.14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4.15 使用混凝土泵车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强模板刚度和支撑强度;
2)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间宜控制在25s内。 4.16 混凝土浇筑层的厚度见表8-3 表8-3 混凝土浇筑层厚度
4.17 混凝土如不能一次浇筑完毕,必须留施工缝,但每段排管中分层浇筑混凝土必须一次完成。当重新分层排管浇筑混凝土时,应对前次施工留有的施工缝进行清理,接水泥浆后才能继续施工。
4.18 拆模后排管混凝土垂直标高偏差不应超过=15mm,-0mm。 4.19 拆模后排管混凝土水平尺寸偏差不应超过+25mm,-10mm。
4.20 拆模后混凝土的表面质量为:1)主筋露筋长度(每分项工程)≤20mm; 2)孔洞面积(每分项工程)≤10000mm2; 3)蜂窝面积(每分项工程)≤100000mm2。 4.21 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终凝后,用湿麻袋或草包遮盖,并经常撒水养护,如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撒水养护不得少于七昼夜;
2)冬季低温施工时,混凝土浇筑结束后,应立即进行覆盖保温,但不得洒水; 3)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Mpa后,方可允许人员在其上走动; 4)混凝土养护一般为自然养护。
4.22 排管混凝土成型后其强度达到规范规定的费承重结构75%、承重结构100%时方能拆模。
第八章 排管敷设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标准》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管道敷设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管材检验。 3.2 管道敷设。 3.3 管道疏通检验。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管材敷设前要检查管材是否有损坏,管材内应清洁无杂物。
4.2 为保证管材间隔一致,应采取设计所规定的管枕,且保证每根管材下的管枕不得少于3块。
4.3 管枕不得放在管材的接头上,管材间上下两层的管枕应错开放置,混凝土垫块与接头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mm。
4.4 接头应按规定转配密封橡胶圈,避免泥浆、杂物及混凝土进入管内引起堵塞。
4.5 如遇地下管线或其他障碍无法直行通过时,两节管材允许有不大于2o30’的转角,但相邻管材只能向一个方向转弯,不允许由“S”形的转弯。 4.6 排管所采用的管枕,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4.7 管道敷设完毕后,必须用管道疏通器官进行检查: 1)Φ175内径的管材用Φ159*700疏通器双向通过。 2)Φ150内径的管材用Φ127*700疏通器双向通过。
4.8 管道接入工井时,管道边与工井顶板、底板、墙身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应不小于20cm。
第九章 工井基坑开挖与回填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3 《市政工程使用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5级别电工、专业挖机手。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基坑开挖、土方平衡。 3.2 支撑列版或钢板桩。 3.3 基坑底部处理。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根据施工图的要求,在基坑的两边各增加1.0米的作业面(可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尽可能的满足作业面的要求)开挖至设计标高。 4.2 开挖深度3.0m以内时采用铁回林板(厚50mm*宽200mm*长4000mm)或木板(厚50mm*宽200mm*长4000mm)作卧板,木质柱板支撑。当施工场院地狭小或土体较差时,应采用20以上的槽钢作为坚式支撑,槽钢插入土体的深度一般为工井净高1/3。
4.3 挖至工井设计标高后,应在基坑底部两侧,开挖排水沟,设立集水井,保证井底排水畅通、不积水。
4.4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3m的沟槽采用钢板桩支护,其沟槽宽度再另加0.25m。 4.5 沟槽挖土可采用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 4.6 人工挖土使用于市区、里弄等场地较小、、管线密集的地区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操作人员分部不得过密,以每隔2.5m的距离为宜; 2)挖土面应形成阶梯型断面,做好自然排水。 4.7 机械挖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遇到地下管线和各种构筑物应尽可能临时迁移,如无法移动,必须人工挖土使其外露,并采取吊托等价格措施;
2)机械挖土时应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严禁站在挖机臂杆回转半径范围以内;
3)机械挖土应严格控制标高,防止超挖或扰动地基,槽底以上30厘米必须人工修整。 4.8 采用梯形槽断面开挖施工时,边坡应稳定,深度在3米以内的沟槽边坡应符合表10-1规定。
4.9 采用钢板桩支护时,其入土深度(T)与沟槽深度(H)之比a大于等于0.35。 4.10 钢板桩支撑的水平间距不大于2m。
4.11 沟槽的回填应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覆土时沟槽内不得有积水,严禁带水覆土,不得回填与你、腐植土及有机物质,大于10cm的石块应剔除。 4.12 钢板桩应在填土达到要求后方可拔除,拔桩时应间隔拔除。 4.13 为防止够擦开挖时出现流沙现象。可用井点降水降低地下水位。
4.14 采用井点降水施工应根据地质钻探报告并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章 工井混凝土垫层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是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4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及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得用海水拌混凝土。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11-1的规定。
