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建设工程需要,我站对旋挖钻孔灌注桩的施工进行了现场勘踏,经综合计算,编制了“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补充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补充定额),现予发布,并就试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补充定额按国产钻机编制,如使用进口钻机,机械台班含量调整如下:AB1-1子目旋挖钻机台班调整为0.79,普工调整为3.51工日、技工调整为8.18工日; AB1-2子目旋挖钻机台班调整为0.67,普工调整为2.87工日、技工调整为
6.80工日;AB1-3子目旋挖钻机台班调整为0.50,普工调整
为2.74工日、技工调整为6.38工日。旋挖钻机台班单价调整为7454.02元,材料消耗量不变。
二、本补充定额AB1-4、AB1-5、AB1-6子目只适用于进
口旋挖钻机。
三、本补充定额与2008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同步执行。工程量计算规则同钻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按实际入岩体积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 四、本补充定额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
造价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
2、旋挖钻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试行)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旋挖钻孔灌注桩(试行)
工作内容:1、测量定位。2、准备钻机机具、钻孔出渣。3、清理桩孔。4、导管准备及安拆。5、旋挖钻机加油。6、测量孔深、记录地层。7、调换钻头及清理。
8、灌注混凝土。9、旋挖钻机场内移动。 单
附件2:
旋挖钻孔灌注桩入岩增加费(试行)
工作内容:1、测量定位。2、准备钻机机具、钻孔出渣。3、清理桩孔。4、导管准备及安拆。5、旋挖钻机加油。6、测量孔深、记录地层。7、调换钻头及清理。
8、灌注混凝土。9、旋挖钻机场内移动。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费率的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稿时间:2011-12-01 阅读次数:773)
造计〔2011〕2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349号)精神,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税金组成及费率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现行建设工程的税金组成增加“地方教育附加”内容,地方教育附加按营业税的2%计取。调整后的建设工程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建设工程税金的费率调整如下:
1.工程所在地在省辖市市区的,其费率由3.475%调整为 3.539%。 2.工程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其费率由3.410%调整为3.475%。
3.工程所在地不在省辖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其费率由3.282%调整为3.346%。 三、税金调整属于政策性调整,不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范围之内。凡已办理完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本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