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_IC卡充值
11-22
授权委托书
编号:
致 :
我单位与贵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便捷加油卡充值业务,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在贵公司办理IC 卡充值业务及其相关事宜。
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贵公司进行货款结算、加油卡充值及圈存、发票
领取。结算方式为转账□、现金□或银联POS 刷卡□;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单位,并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如有变动, 我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贵公司, 如果我单位未及时通知贵公司,
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被委托人资料如下: 姓 名: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的银行卡号:
(被委托人姓名与银行卡的户名必须一致)
本次交易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委托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被委托人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写
明“仅用于中石化加油卡充值/换开增税发票业务,再次复印无效”, 并在复印件上签名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