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
合同号: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丙方: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丙方代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内容及方式
1)甲方有申请贷款购买汽车的需求,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寻找合适的金融配套服务公司或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丙方”)为其提供购车分期付款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服务。
3)甲方不可撤销的委托乙方提供上述服务内容,不得再行委托任何第三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自己的信用评审进度及结果。
2)甲方在委托乙方为其寻找合适的服务公司的全过程中,必须如实向乙方提供所要求提供的个人信息,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4)甲方不得越过乙方而自行直接与乙方推荐的服务公司进行该协议服务内容的洽谈、签约。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寻找合适的服务公司,但对其是否能够贷款成功及贷款额度不作任何保证。
2)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约定的信息服务费。
3)对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个人证件及其他各类信息,乙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约定下为甲方保密。
第四条信息服务费定义及支付方式
基于乙方为甲方寻找合适的服务公司,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该费用甲方委托丙方从甲方分期资金中进行代收代付。
第五条特别约定条款
若乙方促成甲方与丙方订立了购车信用卡分期付款服务合同,由于甲方的自身原因不愿意履行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合同不能履行的,甲方仍须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约定向乙方付清全部的信息服务费。
第六条保密
甲、乙、丙三方均不得向第三人泄露三方在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有关商业信息等商业秘密。
第七条违约规定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使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其他费用);如各方均违约,根据约定与实际情况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保留将甲方违约失信的相关信息在媒体披露的权利。因甲方逃避还款而带来的调查及诉讼费用将由甲方另行承担。
第八条变更通知
1)各方确认其文首所载地址为有效通讯地址。甲方确保所列之信息真实、有效、准确。
2)甲方有义务在其重要信息变更之日起三日内提供更新后的信息给乙方,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甲方本人、甲方的家庭联系人及紧急联系人工作单位、居住地址、住所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的变更。若因甲方不及时提供上述变更信息而带来的乙方的调查及诉讼等其他相关费用将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为书面合同,本协议自三方同意并签署《居间服务协议》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以书面形式签订。
3)甲乙丙三方均确认,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履行以不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为前提。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或多条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则该条将被视为无效,但该无效条款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4)如果甲乙丙三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须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5)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 签字: 签章:
签订时间:20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