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0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11-2的规定。
4.11 混凝土垫层施工前必须先验槽,浮土应清除,边坡必须稳定,防止塌方。
4.12基坑(槽)两侧附近如有低于地基的孔洞、沟、井等,应在未做混凝土垫层前加以填实加固。
4.13 在地下水位高于基坑(槽)底面施工时,应采取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使基坑(槽)保持无积水状态。
第十一章 工井模板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模板制作。 3.2 模板安装。
3.3 模板成型后清理。 3.4 模板成型后的测设。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模板拼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保证结构各部位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的正确性;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新浇筑混凝土的重量和侧压力,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
3)构造简单,便于装卸,并便于钢筋的绑扎与安装及混凝土的浇筑和养护。 4)周转使用多,材料损耗少。
5)模板的接缝应严密,不得漏浆,表面平整。 6)木模板的板条宽度不宜大于200mm。
7)配置模板尺寸时,要考虑模板拼装接合的需要,适当加长或缩短某一部分长度。 8)模板配置完成后,要对不同部位模板进行编号,写明用途,分别堆放。
9)模板原料和成品的堆放,应注意防水、防潮、堆放平整,以防腐烂和变形。 4.2 模板安装应根据先底板后墙身的浇筑程序进行施工,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支撑的沟槽内,墙身板立模前必须在达到设计强度50%的底板两侧用短木方式或砖块均匀分布撑牢钢板桩或其他垂直支护结构,方可拆除其上方的临时横当支撑。
2)安装墙模板,应当先立模,对墙身腋角的水平施工缝进行清理,钢筋绑扎检验后再立外模。
3)墙模板可用Φ12mm以上的对梢螺丝加以固定。螺母拆除后的孔穴应用砂浆填实抹平。 4)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1规定。
4.3 模板加工、拼装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况,必须分析原因,并找出治理方法和预防措施: 1)模板位置偏移; 2)模板标高发生差错; 3)模板形状、尺寸有误; 4)模板隔离剂引起的缺陷;
4.4 预埋铁件及预留孔的数量、规格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5 预埋铁件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2-2的规定。
4.6 模板拆除时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应达到设计强度75%时方可拆除。
4.7 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隔离剂涂刷均匀,模板成型后,内部应无木块、纸屑等任何杂物。 4.8 模板拼装时,相邻模板间的高低差不应超过3mm,表面整体不整度偏差不应超过5mm,标高偏差不应超过±20mm,壳体偏差不应超过设计要求的±3mm
。 4.9工井模板安装见图12-1:
钢板桩图 12-1
第十二章 工井钢筋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钢筋焊接及验收过程》JGJ18-96 1.2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27-86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及电焊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钢筋检验。 3.2 钢筋制作。 3.3 钢筋绑扎。 3.4 成型钢筋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钢筋的型号、规格、机械性能等应符合设计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要求。 4.2 钢筋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4.3 钢筋接头的方法、形式、部位、数量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 4.4 钢筋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不得有锈皮、油渍、油漆等污垢;
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调直后表面伤痕及锈蚀不应使钢筋截面积减少。 3)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或断裂等现象。 4)钢筋加工允许偏差符合表13-1的规定。 表13-1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
4.5 钢筋骨架的绑扎不允许变形,缺扣、松扣不应超过10%,且不应集中。 4.6 受力钢筋的绑扎间距偏差:±16mm。 4.7 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偏差:±5mm。 4.8 受力钢筋的绑扎长度偏差:±10mm。
4.9 箍筋、构造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4.10 配置工井底板和部分墙板钢筋,拉环坑附近的钢筋应向四周拉开,不得截断。遇集水井坑处的钢筋,可截断后弯90℃直角周如集水井坑壁内。 4.11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见表13-2的规定:
表13-2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
1) 条料弯曲; 2) 钢筋表面损伤; 3) 剪断尺寸不准;
4) 钢筋调直切断时被顶弯; 5) 钢筋连切; 6) 箍筋不规方; 7) 成型尺寸不准; 8) 成型钢筋变形;
9) 钢筋代换后根数不能均分。
4.13 采用绑扎接头时,受拉区域内的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作弯沟。 4.14现场绑扎钢筋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规定的尺寸、兼具定位和绑扎; 2)绑扎的铁丝头应向内弯;
