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与行政管理
经 济 管 理 与 行 政 管 理
经 匈牙 利 部 长会 议 秘 书处 主 任 L 费采 烈 在《 济 管 理 与行政 .
管 理 》 一 文 中 通 过 分 析 经济 管 理 与 国 家 机 关 之 间关 系 的体制来 谋 求解答 这 样 一 个 问题 管理 经 济
。
:
现 行 的 各种 行 政管 理 手 段
,
、
行政 组 织
和 研 究 机 构 以 及 它 所采 用 的 方法
如 何 按 照 行 政 管 理 的 特 点来
。
作 者认 为
,
在 这 个 问题 上
,
现 有 两 种 对 立的观 点
,
,
一种 观
,
点 是 把 经 济管 理 和 行 政 管 理 相 提 并 论
活 动在 实 质上就 是 对 社会 生 产 的管 理
另 一 种 观点 认 为
经济
而 这 种 经济 活 动 不 属 于
行政 管理
,
。
作者 进 一 步 分 析 了经 济管 理 与行 政 管 理 之 间发 生 联 系 的 历 史 行 政管理 与 经 济 管 理 的性 质 特 点 , 经 济 管 理 与 行 政管 理 的 主
体 它们 活 动的对象 指 出 早 在 典 型 的资本 主 义 时 代 国 家管 理
,
。
,
,
就 已 不 是 完全 不 问 经 济关 系 的
。
,
但 是 它 对 经 济 生 活 的 千 预 是有
。
限 而 间接 的 在 这 种 干 预 中 一 部分是 通 过 政 权 机 关 的手 段 来实
,
现 的 还 有 一 部 分 是 通 过 国 家的 预 算来实 现 的 在 垄 断 资 本 主 义
,
阶 段 国 家 机 关 与 经 济 关 系 的联 系 体 制 有 了扩 大 并 且 丰富 了许
,
,
多 新 的 内容 和 形 式
,
。
它 运 用 的 直 接 和 间 接 的 手 段 以及组 织 形 式
。 。
和 制 度 都 有 了发 展 其 目的是为 了对 经 济 生 活 施加 影 响 但是 这 并 不 是说
,
,
资产 阶级 的 国 家 已 具 有 真 正 的 经 济 管理的 职 能
,
。
在社 会 主 义 时 期
情况 就 不 同 了
因此
,
。
。
这 是 因为 生 产资料 私 人
占有转 变为 国 家所有
决 化
,
。
经 济管 理 问题就要 由 国 家 来 解
而且 成 为 国 家 的 根 本职 能
行政 管理 与 经 济管 理 之 间 的关
,
系 也在社会 主 义 国 家 以 及社会 主 义 制度 的发 展 过 程 中 起 了 变
。
在 体制 方 面
,
通 过 计 划 命令 而 直 接 施 行 的经 济管 理
,
无论
在组 织 上 还 是 从 其 所 采 取 的 措 施 上
都 已 成 为 行政管 理
。
就部
153
分 原 因 来看
,
这 是 出 于 历 史 的 需要
,
国 家政权 有 必 要 提 倡 和利
。 。
用 某 些 手 段 来 对 一 些 国 民经 济 综合 体 内部在 结 构上 进 行改 组
行政管 理 曾在 这个过程 中发挥 了作 用
6 0 年 代初期
,
各 社会 主 义 国 家
,
情况 发生 了 变 化
,
。
。
这 就 那 些列
。
是
:
一 方 面 把 企 业 的 独 立 自主 间题 提高到第 一 位
,
另一 方面 发
,
展 了人 民 代 表 机 构 对 行政 管 理机 关的监 督 作 用
入 国 家管 理 的 经 济 组 织
这样
不仅 要 承 担 其 义 务
。
,
而 且 也 有 权利
,
当然
,
决 不 能认 为
津个 过 程 已 经 完 成
讲 到 经 济管 理 与 行政 管 理 的性 质问 题
济管 理 所 包 括 的社 会关 系 既 作为 基 础
不 同的 法 律 规 范
、
,
作 者指 出
如 果经
,
,
又 作为 上 层 建 筑
。 。
那末
,
行政管 理 仅 是 通 过 上 层 建筑 的关 系 而 实 现 济 管理 与 行政 管理 二 者 有所 不 同
。
这 就 要 求适 用 各 种 另一方 面 经
;
各 种 不 同 的办 法 来 进 行 调 整
,
它 们 与 国 家政 权 的关 系 彼 此 在 程 度 上
,
就 行 政 管理 来 说
,
。
其 特 点是 关 系 比 较 直 接 与 密 切
。
而 在 经 济管 理 方 面 过 程 中 的 法律作 用 指出
,
比 较 软弱 和 间 接
因此
,
要 加强 发 展 经 济
,
在概 括 经 济管 理 与行 政 管 理 之 间 关 系 的 体 制 问 题 时 行 政管 理 是 经 济管 理 的 部 分 形 式
,
,
作者
也 是 经 济 管 理的 部 分
。
特殊手 段
还 没 有 包括 经 济 管 理 的 全 部 内容
( 步 衡 摘 译 自苏 联 《国 外 社 科 文 摘
:
国家 与 法 》 1 9 8 2 年 第 5 期 )
社 会 主 义 法律 与科 学 技 术革命
1 9 7 9 年,
苏联 科学 出 版 社 出版 了 一 本 《 社会 主 义 法 律 与科
。
学 技 术 革命 》 的 书
著
,
该 书 由苏 联 科 学 院 国 家 与 法 研 究所集 体 编
。
主 要 是 探讨社会 主 义 法 律与 科 学 技 术 革命 关 系 的 问 题
。
全
。
书共十 章
154
第 一 章探 讨 科 学 技 术 革命 条件下 法律调 整 的任 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