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油回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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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加强废油排放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废油排放、回收、处置的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公司自有能力的废油回收以及废油排放监督、管理。
3.2 供应部负责废油回收商的资质审查与处置管理。
3.3装备部负责废油回收装置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不得人为损坏。
3.4各单位负责所属废油收集、存放和内部转移过程的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废油的处置
4.1.1公司产生的废油有:废机油、废煤油等矿物油
4.1.2公司能通过废油回收装置回收的废油有:废机油、液压油
4.1.3装备部定期对废机油进行处置;过滤后的废油渣按含油废物处置。
4.1.4各单位、部门负责所属废油收集、存放过程的管理,产生废油定点存放防止泄露,废矿物油需要处理时反馈给装备部,经装备部同意后填写相关收集、转移记录表转供应部,供应部集中存放及时处理。
4.1.5各单位、部门更换的机油,不得随意倾倒。
4.1.6使用过后的煤油应置于装备部指定的位置,严禁与其他油品混合,不得随意倾倒。经过沉淀后进行二次利用,沉淀的废油渣按含油废物处置。
4.1.7废油存放点周围严禁动火作业,如必须动火作业,需到综管部办理《动火证》。
4.2 管理
4.2.1对废油随意倾倒,不置入指定地点的,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50元的罚款。
5 相关记录
危险废物收集记录表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内转运记录表 危险废物出入库交接记录表
生产部
201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