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指南
嘉兴市教育局文件
嘉教办„2010‟13号
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嘉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体)局、经济开发区和港区社发局,市属各学校:
为丰富中小学生学习生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嘉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现将《第十一届嘉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活动指南》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本次比赛。我局将在此比赛的基础上,遴选作品参加第十一届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的评比大奖赛。
附件:第十一届嘉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大赛活动指南
嘉兴市教育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举办 中小学 电脑制作 大赛
抄送:浙江省教育厅电化教育办公室,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嘉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8日印发
附件
第十一届
嘉兴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指 南
嘉兴市教育局 编印
2010年01月
目 录
一、人员范围
二、项目设置
三、“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评比办法
四、“活动”组织及联系方式
附表1:“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名单
附表2:“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及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3:“评选类项目”各组织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一、人员范围
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初中、小学的在校学生。
二、项目设置
第十一届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简称“活动”),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特点,“活动”按照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中职组分学段设臵评选类项目。
三、“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相关要求、评比指标及评比办法
(一)“评选类项目”作品分类
小学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报刊、网页
初中组: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子期刊、网页
高中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中职组:电脑艺术设计、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网页、程序设计
(二)相关要求
1.主题:探索与创新
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结合学习与实践活动及生活实际,积极探索、勇于创新,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设计、创作电脑作品,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作品”形态界定
(1)电脑绘画
运用各类绘画软件或图形、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完成的绘画作品。绘画作品可以是主题性单幅画或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表达同一主题的组画、连环画,每件作品不超过5幅。
创作的视觉形象可以是二维的或三维的,可以选择写实、变形或抽象的表达方式。
作品表现形式可以是运用鼠标或数字笔模拟手绘效果的,即用一定的技术处理手法,用电脑来模拟手绘效果;也可以是根据主题,利用数字化图形、图像处理工具对图像素材的再加工。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如所使用的工具(软件)有对应的源文件,需一并提交,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数字摄影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
(2)电脑艺术设计
运用图形、图像处理软件,用电脑原创设计制作完成的系列作品(每一系列作品不得超过6幅)。可以是:商标及符号标志设计、企业形象设计、产品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景观艺术设计和工业产品设计等(注:本届“活动”不包括广告招贴设计和室内装饰艺术设计)。
作品要表达某一特定的主题或目的,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体现创作者的设计理念。
作品应强调对艺术设计中图形、文字、色彩三大基本元素的综合表现能力。 作品的存放格式为JPG;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JPG文件外,还应提交该作品的源文件,如使用Photoshop制作的作品,需同时提交PSD文件。
单纯的电脑绘画、摄影和动态的视频、动画等不属于此项作品的范围。 作品(JPG格式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
(3)电脑动画
运用各类动画制作软件,通过对角色和场景的绘制、音效处理与动画制作,运用动画画面语言完成的电脑动画作品。
其中高中组按照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分别设组,以3D类制作软件(如3D Max、Maya、Lightwave等)制作的动画作品属电脑动画(三维)组作品。
动画作品要表现一定的故事情节。作品中的主要角色和场景要求原创,可用漫画或写实艺术手法来表现主题。
提交的作品中,除上报播放文件外、还应提交与作品制作软件相关的源文件和主要角色、场景、背景音乐等原始素材。
基于数码录像方式制作的画面不属于此项作品范围。
作品(播放文件)的大小不得超过20MB,作品播放时间应在2-5分钟之间。
(4)电子报刊(包括电子报和电子期刊)
