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重要性之于公司设立与运作
一学期来,每周一次的公司设立与运作课,更多的是让我了解了公司设立与运作的艰难,并不是简单的一腔热血,一份激情的结果,更需要资金、法律、制度、责任、一个坚强的团队等等等等。
比较大的收获是,老师的讲课不像法律条文那样生涩枯燥,老师会通过视频与讲授相结合,并举一些简单而易懂的例子来让我们这些法盲了解了公司的概念、特点、设立的条件等等。这对于我这个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了解《公司法》有很大的帮助。
通过课堂学习,我了解到所谓“公司设立章程”,即体现公司设立人(董事)意志的,并记载出资人出资方式出资比例以及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内容的法律文件。公司章程的法律特征是:1、。。。
2、。。。3、。。。
通过资料查阅等我了解到,现实生活中,存在一个普遍现象,即大多数公司创立人或投资者对于公司章程很不重视,认为公司章程只是设立公司时不得已提供的一份文件,在递交的公司章程中,几乎都是生搬硬套工商局提供的范本,很少咨询专业人士。在公司决策者眼里,公司章程似乎是废纸一张,是一个可有可无的摆设。
以下通过一个案例来看公司章程的重要性。
A手中有几十万的闲钱在寻找机会投资。B和C合作开办一家IT公司,所开发的一套电子安保系统具有很大市场潜力。公司为了扩大市场,急需一笔资金投入,找到A请求合作。A看好这个项目前景,拿出自己30万的闲钱,同时借贷20万,共50万元作为资本金入股,占50%的股份,B、C以技术和原先积累的销售渠道等折价占50%的股份。
合作的第一年终,企业税后利润20万,但B和C决定增资扩产。A因借贷问题,本不想继续再投资,希望分取10万该得分红,但想到公司正在增长势头上,就又借钱20万连同分得红利10万增资。第二年年底,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有200万。A原以为这下可发了,谁知B和C希望继续壮大企业,决定在提取了20万元按出资额分红后,剩下的180万全部转为公司发展资金。A因借贷的50万马上就要到期,且家中也急需大额资金,就与B和C生协商,几番协商终究无果, A决定退股。谁知,无论是退股还是第三人转股,没有B和C的同意,均不可操作。
原来,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约定:公司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得退股,如要转股,需要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章程的这规定,完全堵死A公司投资资本的兑现之路,最终,A是在律师朋友的帮助下,绕开公司章程的规定,颇费周折地以一非常规的方法让三方妥协,A要回了投资本金。
我想,A的教训对于所有投资者还是有意创立公司的人来说都应认真拿来警戒。在与他人合作投资之前,或者公司设立之初,应该重视公司章程等其他文件的拟定,如果自己把握不准,一定注意请专业律师提供意见,审阅有关的文件是否妥当,特别注重公司章程。案例中公司章程有文“如要转股,需要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仅仅是这一句话,完全堵死了A公司投资资本的兑现之路。辛苦两年,最终A只是要回了投资本金。其中的利害关系显而易见。
可以说,公司章程对公司的重要程度,犹如宪法之于国家,它是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基础。一个精致细化的公司章程,是公司成长、壮大的基础。往往很多公司创办之初与案例一样,因为规模小,事务单调,三股东之间可以保持默契,出现分歧也可以协调。但第二年随着公司的逐渐壮大,事务日渐繁杂,股东之间分歧所涉及的利益越来越重大,这时,通过协商途径轻易不能达到解决彼此的分歧了,而且公司章程拟定之初又没有考虑到这些的情况,没有预先设计解决这些问题规则,就像A的退股决定与BC产生利益冲突,构成了公司的僵局。
总之,在公司设立之初,应该给予公司章程及其它文件的拟定足够的重视,如果自己把握不准,应该请律师提供意见;有时,律师仅仅改动一句话,甚至几个字,就可以把影响公司发展的某些风险予以消除,其给投资者或者公司带来的效益是非常可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