3)钢筋的交叉点可每隔一根相互程梅花式扎牢,但在周边的交叉点,每处都应绑扎; 4)箍筋转角与钢筋的交叉点均应扎牢,箍筋的末端应向内弯; 5)钢筋的底部和侧部均应安置水泥砂浆垫块;
6)绑扎好的钢筋应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绑好的钢筋上下不得践踏或放置重物。 4.15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5mm。
第十三章 工井混凝土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
1.3 《普通混凝土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 1.4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TJ/T55-96
1.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6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混凝土工,4.2~4.5级别木工、4.2~4.5级别钢筋工、4.5级别电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混凝土原材料试验。 3.2 混凝土拌合。 3.3 混凝土运输。 3.4 混凝土浇捣。 3.5 混凝土质量验收。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材料试验、施工交底等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4.2 混凝土拌制前,应对材料质量及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材料是否与质量要求和配合比通知单相符,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3 水泥必须由出厂合格证和进场试验报告,试验必须合格。 4.4 黄砂采用中粗砂,泥土含量不大于3%。
4.5 粗骨料的最大颗粒粒径不得超过截面最小尺寸1/4,且不应超过40mm。
4.6 必须具有细骨料、粗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及材料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比通知单为准。
4.7 混凝土拌合用水要求:
1)拌合水可采用自来水和清洁的天然水;
2)水中不能含有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质或油类、糖类等;
3)污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硫酸盐含量按SO4计超过水重1%的水均不得使用; 4)在钢筋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不得用海水拌混凝土。
4.8 原材料的计量装置应精确,投料的计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表14-1的规定。
4.9 工井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必须具备混凝土施工记录,其中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试块数量(不少于2组,每组3块),编号及试压结果报告。 4.10 混凝土运输过程中,不应产生分层离析现象,也不得漏浆或失水沼由分层离析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应符合浇筑时所规定的坍落度。
4.11 应以最少的转运次数,最短的运输时间,将混凝土从搅拌输送到浇筑地点,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至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比啊14-2的规定。
4.12 混凝土的浇注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施工前应对模板、钢筋、施工缝等进行检查;
2)混凝土的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大于2m时应采用滑槽或导管;
3)浇筑底板混凝土时,应一次浇筑完毕,并根据设计要求设置墙身施工缝。
4)浇筑墙身及顶板混凝土时,应在底板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2.5kPa,用人工凿除缝口表面的松散层,均匀铺浇一层2mm左右厚的遇墙身混凝土同级别的水泥砂浆,一次浇筑完毕。 4.13 混凝土振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振捣应避免碰撞模板、钢筋与预埋件;
2)插入式振捣器应采用平板式振动器。振捣墙身及顶板混凝土应用Φ35插入式振捣器。 3)捣固时间应控制在25-40s,应是混凝土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 4)插入式振捣器应垂直或略微倾斜插入,快插慢提,边振边提; 4.14 冬季施工时,应采取保温措施。
4.15 使用混凝土泵车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强模板刚度和支撑强度;
2)插入式振捣器振捣时间宜控制在25s内。 4.16 混凝土养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终凝后,用湿麻袋或草包遮盖,并经常撒水养护;如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时,撒水养护不得少于七昼夜,如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时,不得少于十四昼夜;
2)冬季低温施工时,混凝土浇筑结束后,应立即进行覆盖保温,但不得洒水; 3)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1.25Mpa后,方可允许人员在其上走动; 4)混凝土养护一般为自然养护。
4.17 施工缝的留置应符合设计及下列要求:
1)待混凝土初凝完毕后,即可对施工缝进行处理,包括取出施工缝嵌条、清理等工作。 2)混凝土浇捣前,先要用与结构混凝土同级别的水泥砂浆进行施工缝接浆。
3)墙身遇顶板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筑,不留施工缝,并按施工规范规定顺序作业,保证混凝土密实。
4.18 混凝土成型后的表面质量要求:
