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名师评选办法2014
关于印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的通知
南铁院人〔2014〕63号
作者: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2日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表彰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敬业奉献,形成一批由教学名师领衔的优秀教学团队,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学校研究制定了《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7月2日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
为了表彰长期在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注重教学改革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优秀教师,发挥教学名师的示范作用,激励广大教师关爱学生、严谨笃学、敬业奉献,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教学一线直接承担教学任务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院级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6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评价优秀。原则上须具有5年(含5年)以上教学经历;近3年承担教学任务(含培训教学任务)一般不少于240学时/年(兼课教师不少于80学时/年);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主讲课程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校内起到示范作用。
3.深化教学改革,教学成果丰硕。依据高职学生的特点、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推行项目化教学,教学理念先进,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教学成果;积极进行实训条件建设,开发实训项目;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新版教材,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学科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实训项目等教学资源的数字化工作,在专业、学科教学资源库建设中取得一定成绩;在指导学生社团、实习、专业实践方面作出显著成绩。
4.重视团队建设,“传、帮、带”氛围好。重视师德教风建设,在教学团队中有较高的声望;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学科教师,不断提高团队教师教学育人的水平,促进青年教师的职业养成。
5.开展社会服务,有一定社会影响力。面向社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学科相关的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学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起到促进作用;在本专业领域相关协会、学会担任一定工作,或在行业企业相关技术岗位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累计),在学科、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有一定影响,且近3年取得一定工作成果。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或推荐申报
二级学院(部)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本学院(部)申报,并提交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其它部门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申报,并提交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部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二级学院(部)或其它部门也可推荐申报。
2.单位(部门)评议推荐
二级学院(部)对申报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后择优推荐人选;教务处对其它部门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后择优推荐人选。推荐人数,原则上二级学院不超过2人、教学部不超过1人、教务处不超过2人。评议推荐人选均报送人事处。
3.学校组织评审
学校成立教学名师评审工作小组,对照名师条件组织评审,确定名师建议人选。
4.学校审定
学校依据教学名师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教学名师建议人选,研究确定教学名师人员名单。
5.公示
对校级教学名师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四、教学名师待遇
1.授予“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3.在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出国进修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教学名师基本要求及管理
1.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研究,带头申报各级质量工程项目。
3.积极推广教学经验,每学年需举行至少1次院级示范课(教务处备案)。
4.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青年教师2-3名(二级学院备案),确保指导效果优良。
5.如发现有严重师德问题或不能很好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将取消教学名师称号。
六、其他
1.校级教学名师的评选条件及时间安排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进行修改和调整。
2.论文或著作须为已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正式出版。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评选办法(试行)》(南铁院人〔2011〕23号)废止。
4. 此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2:教学名师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