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2
02-06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案 件 受 理 执法检查、群众举报、上级交办、 有关部门移送、媒体曝光、违法行为人交待
一般程序案件
立 案 填写《行政处罚立案审批表》 ,报行 政负责人审批,指定二名办案人员
无 管 辖 权 或 已 构 成 犯 罪 , 移 送 相 关 执 法 机 关
违 法 事 实 不 能 成 立 的 , 不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制作《案件处理意见书》 ,报农业行 政主管部门审查决定;案情复杂或重 大违法行为由案件审查委员会决定
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抽样取证、 证据登记保存、查封(扣押) (不得少于二人,并出示证件)
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并送达当事人,告之当事人依 法享有的权利
简 易 程序案件 不证 违法事实确凿,对公民处 50 元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
案情简单的一 般程序案件 制作《行政处 罚决定书》 并 , 送达当事人, 告之当事人依 法享有的权利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处数额较大罚 款的案件,当事人可在三日内申请举行听证 会 逾期不申 请听证 申请听证,制作《行政处罚听 证会通知书》 ,并送达当事人
组织听证会,制作《行政处罚 听证会报告书》
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拒不履行加处罚,六十日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不 提起行政诉讼,本机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 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拍卖扣押物抵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 ,存档、重大案件报市执法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