运用文字、绘画、图形、图像等素材和相应的处理软件创作的电子报或电子期刊。应主要以文字表达为主,辅之适当的图片、视频或动画;应有相应的网址和电子信箱,内容的原创成分应达到60%以上。通过网上下载或其他渠道搜集、经作者加工整理的内容,不属于原创范畴。
电子报应该含有报名、报刊号、出版单位或出版人、出版日期和版面数(一般为8个版面)、导读栏等报纸所包含的要素(为虚拟的)。在导读栏中应设臵
超链接。
电子期刊应有封面、封底、目录页和刊名、刊号、主办单位、主编和编委、出版日期等刊物所包含的要素(为虚拟的)。除封面和封底外应有不少于8页的正文页。在目录栏中应设臵超链接。
作品(含其中所链接的所有独立文件)大小不超过50MB。
(5)网页
使用HTML语言或网页制作工具编制的、阐释某个主题或传递某类专题信息的网页作品,一般在20个页面以上。
网页作品应充分体现数字技术开放性、交互性和共享性的特征。网页内容要紧密结合作者的学习生活和社会实践,避免简单的资料堆砌。
在水平分辨率为1024(或以上)像素的显示屏上浏览时,页面保持整齐、美观。
网页作品(非压缩文件)的大小不超过50MB。
(6)程序设计
以各种计算机程序语言编写的程序软件。可以是管理系统类软件、工具类软件、辅助学习类软件和益智游戏类软件等。
作品要具有较为明确的设计思想、贴近作者学习生活、并可为社会应用和科技创新服务。
制作完成并提交的作品必须编译成可执行程序,原则上应配有相应的安装和卸载程序(可直接运行、免安装的软件除外),应能实现顺利、直接地安装和运行。
提交的作品中,需同时附有该作品的源程序代码清单(TXT文本格式,并加上相应的注释)、程序的流程图和操作使用说明(帮助文档)。
3.作品制作
(1)中小学生应独立进行作品的创意、设计并自己动手实现创作,指导教师可以给予适当的启发和技术指导,但不能直接动手帮助完成作品制作;
(2)小学组、初中组每件作品的主要作者不超过2名,高中组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每个作者限报1件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3)作品中不能以作品以外的任何网站或网页内容的链接方式作为本作品的内容;
(4)网页作品或网页形式的电子报刊作品的各级目录(文件夹)和所有文件的命名须采用英文小写字母。
4.作品报送
各县(市、区)级教育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报送“评选类项目”的电脑作品,各县(市、区)限额推荐36件(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分别限额在12件以内,请勿超数量上报)作品参加全市评比,市属学校每校选送4—6件作品参加市属级评选,于2009年3月15日前报送到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报送作品时须一并报送以下材料:
(1)电子文档材料
包括:推荐参评作品光盘(请各单位集中组织刻录,一式两份),内容以文件夹形式建立“第十一届嘉兴市中小学电脑作品库”; 二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小学、初中、高中,三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电脑绘画、电脑动画、电脑动画(二维)、电脑动画(三维)、电子报刊、网页、程序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四级文件夹分别命名为作品名称。四级文件夹内含:参赛作品、源文件(要求提交的作品)、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格式参见附表2)、作者照片等电子文档材料,并确保能够运行。
(2)文字材料
①市级推荐作品名单(附表1);
②有作者本人亲笔签名的“推荐作品登记表”和“作品创作说明”(附表2); ③各市“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附表3)。
注:①②③项也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5.参赛作品参评资格审定
(1)有明显的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
(2)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教育部门及所在学校;
(3)已正式出版的作品、已在媒体上发布过的作品、已参加其他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的作品不参加评选。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
(三)评比指标
3.艺术性(25分)
网页
4.技术性(20分)
电脑绘画
电脑艺术设计
电脑动画: 适用于电脑动画(二维)和电脑动画(三维)
(四)评比办法 (1)初评: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县(市、区)级为单位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初评,按时上报。完成技术测试:包括资格初审、作品安装、运行测试等,通过技术测试的作品将参加复评。
(2)复评: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组成专家评审小组进行作品的评选。对获奖作品将颁发证书,并将评选出的120件中小学电脑作品报送省教育厅电教办参加省级评选。
(3)个人荣誉奖项:按照学段组别和项目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四、“活动”组织及联系方式
1、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嘉兴市教育局主办,嘉兴市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承办。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嘉兴市吉水路349号 教育装备与信息中心
邮政编码:314001
联系人:周雯,E-mail:[email protected], 电话:82684570
附表1
“评选类项目”( )县(市、区)推荐作品名单
附:
参加本届“活动”评选类项目的中小学校总数: 所,占学校总数: %;
参加本届“活动”评选类项目的中小学生总数: 万人,占学生总数: %。
推荐单位签章:
2010年 月 日
附表2(正面)
(以上由组委会填写)
“评选类项目”推荐作品登记表
版权或著作权。
我(们)同意第十届全省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组委会合理使用我(们)的作品,并将我(们)的作品整理、编辑、加工。
作者签名(不得打印或代签):1. 2. 2010年 月 日
附表2(背面)
作品创作说明
附表3(正面)
“评选类项目”组织单位及联系人信息表
注:请将该信息表电子版于2010年3月1日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原件随后和推荐作品一并报送。
(教育部门签章)
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