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驾驶员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
12-24
营里一中与驾驶员签订接送学生安全协议书
甲方:营里镇第一初级中学 乙方:
我校学生乘坐你的车,为消除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安全出行,特与车辆驾驶员签订如下安全协议:
甲方责任:
1、学校教育学生遵守乘车要求,按时在规定地点(教学楼前广场)乘坐车辆。
2、学校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乘坐车辆。
乙方责任:
一、驾驶员接送学生时必须在学校指定的地点(教学楼前广场),按照规定的时间接送学生,保证学生来回安全出行。
二、驾驶员要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如车辆出现安全隐患问题,绝不能进行运营学生。
三、为了学生的安全,你的车必须专车专用,禁止他人驾驶。
四、我校学生乘坐你的车,驾驶员要严格遵守接送学生车速的规定,严禁超速(60公里/小时)。
五、我校学生乘坐你的车,要严格遵守接送学生的载人人数规定,按车辆座位装载,严禁超员超载。
六、我校学生乘坐你的车,你必须具备三年以上的驾龄,车况良好。
以上协议请双方认真履行,如有不履行者,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由违约方负责。本协议自签订之日始生效。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