1)露筋长度:内壁不允许,外壁(每分项工程)≤200mm2; 2)蜂窝面积:内壁不允许,外壁(每分项工程≤40000mm2。 4.19 成型后的工井内部尺寸偏差不得超过±20mm。 4.20 成型后的工井内壁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8mm。 4.21 混凝土成型后的预埋件位置规定: 1)中心线位移≤20m; 2)深度偏差+10nn -5mm 3)垂直度≤5mm。
4.22 工井混凝土成型后其强度达到规范规定的非承重结构75%、承重结构100%时方能拆模。
第十四章 接地及电缆支架工程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规范
1.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4 《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市政局1993年发布
第二节 劳动力配备
2.1 3.8~4.0级别普工、4.2~4.5级别安装工、4.5级别电工及电焊工。
第三节 施工作业顺序
3.1 安装材料检验。 3.2 安装、油漆。 3.3 测试。
第四节 施工技术要求
4.1 接地体规格。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4.2 扁铁焊接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接地扁铁应采用搭接焊,应牢固无虚焊,且至少三个棱边焊牢。
4.3 扁铁与钢管、扁铁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应焊以由钢管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4.4 采用垂直接地时,应垂直打入,并与土壤保持良好接确,接地棒应打在工井外侧,其上端应保证在M3埋件下500mm,并用接地扁铁焊接在M3埋件上。 4.5 接地电阻值应≤4Ω。
4.6 铁件安装前对所有的预埋件进行清理,对所有外露铁件进行防腐护理,涂刷防锈漆一度,黑漆二度。
4.7 支架、吊脚的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8 所有外露铁件必须接地,支架、吊架必须用接地扁铁环通。 4.9 采用非金属的支架时,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五章 电力排管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作业指导书
第一节 引用标准
1.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 1.2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1.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1.4 《建筑施工技术资料编制手册》同济大学出版社1997.1
第二节 电力电缆排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组织体系
2.1 电力电缆排管工程的质量检验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级划分进行评定。
2.2 电力电缆排管按分项工程划分为:沟槽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管道敷设工程、铁件安装工程。
2.3 电力电缆排管按分部工程划分为:管道工程、工井工程。 2.4 电力电缆排管分项、分部工程名称见表16-1: 表16-1 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一览表
单独签订工程合同,独立进行工程核算的电力电缆排管工程为单位工程。 2.6 电力电缆排管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及组织体系:
1)质量检验评定按施工顺序进行。即: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定程序又分为先评定、后核定两个程序。 2)质量检验评定组织见表16-2
第三节 电力电缆排管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3.1 分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方法: 1)分项工程的质量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质量等级标准见表16-3:
2)分项工程结束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施工员及时检验评定,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由专职质检员核定。
表16-3:分项工程质量等级标准
1) 沟槽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并严禁扰动。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2)沟槽回填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野外鉴别或取样试验。 3)沟槽回填,必须按规定分层夯实。
检验数量:还刀法取样,每层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但不少于一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记录。
3.3沟槽分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允许偏差项目: 1)沟槽底部标高的偏差为+0~-30mm。
检验数量:每20m取一点,但不少于5点。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或尺测量检查。 2) 沟槽长度、宽度偏差为-0mm。
检验数量:每20m取一点,但不少于5点。 检验方法: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检查。 3.4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保证项目:
1)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其支架的支承部分必须具有足够的支撑面积。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
2)模板表面应清理干净;隔离剂涂刷应均匀,没处模板上漏涂隔离剂累计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大不予2000cm2。 优良:不大于1000cm2。
检验数量:排管部分:每30~50m抽查一处(每处3~5m),但均不应少于三处。工井部分:墙身、顶板、底板各抽查10%。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 3)模板间接缝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使用木模不应超过3mm,使用钢模不应超过2mm。 优良:不大于1.5mm。
