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办公制度制定流程与工作执行
第一节 行政办公制度制定流程与工作执行
二、行政办公相关制度
(一)文印室工作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企业文印工作的管理,保证文印质量和效率,防止企业重要文件资料外泄,现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文印室工作职责
1.检查呈送的各类公文、文书等文稿是否按程序签发。
2.文稿要求随到随打印,不得拖延,不得有为难情绪,有时间规定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打印任务。
第2章 文印范围
第3条 以总经理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工作计划、报表、总结、请示、报告、简报、通报、通告、信函、宣传教育材料、规章制度、任免决定、表彰或处理决定,以及企业领导批准复印的文件、材料。
第4条 由部门负责拟定、编写的带有全局性指导意义的月(季)生产、工作计划和一定时期内全企业性的工作安排以及重要专题会议的纪要等。
第5条 不需上报的各部门的工作计划、临时性工作安排、非全企业性的活动讲课提纲,非上报的一般表格、一般技术资料、便函以及内部递传的简单请示报告等均不在打印范围之内。
第3章 文印程序
第6条 凡需打印的文件、资料应将其底稿首页附上“发文单”,由起草人定稿抄正,经有批准发文权限的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打印。
第7条 一般文件的打印、复印、传真须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部门经理不在时,可经总经理助理同意后办理。
第8条 文印人员接稿后,应认真检查文件签发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工整,是否符合文件归档要求等,对发文手续不全、书写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文印人员有权拒绝录入和打印。
第4章 文印要求
第9条 文印室要建立“打字登记簿”,对各类文件材料按规定内容和要求统一登记,并根据办公室安排的轻重缓急次序进行录入和打印。文字录入要做到快速、准确,排版合理、美观。
第10条 文稿录入完毕后,文印人员要把原稿和打字清样交给办公室秘书或拟稿人校对。校对者完成校对工作后应在原稿上签字,以示负责。
第11条 以总经理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应由总经理助理或拟稿人负责校对,文印人员负责复印、装订,
做到字迹清晰、版面清洁、装订整齐。
第12条 文印人员应按时完成任务,对已完成的文件资料,应及时交给有关部门、人员送发,或通知有关人员到文印室领取,不得延误。
第13条 打印须认真细致,讲求质量,减少差错。行政部主管负责对文件差错情况进行登记和考核。
第14条 文印人员要爱护录入、复印设备和物品,按规定做好维护保养和物品领用登记工作。
第15条 文印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企业管理中须保密的事项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16条 复印文件要严格按照审批份数印刷,复印者不得私自增加份数或私自留存,复印底板和废页、余页应及时销毁。
第17条 不得为私人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第18条 文印人员初次违反上述要求的,将给予批评或处以罚款;屡教不改、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将予以辞退。
第5章 附则
第19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20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工作纪律规定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使员工工作规范、精神面貌良好,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具体包括企业正式员工、临时人员、实习人员以及外派人员等。
第2章 考勤纪律规定
第3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每周六、周日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第4条 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将各罚款50元。
第5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30分钟内上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
前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5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6条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
第7条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8条 员工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4次者,扣发当月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
第3章 员工行为纪律规定
第9条 仪表与着装
员工上班时应注意仪容仪表,要得体、大方、整洁,具体要求如下所示。
1.男性员工仪表要求:
(1)上班时间要穿衬衣、系领带,不得挽起衬衣袖子或不系扣子;
(2)不得蓄须,留长发;
(3)不准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类,包括皮凉鞋。
2.女性员工仪表要求:
(1)上班时间应化淡妆,以示对他人尊重,不得化浓妆,不得使用气味浓烈的香水;
(2)不得染指甲、留长指甲;
(3)不准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紧、薄、透等不雅的奇装异服以及穿凉拖。
第10条 语言
1.全体员工在办公时须说普通话。
2.说话时须语音清晰、语调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而简洁。
3.严禁说脏话、忌语,须使用文明用语。
第11条 工作行为
1.坚守岗位,上班时间不得串岗。
2.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不得因私事使用公司电话或长时间接听电话。
4.未经批准或同意,不得索取、打印、复制公司文件资料。
5.不得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事情。
6.办公区域严禁吸烟。
7.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区域。
第4章 附则
第12条 企业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制定本规定。
第13条 本规定由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