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卡协议
11-23
供 货 协 议
协议双方:
甲方:富源县电力公司
乙方:富源县中安镇鑫玛特购物广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公平、诚信、友
好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年度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统一在乙方购买。
二、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劳保用品清单(乙方经营范围内的商品)
为甲方提供劳保用品。
三、乙方按照甲方的需求办理 储值卡的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员工所持乙方的储值卡可在乙方 店购买甲方经营的
商品。
五、储值卡使用期限为一年,消费完卡的储值为止,乙方提供的储
值卡不记名、不挂失、可以充值续用。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劳
保用品清单(乙方所经营范围内的商品)和发放花名册发放在
乙方员工的储值卡上(含乙方 %的返点金额)。
五、优惠条款:乙方给甲方 %的价格优惠,由乙方根据其优惠
额和甲方员工发放的金额直接在甲方员工储值卡上进行充值。
六、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购买的劳保用品清单开具商业零售发
票给甲方,甲方在接到发票后三个工作日以内以现金□;支票
□;转账□;的形式支付乙方的货款。当甲方的款项到达乙方
的帐户上,乙方就把相关的商品或已按甲方清单的要求充值的
卡交给甲方。
七、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
协商处理。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提交富源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