检验数量:排管部分:每30~50米抽查一处(每处3~5米),但均不应少于三处。工井部分:墙身、顶板、底板各抽查10%。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楔形塞尺检查。
3.5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允许偏差项目:
1)模板安装和预埋铁件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4规定: 表16-4模板安装和预埋铁件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3.6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保证项目: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质保书和试验报告。
2)钢筋的规格、形状、尺寸、数量、间距、接头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现场检查或尺量检查。
3)钢筋的弯沟朝向应正确。绑扎接头应符合施工规范规定,其中搭接长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搭接长度均不小于规定的95%。 优良:搭接长度均不小于规定值。 检验数量:
排管部分:每30~50m抽查一处(每处3~5m),但均不应少于三处。 工井部分:墙身、顶板、底板各抽查10%。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尺量检查。
4)钢筋骨架绑扎不允许百女性,缺扣、松扣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缺扣、松扣不应超过应绑扎接口的20%,且不应集中。 优良:缺扣、松扣不应超过应绑扎接口的10%,且不应集中。 检验数量:同3.6.3
检验方法:观察和手板检查。
3.7 钢筋分项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允许偏差项目:
1)钢筋安装及预埋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5的规定。 表16-5钢筋及预埋件的允许偏差。
3.8混凝土分线工程检验评定保证项目: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2) 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3) 评定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必须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中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标准养护龄期28D试块抗压强度的报告。 4)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其表面蜂窝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 排管部分:
合格:每处不大于1000cm2,累计不大于2000cm2。 优良:每处不大于200cm2,累计不大于400cm2。 工井部分:
合格每处不大于400cm2,累计不大于800cm2。 优良每处不大于100cm2,累计不大于200cm2。
检验数量:排管部分:每30~50m抽查一处(每处理3~5m),但均不应少于三处。工井部分:墙身、顶板、底板各抽查10%。
检验方法:尺量外露石子面积及深度。
5) 混凝土应振捣密实。其表面孔洞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 排管部分:合格:每处不大于100cm2,累计不大于200cm2
优良:无孔洞
工井部分:合格:每处不大于40 cm2,累计不大于80cm2 优良:无孔洞
6) 每个检查件(处)任何一根主筋露筋,长度均应酬符合以下规定: a) 排管部分:合格:每处不大于20cm,累计不大于40cm。 优良:无露筋。
b) 工井部分:合格:每处不大于10cm,累计不大于20cm。
优良:无露筋
3.9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1)混凝土构件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6-6规定; 2)检验数量:同3.8.4。
3.10管道敷设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保证项目:
1)管材的品种、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证明、质保书和试验报告。 2)管道疏通必须双向通过无阻碍、 检验方法: 检查管道疏通施工记录。 3)管枕的数量及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核查。
4)管道的覆土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每逢30m为一处,但不少于三处。 检验方法:用水准仪或尺量检查。 5)管道接口应严密。
检验数量:每逢30m为一处,但不少于三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验。
3.11管道敷设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允许偏差项目:
1)管道孔位之间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间距不大于20mm;排距不大于20mm。 检验数量:每逢30m为一处,但不少于三处。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3.12铁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保证项目:
1)工井内所有预埋件的种类与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2)支架的种类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3)工井内所有外露铁件必须接地,必须进行防腐处理。支架必须用接地扁铁环通。(非金属支架除外)
4)接地扁铁的连接采用搭接焊,应牢固无虚焊。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且至少三个棱边焊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施工记录。 3.13接地电阻应符合以下规定: 合格:≤4Ω 优良:≤2Ω
