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监理例会内容
首次监理例会内容:
一、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1、任何施工单位进现场进行施工必须接受建设工程监理!
2、在本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必须将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现场监理部,包括一切分包单位。
二、监理工作制度
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
2
多方研究协商,确定存在的图纸和各种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交底应在施工
3、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施工配合组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交底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作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
4、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报,
5、材料、构配件、设备检验及复验制度
(1)进场的原材料或构配件,进场前必须向工程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检验或试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检验不合格者,
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实验报告,仍不足以证明产品的质量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组织复验或见证取样实验确认其质量。
(2)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在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实施监控。
(3)现场配制的材料,要求承包单位事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方准施工。
6、[1](1)术、经验和施工设备等条件,在不改变原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原则前提下,提出的对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上的某些技术上的修改要求。 承包单位提出技术修改要求时,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变更在
该表中应说明要求修改的内容及原因或理由,并附图和有关文件。
技术修改问题一般可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承包单位和现场设计代表参加,经各方同意后签字并形成纪要,作为工程变更附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工程变更的要求:这种变更是指施工期间,对于设计单位在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承包单位应就要求变更的问题填写《工程变更单》,送交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承包单位的申请,经与设计、建设、承包单位研究并做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应附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承包单位签收后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这种变更一般均会涉及到设计单位重新出图的问题。
如果变更设计到主体结构及安全,该工程变更还要按有关规定报送施工图原
[2]
(2)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尚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作出决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
[3]如果在要求中包括有相应的方案或建议,则应一并报送设计单位;否则,变更要求由设计单位研究解决。在提供审查的变更要求中,应列出所有受该变更影响的图纸、文件清单。
(2)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进行研究。如果在“变更要求“中附有建议或解决方案时,设计单位应对建议或解决方案的所有技术方面进行审查,并确定它们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实际情况。然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设计单位对该方案的意见,并将与该修改变更有关的图纸、文件清单返回给建设单位,说明自己的意见。
如果该《工程变更单》未附有建议的解决方案,则设计单位应对该要求进行详细的研究,并准备出自己对该变更的建议方案,提交建设单位。
(3)根据建设单位的授权监理工程师研究设计单位所提交的建议设计变更方案或其对变更要求所附方案的意见,必要时会同有关的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一起进行研究,也可以进一步提供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4)建设单位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变更的决定组织施工。
7、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 报验申请表》(A4),附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记录)及有关材料证明。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表》后首先对质量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其次,到施工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承包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施工检查现场。经现场检查,如符合《 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或隐蔽工程记录) 上签字确认,准予承包单位隐蔽,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如检查不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项目通知”。
8、工程质量检验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
(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整改。
(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报请总监理工程师,并告知甲方批准,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并签发《复工报审表》。
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要求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迅速按事故类别和等级相应的上级主管部门逐级上报,并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并组织有关单位分析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书面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有关单位检查验收,方可继续施工。
10、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开始前,承包单位要尽快落实见证取样的送检实验室。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地考察。实验室一般是和承包单位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第三方。实验室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经国家或地方计量、实验主管部门认证。实验项目满足工程需要,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对外具有法定效力。
(2)项目监理机构要将选定的实验室到负责本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并得到认可。
(3)承包单位在对进场材料、试块、试件钢筋接头实施见证取样前要通知所在单位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在该监理工程师的现场监督下,承包单位按相关规范的要求,完成材料、试块、试件等的取样过程。
(4)完成取样后,承包单位将送检的样品装入木箱,由监理工程师加封,不能装
入木箱中的试件,如钢筋样品、钢筋接头,贴上专用加封标志,送往实验室。第一次送样监理工程师要跟随送样。
11、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并以周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行密切衔接。
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竣工验收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
(2)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3)
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由监理工程师会同参加验收的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13、会议制度
(1)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定在每周五上午8:30分参加人由建设单位、承包商、监理单位代表参加,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持。
(2)会议内容:
①检查上周工程进度、质量施工质量情况。
②安排下周工作事宜。
③查找、分析施工进度滞后、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并落实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④明确需要多方的组织、协调、配合的工作。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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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
(2)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
(3)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4) 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实行监、帮、带,而不是管、卡、压;
(5) 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工作的时序性、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工作目标的明确
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四通一平已满足开工要求;
3、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经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经进场,主要材料已经落实;
五、对施工单位的要求:
(1)要求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坚守现场。在规定工期之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2)分部工程施工前,要有施工方案,要有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
(3)要求施工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挂牌上岗,以便于管理。
(4)施工过程中,要做好人身安全的控制工作,并有安全交底工作。
(5)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保证施工质量措施要得力、要有针对性。
(6)施工单位要有应急救预案措施。
(7)要控制好原材料质量,砂子的含量及碎石粒径、级配的控制。
(8)钢筋取样、试块制作:按施工规范进行。取样、送样要在监理的监督下进行。
(9)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监理指定程序开展工作,技术资料要完整。合同外签证要会同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在现场共同洽商、确认、签字。
(10)施工单位要搞好现场的文明施工的工作。严禁械斗。
(11) 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要求,本工程执行建设工程
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问题,施工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监理机构负责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安全监理交底附后。
七、最后希望参建各方积极主动、多方合作、密切配合,把洛阳工程建设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优质工程。
洛阳至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司
201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