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4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2014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县川大路)三个校区,所有学生大一大二期间均在江安校区就读。
第四条 四川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四川大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四川大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由于培养的需要金融学类、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管理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考生须诚实守信, 凡弄虚作假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国防定向生、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 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加3分,B加2分,C加1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发布以后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有不相适应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传真:028-85408370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 zs.scu.edu.cn/zhaosheng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四川大学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查看该校在
专业名称 预防医学 城乡规划 管理科学 风景园林 公共管理类 卫生检验与检疫 经济学类 工商管理 工商管理类 工程管理 建筑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口腔医学技术 工业工程 临床药学 药学 旅游管理类 口腔医学 临床医学 电子商务 医学技术类 护理学 法医学
地区
年份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平均分 619 621 614 616 606 611 627 619 627 618 627 608 638 609 611 612 617 646 647 614 620 608 617
最高分 642 631 624 624 619 626 635 622 639 630 632 620 646 623 617 628 633 662 671 621 643 632 644
录取分数线 最低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考生类别 录取批次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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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软件工程 信息安全 物联网工程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土木类 纺织工程 轻化工程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核工程与核技术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环境工程 金属材料工程 计算机类 制药工程 工程力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化学工程与工艺
水利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医学信息工程 电子信息类 自动化 工业设计 环境科学 材料类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610 607 614 611 606 621 607 606 613 626 628 618 616 617 610 610 616 606 607 608 616 626 621 612 609 613 609 609 613 616 615 606 622
631 623 622 626 623 639 608 635 626 637 644 629 624 622 619 640 639 613 619 628 639 642 626 627 620 622 622 623 641 635 628 614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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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语 金融学类 法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班)
俄语 法学 中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类 英语 生物科学类 化学类 生物医学工程 物理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按数学类招
生)
数学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查看该校在 专业名称 公共管理类 档案学 信息资源管理 中国语言文学类 旅游管理类 英语 工商管理类 法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含国际经济与贸易双语班)
经济学类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618 628 619 628 613 614 615 613 606 613 610 609 628 615 635 625 606
629 642 621 642 613 626 624 627 609 624 661 635 641 634 644 649 614 最高分 606 603 604 611 606 610 615 610 626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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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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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年份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平均分 598 597 598 601 599 603 608 598 602 604
录取分数线 最低分 -- -- -- -- -- -- -- -- -- --
考生类别 录取批次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一批
新闻传播学类
俄语 社会工作 法语 西班牙语 日语 历史学类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2013
605 598 597 608 606 602 591
611 600 605 613 611 607 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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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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