检验方法: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第四节 电力电缆排管分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4.1 分部工程的质量分为“合格”、“优良”两个等级,其质量等级标准见表16-7. 表16-7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
4.2分部工程在所含各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结束后,由单位工程负责人和施工员及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由专职质检员核定。
第五节 电力电缆排管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5.1 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时按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质量保证资料、观感质量评定等三项内容的检验评定结果,综合评定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具体见表16-8. 表16-8
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报纸
5.2 质量保证资料也包括如下内容: 1)图纸会审记录; 2)设计变更通知单; 3)开工与竣工报告; 4)竣工图;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业务联系单; 7)地基、槽(坑),施工记录; 8)隐藏工程验收单;
9)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 10)管材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 11)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 12)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 13)商品砼质保书准用证; 14)混凝土坍落度测定报告; 15)混凝土抗压试验报告; 16)粗、细骨料试验报告; 17)施工日记;
18)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 19)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措施; 20)工程造成问题及永久缺陷记录; 21)返修记录。
5.3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 1)混凝土表面质量符合规定; 2)施工缝留置符合标准; 3)喇叭口封堵规范; 4)管间距离均匀; 5)阴角接口平整;
6)拉环、支架与吊架安装规范; 7)电焊饱满,无焊渣; 8)接地扁铁焊接牢靠; 9)油漆规范;
10)地坪按设计有泛水; 11)集水坑清洁。
5.4 单位工程在所含个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全部结束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召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并分别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最后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填写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并由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核定。
现浇式钢筋混凝土电缆桥
工程作业指导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则 编制依据 人员构成
电缆桥施工基本作业顺序 电缆桥施工技术要求 工程验收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保证电缆桥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指定本作业指导书。
1.2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电缆桥工程及有关的附属工程。
1.3 本作业指导书仅对执由电力电缆技术证书的操作人员有效。
第二章 编制依据
2.1编制依据
2.1.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2.1.2 《钢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01) 2.1.3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2.1.5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第三章 人员构成
人力安排:计划配合劳动人28人/天,工作中可根据工程需要统一协调安排,配备的主要技术工种为:项目经理1人、施工员1人、安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班长1人、副班长1人、电工1人、电焊工2人、桩机操作手1人、木工4人、钢筋工3人、砼工3人、油漆工1人、普通工人6人。
第四章 电缆桥施工基本作业顺序
4.1 电缆桥施工准备工作
4.1.1 根据设计施工图进行现场踏勘,摸清工程周围的基本情况。 4.1.2 根据施工配合会议纪要和有关管线资料,摸清施工区域内的管线和地下障碍物的实况。
4.2 电缆其施工基本作业顺序(步骤)。
4.2.1 桩基础
4.2.2 支架和拱架制作及安装 4.2.3 底模、外模制作及安装 4.2.4 钢筋的只作和安装
4.2.5 预埋铁件和砼保护层垫块 4.2.6 内模制作和安装 4.2.7 浇筑砼 4.2.8 养护
4.2.9 拆模板及支架和拱架
第五章 电缆桥施工技术要求
5.1 桩基础工程
5.1.1 引用标准《钢筋砼预制桩施工规范》 5.1.2 桩基工程施工准备
5.1.3 桩基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
桩基工程施工所需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原有的地下管线和其它障碍物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必要的试验资料
在临近若有建筑物或构筑物时,施工前必须了解临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原有结构及基础等详情,施工时如应其使用和安全,应会同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根据桩基施工的长期实践,除以上习用提供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外,尚需增加下列: (1)增加静力触探或标准贯入度等原伴测试资料;
