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科学发展观要领(7)
六、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不仅是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社会全面进步的过程。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大力加强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1、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发展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思想,是深刻总结我们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提出的要求。只有四者相互的统一和发展,才能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
2、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择的发展道路。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族区域自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立巩固的国防和现代化军队,坚持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的根本性质和宗旨,着眼于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的历史使命。
3、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是一个民族的血脉和灵魂,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和发展水平的必重要标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凝聚亿万人民、鼓舞人们奋发进取的旗帜、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写照、是激发社会活力的强大力量。
4、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对于推进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
5、最庆泛、最充分的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力、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要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造机制。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是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