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1.对重要和复杂保护装置,如母线保护、主变保护、远方跳闸、有联跳回路的保护装置、电网安全自动装置和备自投装置等的现场检验工作,应编制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2.现场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况,应使用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1)在运行中的二次系统回路上的拆、接线工作。 2)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3)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进行的其他工作。
3.对于不经压板的跳闸回路(包括远跳回路)、合闸回路和与运行设备安全有关的连线,应列入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应采用统一的格式,“安全措施内容” 应按实施的先后顺序逐项填写,按照被断开端子的“保护柜(屏)(或现场端子箱)名称、电缆号、端子号、回路号、功能和安全措施”格式填写。
5.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应按照版本进行管理,并按照“电压等级—变电站—保护设备—工作类型—编制日期”格式统一编制版本信息。
6.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内容发生变化时,经审核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将前一版本安全措施票作废。
7.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应采用pdf等不可修改的文档格式进行存档,避免因内容拷贝和查看文档等造成内容缺失或错误。
二工作方案
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制定流程包含“编制—审核—现场校核—签发—编号—制档”等环节。
2. 根据措施票对应的工作内容,在查阅相关图纸后完成措施票初步编制。
3. 初步编制完成后,由第二人对措施票进行审核,核对措施票所列安全措施完整、正确。
4. 审核通过后,将措施票与现场设备进行核对,确保措施票所列措
施与现场接线情况一致,符合现场工作安全需求。
5. 现场核对无误后,经技术负责人签发后,统一编号并制档,正式投入使用。
三职责
1.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编制人对安全措施的完备性和正确性负责。
2.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审核人对措施票内容的完备性和正确性所负责任与编制人相同。
3.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现场校核人对措施票与现场接线情况的一致性负责。
4.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编制与审核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5.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中应分别注明编制、审核和现场校核人员。 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