(2)当遇到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加密钻孔,原则上要求每个桩基位置都应有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
5.1.4 桩基工程的测量定位
桩基工程的测量与一般建筑工程不同。对桩的定位、管理和检验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编制打桩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测量控制网的布置应便有测量平面布置图。图上应详细注明控制桩同龙门板的关系,以便在打桩过程中掌握它的变位,也便于在复核样桩时作为备查的依据。
(2)控制桩的设置地点应尽量不受打桩的应向,并妥加保护。
(3)代表桩位的样桩,可从经过控制桩校核过的设立在龙门板上的基线引出,其轴线位置的偏差,桩基不超过20mm,单排桩不超过10mm。施工过程中对轴线作系统检查,每10d不少于1次。样桩设置宜分段一次性地在打桩之前完成,以免测量与打桩相互干扰。
(4)打桩会对土体造成振动和挤压而使样桩、龙门板甚至控制桩变位,故应在打桩过程中经常检查复核,切实掌握变位情况,每根桩打入前,检查样桩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桩基施工机械设备
桩基施工机械设备应视土的性质、工程大小、桩种特性、施工期限、动力及机械供应和现场情况等条件来选择。 5.1.5 桩锤的选择
一般选择采用柴油桩锤,选择锤重参考下表:
桩架主要由底盘、导向杆、斜撑、滑轮和动力设备等组成,其功能包括沉桩导向、吊锤、吊
桩等。桩架主要由钢或木制成。高度可按桩长需要分节组装,每节长3~4米,选择桩架高度可按桩长+桩锤高度+桩帽高度+起锤移位高度(取1~2米)等决定。行走移动可采用棍撬加滚筒轮胎、轮轨、履带及步履等方式,一般利用桩机的动力设备或配套设备进行桩架装卸和移动桩架。
5.1.7 钢筋砼预制桩
5.1.8 钢筋砼预制桩通常采用工厂预制。 5.1.9 钢筋砼预制桩的允许偏差如下:
(1)桩的表面应平正、密实,掉角的深度不应超过10mm,局部蜂窝和掉铁的缺损总面积不得超过该桩表面全部面积的5%,并不得过分集中。
(2)砼收缩产生的裂缝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0.5mm;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边长的一半。
(3)桩尖和桩尖处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和掉角。 5.1.10 钢筋砼预制桩的起吊、搬运和堆放
5.1.11 钢筋砼预制桩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达到100%方可运输和打桩。如提前起吊、运输,必须采取措施并经验算合格方可进行。桩在起吊和堆放过程中将承受弯矩作用,故常用的吊点或堆放支承处系考虑最大正弯矩与吊点或堆放支撑处负弯矩相待的原则。
5.1.12 桩的运输可用平板拖车,桩下宜设活动支座,运输时应做到平稳并不得损坏。
5.1.13 钢筋砼预制桩的堆放场子地应平正、坚实。不得产生不均匀沉陷,垫木与吊点的位置应相同。并保持在同一平面上,各层垫木应上下对齐,最下层垫木应适当加宽,以减少堆桩场子地的地基应力,堆放层数不宜超过4层。 5.1.14 钢筋砼预制桩打桩施工
5.1.15 打桩施工前,桩的测量放样应全部完成,高空和地下障碍物要处理,清除现场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打桩场子地应考虑地基承载力,一般应大于沉桩机械接地压力的1.5~2.0倍。场子地应平整,以保证沉桩机械的垂直度。施工场地应避免积水,并保持四周的排水通畅。
5.1.16 桩架应平稳假设要打桩部位,用缆绳拉牢,同时安装桩锤与动力装置。吊装可利用桩架上的绳索绞盘进行。起吊时吊点必须正确,起吊速度均匀,并送桩就位。桩插入土中必须正直,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桩锤、桩帽(送桩)的桩身应在同一中心线上,桩帽或送桩帽桩周围应有5~10m的间隙,而且锤与桩帽、桩帽与桩之间应有相应的弹性衬垫,使桩的打入从一开始就保证质量,既保证桩的垂直度,又要保证桩顶不致打碎。 5.1.17 桩在打入前,应在桩的侧面或桩架上设置标尺,以便掌握桩的入土深度和做好打桩记录。施工前应先试打桩,以检验设备和工艺是否符合要求,并通过试打确定贯入度,试桩数量不得少于2根。
5.1.18开始打桩应起锤轻压或轻击数锤,观察桩身、桩架、桩锤等垂直一致后,方可转入正常施打。开始打桩时,落距应较小。待桩入土二定深度后,再按要求的落距进行打桩。 5.1.19 打桩过程中应进行下列测量:
(1)开始打桩时应记录桩身每沉落1m所需锤击次数,并测量桩锤下落的平均高度;
(2)当桩下沉接近设计表高时。应再一定的落锤高度下,以每落锤10击为一阵击阶段,测量其贯入度。 5.1.20 打桩时,如遇下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锤击,经研究判断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方可继续施工。
(1)贯入度突然剧变;
(2)桩身突然发生倾斜和移位; (3)桩打不下去,桩锤严重回跳; (4)桩顶或桩身出现严重裂缝或破碎。 5.1.21 桩的节点连接
5.1.22 桩的节点连接一般采用焊接连接,焊接连接时上、下节桩的接处均预埋角钢。当桩下段沉至离地面0.8~1.5m时,即吊上节桩,对准后用连接角钢点焊固定(角钢宜采用低碳钢,焊条宜用结422),如有间隙应用铁片垫实焊牢。然后进行对角分段焊接。节点在焊接前要清除预埋件表面的污泥杂物,焊接时应二人对角同时进行,以减小沓接变形和残余应力,焊缝应连续饱满。
5.1.23 钢筋砼预制桩工程质量验收
5.1.24 钢筋砼预制桩工程的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其验收应在打桩完毕后进行。
5.1.25 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于施工场地标高需送桩时,在每根桩的桩顶打至场地标高应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打完并挖到设计标高后,应在座校验。 打桩完毕后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详见桩基础工程作业指导书)
5.2 支架和拱架制作与安装的规定
5.2.1 支架是支承模板、钢筋、砼和施工荷载的承重构件,应尽可能采用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构建拼装。
5.2.2 为确保构筑物或构件尺寸准确,在支架安装时应预留施工攻读和支架平台的抛高度,预留施工抛高沉落值参考数据见表(一) 表(一)
