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顺九年制学校"读书之星"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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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顺九年制学校“读书之星”评比细则
为了推进书香少年、书香班级、书香校园建设的实效性,提高学生的人文修养,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基。根据县局、学区读书活动的安排意见,落实学校书香校园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学校决定开展读书之星评比活动。
一、评比对象:全体学生
二、评比条件:
(一)每周之星
1、以一个周为评选周期
2、喜欢读书,珍惜读书,读书有计划性。
3、主动读书并能富有个性化的记录读书笔记。
4、每阅读完一本书能以小报的形式设计出图书推荐卡或读书成果展示记录。
(二)每月之星
以一个月为评选周期,每周都能依照周读书之星评比要求进行自主读书。
(三)学期之星
以一个学期为评选周期,至少有十周以上达到每周一星的评比条件。
三、评选办法:
1、每周之星由语文教师根据评比条件确定人选,学校在升国旗时进行通报表彰,并发奖状进行鼓励。
2、只有被评为每周之星的同学才能被评为每月之星,由语文教师确
定人选,学校对照条件进行评选,学校定期进行表彰通报。
3、学期之星只有被评为每周之星、每月之星的的同学才能被评为学期成绩期之星,由语文老师提出人选,学校进行评选,期末学校集中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每周五下午由语文教师将所评选的每周之星同学名单及审批表上报德育室。每月之星评选时间由学校具体通知,学期之星在期末综合表彰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