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12-17
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领导班子议事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我局民主集中制,提高我局领导班子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现对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决议、决定及党的方针政策,保证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自觉服从、维护、遵守并模范执行班子决议。
二、议事范围
1、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根据我局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制定我局工作的长远规划,办公、执法模式。
3、研究决定我局其他需要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1、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不定期召会议,如遇重要事情可随时决定召开。
2、会议的议题和召开的时间确定后,应提前通知班子
成员,重大问题尽可能让班子成员有较多的准备时间。
3、会议须超过半数成员参加方可进行,对重大违纪事件作出处理决定,应超过三分之二成员参加才能举行会议。
4、会议表决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
5、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须经局长同意方可通报。
6、对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不允许在言论和行为上有任何公开反对表示。
7、领导班子议事内容,事前不得泄露,事后不得擅自公开,对领导班子议事的情况不得外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