5.2.3 制作木支架时,立杆接头应尽量减少,两相邻立杆的连接接头应尽量错开,主要受压杆的纵向接头应使用对接,并用木夹板或铁夹板夹紧,次要构建的接头可用搭接。
5.2.4 支架立杆必须安装在密实、稳定的地基上,并由足够的支撑面积。灌注砼后不发生超过表一允许的沉降,必要时可对地基进行加固。立杆的高度方向所设的水平撑和剪力撑,应按构造与整体性布置。
5.2.5 脚手架不应与模板支架连接,以免施工振动时应向砼质量。
5.2.6 支架和拱架安装完毕后,应对其平面位置,顶部标高、节点连接、横向稳定性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直接及拱架安装的允许偏差见表(二) 5.3 电缆其模板制作与安装的规定
5.3.1 模板表面应干净,隔离剂涂刷均匀,模板成型后,内部无木块、纸屑等杂物。
5.3.2 木模在施工现场制作,多次重复使用的木模应在内侧加钉薄铁皮,木模的接缝可做成平缝或企口缝,并应始终保持其表面平整,形状准确、不漏浆,由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5.3.3 模板与钢筋安装工作应配合进行,妨碍绑扎钢筋的模板应待钢筋安装完毕后安装。 5.3.4 安装侧模板时,应防止模板位移或凸出。
5.3.5 模板拼装,相邻模板见表面高低差不应超过2mm,表面整体平整度不应超过5mm。 5.3.6 按设计施工图的要求制作安装内模及准确放置预埋铁件和排管留大孔等。
5.4 预埋铁件安装的规定
a 中心线位移≤5mm b 深度偏差±2mm c 垂直度≤5mm
5.5 电缆桥钢筋制作与安装的规定
5.5.1 钢筋的品种、质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应具有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5.5.2 钢筋接头的方法、形式、部位、数量必须符合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 5.5.3 钢筋骨架绑扎不允许变形,缺扣、松扣不应超过10%,且不应集中。 5.5.4 受力钢筋绑扎长度偏差:±10mm。 受力钢筋绑扎间距偏差:±10mm。 受力钢筋绑扎保护层偏差:±5mm。
5.5.5 骨架、构造筋的间距偏差不应超过±20mm。
5.5.6 配置工井底板和部分墙板钢筋,拉环坑附近的钢筋应向四周拉开,不得截断。 5.5.7 预埋拉环。
5.6 电缆桥混凝土浇筑的规定。
5.6.1 混凝土的原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必须具有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粗。细骨料试验报告,混凝土的搅拌以材料实验室出具的混凝土材料配合通知单为准,
5.6.2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施工规范的规定,必须具备混凝土施工记录,其中包括混凝土的配合比,试块数量(不少于2组,每组3块),编号及试压结果报告。 5.6.3 施工缝的留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6.4 待混凝土初凝完毕后,即可对施工缝进行处理,包括取出施工缝嵌条、清理等工作。 5.6.5 混凝土浇捣前,先要用于结构混凝土同级别的水泥砂浆在施工缝处接浆。
5.6.6 墙身混凝土应用Φ35插入式振捣器一次连续浇筑按施工规范规定顺序,保证混凝土密实。
5.6.7 混凝土成型后的表面质量要求: a 蜂窝面积:不允许有; b 露筋长度:不允许有;
5.6.8 成型后的电缆桥内部尺寸偏差不得超过+5mm—8mm。 5.6.9 成型后的电缆其内壁厚度偏差不应超过±5mm。
5.7 混凝土成型后预埋件位置规定:
a) 中心位移≤10mm; b) 深度偏差±5mm; c) 垂直度≤5mm;
5.8 接地规定。
5.8.1接地体规格。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5.8.2扁铁焊接的搭接长度应为其宽度的2倍。
5.8.3扁铁与钢管、扁铁与角钢焊接时,除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外,并作防腐处理,并应焊以由钢管弯成的弧形(或直角形)与钢管(或角钢)焊接。 5.8.4采用垂直接地时,应垂直打入,并与土壤保持良好接触。 5.8.5接地电阻值应≤4Ω。
5.9 混凝土养护。
5.9.1 一般为自然养护,在常温(高于+5℃),用适当的材料对混凝土加以覆盖,并及时浇说,使混凝土在一定时间内保持足够的湿润状态。
5.10 模板、支架和拱架的拆除规定
5.10.1 按施工规范规定,对非承重结构,混凝土强度到达75%时可拆除,承重结构则混凝土强度达到100%方可拆除。
5.10.2 模板、支架和拱架拆除应按设计的顺序进行,设计无规定时,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原则。
5.10.3 简支梁、连续梁宜从跨中向支座一次循环卸落,悬臂梁应先卸挂梁及悬臂的支架,再卸无铰跨内的支架。 5.10.4 多孔拱桥卸架时,若桥墩允许承受单孔施工荷载,可单孔卸落,否则应多孔同时卸落,或各连续孔分阶段卸落。
5.10.5 卸落拱架时,应设专人用仪器观测拱圈拱度和墩台变化情况,并详细记录,另设专人
观察是否有裂缝现象。
5.10.6 敦、台模板宜在其上部结构施工前拆除模板,卸落支架或拱架时,不允许猛烈地敲打和强扭等方法进行。
5.11 铁件的安装及其它。
5.11.1 对所有的预埋铁件进行清理。
5.11.2 焊接立柱吊架扥、连接角铁,安装立柱角铁、吊架。 5.11.3 焊接接地扁铁。
5.11.4 在电缆其外侧,打入接地棒,接地棒的上端应保证在M3接地埋件下500mm,并用接地扁铁焊接在M3接地埋件上。
5.11.5 对电缆桥接地电阻进行测试、记录。
5.11.6 对所有外露铁件进行防腐处理,涂刷防锈漆一度,黑漆二度。 5.11.7 封堵喇叭口。 5.11.8 涂刷避水浆。
5.11.9 电缆桥施工验收表。
5.11.10 支架装配记录(含接地电阻)。
第六章 工程验收
6.1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和文件:
a) 图纸会审记录; b) 设计变更通知单; c) 开工、竣工报告; d) 竣工图;
e) 施工组织设计; f) 施工技术联系单; g) 电缆桥施工验收单;
h)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i)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j) 细骨料试验报告; k) 粗骨料试验报告;
l) 混凝土材料配合通知单;
m) 混凝土施工记录(包括试块试验报告); n) 支架装配记录(含接地电阻); o) 施工日记;
p)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记录; q) 重大技术措施和技术革新记录; r) 工程造成永久缺陷记录; s) 返修记录;
t) 地质勘察报告,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