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逃学的危害
中学生逃学的危害
中学生逃学后,常常是在外闲逛,或与有不良习气的伙伴一起鬼混等,学生逃学后,逃避了学校教育和规章制度的约束,因此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影响的感染,他们在外游荡,容易进入一些不宜进入的娱乐场所,离开学校环境后会变得放纵自己,自由作为。同时,在不良团伙的拉拢或坏人的教唆下易发生偷窃、打架等行为,甚至走向歧途。所以,中学生逃学是走向违法犯罪道路一个危险信号,这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中学生出走的四种类型
1、逃避型。离家出走最多的是“逃避型”,由于家长不能对孩子进行正确的引导,动辄对子女打骂、惩罚,孩子为了逃避这种环境,就选择一走了之。
2、报复型。“报复型”孩子的出走是因为自己认为受到了学校和家长的某种不公正对待,他们一般不会走远,而是远远躲在一个角落,为家长和老师心急如焚地寻找而幸灾乐祸。
3、向往型。属于“向往型”离家的孩子,多被娇生惯养,家长缺乏教育和引导,孩子一旦受到生活中的一些压力,很容易为了追求自己所谓的理想而出走。
4、盲从型。 “盲从型”的孩子思想单纯、容易轻信,孩子因为辨别能力差从而导致出走,这种“盲从型”出走的孩子随后会为自己的轻率而后悔莫及。
二、离家出走存在许多危害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章第14条规定,旷课、夜不归宿,属于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目前,在校学生中有些学生性格比较偏激,自尊心极强,接受不了别人的批评,我们提示广大学生,离家出走存在许多危害:
(1)离家出走,荒废学业;
(2)出走他处,失去依靠和支持,容易受人欺负和成为被害人,如带着的钱和物,被人偷或抢或骗了,又如被挟制、受胁迫、恐吓、伤害等;
(3)女学生出走后,出于无知和无奈,易走了卖淫道路,或受坏人诱骗被迫卖淫;
(4)在生活无着落、无处觅食住宿的困境下,容易铤而走险,去偷窃、抢东西,陷入犯罪泥坑;
(5)出走以后,遇到种种挫折障碍,加上心境恶劣。容易产生自杀的想法和行为。
(6)造成父母的恐慌不安,耗费钱财和精力去到处寻找。
中小学生的出走不仅给自己身心造成危害,给亲戚朋友带来伤痛,同时也给社会治安造成了隐患。
(一)对家庭的影响
没有不爱孩子的父母,更没有一个父母面对孩子出走无动于衷。如果孩子突然离家出走,对于他们来说真是吃不香、睡不好,精神也濒临崩溃(尤其是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为了找孩子,家人不惜东奔西走,债台高筑,甚至部分父母不堪心理重压,出现精神失常、自杀等事件,真可谓家破人亡。
海南省国营八一总场中学高一(7)班学生谭培荣于2007年10月15日中午离开学校,一个星期后即10月22日傍晚6点23分,他在广西钦州市火车站发生交通事故,重伤身亡。2007年10月18日,郅连合的三个女儿因上网挨批,不满父亲训斥,结伴离家 ,为找女儿,郅连合连续半个多月在街头不停地向路人散发 “寻女传单” 同时也几乎找遍了家附近所有的网吧,甚至就在网吧连夜蹲守。铜梁县某中学学生,2007年2月27日离家,为寻找4名突然离家出走的孩子,5位家长组成同盟泪跪成都街头,手执横幅请求知情者提供线索。
(二)对学校的影响
一旦某校学生离家出走成功之后,同校或邻校部分有同样处境的学生就会以他或她为“榜样”加以效仿,这无疑给同样还不成熟的中小学生造成了负面影响。
钱塘中心小学两个小学五年级学生离校出走后,学校开会动员老师、学生一起寻找。学校30多个老师连暑假都没休息,全部出动,每天出动5辆摩托车和一辆长安车,四处寻找,还张贴了近300份寻人启事,在合川电视台播放了寻人启事。
(三)对社会的影响
中小学生还不是成熟的个体,不具备基本的生存能力和技能,一旦他们离家出走,流落于异地他乡,花完起初从家里拿走的钱,而又得不到社会帮助的时候,迫于求生,他们心里就会滋生一些犯罪的念头,偷盗、抢劫,甚至结交社会上一些不务正业的“闲人”,从而集结成伙,成立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这无疑将会扰乱人们的正常生活,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
4个陕西中学生怀揣1200元离家出走到重庆,流浪十几天后,被一男网友唆使,偷名车“标志”欲换路费。偷完“标志”的4人在返回网吧途中,被民警撞个正着。琼海市嘉积某中学15岁女中学生王丽(化名)出走受骗身陷传销窝点,琼海警方千里夜袭,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从广州成功将其解救回家。
当学生朋友们跟父母、老师或同学之间发生矛盾时,请大胆地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如果自己真的错了,就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及时改正才能做生活中的强者。这才是正确的选择!千万不要采取离家出走这样极端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