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发电油料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由第三方代维的所有通信基站、
传输中继站、接入机房或由中国铁塔铜陵分公司维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场所应急发电、 油机管理及油费的结算。
一、基站发电燃油核定标准
铜陵铁塔根据各类型的油机及各类型基站的发电试验,核定各类型基站单位时间耗油量表。代维单位相关专业负责人根据本标准,以月度为周期向移动公司报告当月发电燃油使用量,由移动公司负责审核结算当月油耗及费用。
当月发电耗油量计算方法如下:
L=∑(H ×C )
L :当月发电耗油总量,单位为升;
H :特定站型当月发电时长总和,单位为小时;
C :特定站型核定单位时长耗油标准,单位为升/小时。
对于因基站停电需要发电的,应急发电所用油料费用由铁塔方承担,按油料使用定额标准及发电时间进行结算,单价按当地实际市场价格计算,铁塔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代维方报销油料费用时用等额发电油料发票报销)。
油料使用定额标准:
交流3KW 油机油耗/小时---2.8L
交流5KW 油机油耗/小时---3.6L
交流8KW 油机油耗/小时---5.1L
交流10KW 油机油耗/小时---6.8L
交流15KW 油机油耗/小时---9.2L
直流5KW 油机油耗/小时---3.0L
直流8KW 油机油耗/小时---4.3L
直流10KW 油机油耗/小时---6.0L
二、基站发电管理
1、代维公司人员在发电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和群众发生冲突,或是造成基站物业纠纷,扣5分;代维公司所属人员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如出现无法联系到发电人员情况,每次扣2分。
2、代维公司负责代维区域内所有基站的应急发电工作, 在进行发电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要确保人身及运行设备的安全。对有重要传输节点的基站需有多人相互监督下进行应急发电基站停电信息提前做好发电准备,并结合停电基站的重要性和蓄电池的性能来决定是否起用和何时起用发电油机,以确保基站的正常运行或故障历时在规定的时限内。
3、代维发电按次进行计费,计算原则为:只计算发电时长内所发生的油耗。
4、分公司组织代维单位对基站的位置、出入难易程度、设备情况如设备总功率、电池放电时间等有熟悉详尽了解,并建立相关档案;通过建立相关渠道适时了解市电供应情况,对于随机出现的断电、低压告警等故障,能及时准确判断,合理安排发电工作。
5、基站停电后应及时确定停电原因,根据站内负载情况、温度情况、蓄电池容情况、基站抢修时限及其他情况进行发电。
6、要求代维单位现场发电人员应分别在油机启动发电和结束发电(包含中途暂停发电的情形)后10分钟内电话通知网管中心值班人员,由网管中心值班人员登记发电情况,每月形成报表。
7、发电的维护人员应熟悉油机的操作与安全事项,每次使用油机必须做好相关记录。
8、因维护需要,在对基站发电过程中若需暂停发电,发电人员必须报请专业负责人,并在专业负责人指定的时间段内完成维护工作,恢复发电。未经报请而中途停止发电的并造成故障或其他损失的,依照故障管理办法执行考核。
9、市电恢复后,正常情况下发电人员应在30分钟内停止油机发电,恢复市电向基站供电。超出30分钟未恢复的,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核实后按实扣减超出部分的发电时长。
10、相关专业应统计制作各县市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供(变)电所值班电话和联系人表提供网管中心,并实时更新。网管值班人员和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在当日登记发电的基站中抽取30%以上的基站,通过电话询问,核对电网停电的真实性和停电时段,并将核对过程及结果登记于《发电月报表》中。
11、相关专业负责人每月根据《发电月报表》记录结果分析当月基站全网发电的逻辑关系,判断发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例如,同一油机(或同一发电人员)在非合理的车程时间内若出现在另一基站同时发电,则可视为虚假发电;或某一油机某天累计工作超过24小时(其他时期如某周、某月类同),亦可视为虚假发电。经核实为虚假发电的,应按10倍发电费用扣罚相应代维单位。
12、相关专业负责人每月根据《发电月报表》记录结果分析当月基站日均电量与当月基站发电时长的比例关系,判断发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3、当县区内出现大面积停电(停电基站数量30%以上)及遇到突发事件,市公司对各代维单位发电机组进行调配时,各代维单位应配合市公司进行发电机组的调配,未积极配合的每次扣除代维单位5分。
稽核:1、市电停电后,由监控中心记录停电工单号。
2、发电人员进站前必须电话通知监控中心,并由监控中心记录进站时间(以系统拨入时间为准),有红外的机房必须记录红外告警发生工单号。
3、在市电停电后必须用电话通知运营商发电负责人确认是否发电,并记录电话拨打时间(以系统拨打时间为准)。
3-1、对有蓄电池保障的机房,必须提供三小保障,如蓄电池不能满足三小时备电的,必须进行发电(该部分由铁塔方承担)。
3-2、查询运营商是否购买发电服务,如购买发电服务,在保障3小时候后,发电费用由运营商承担。
4、市电恢复(实际为油机发电),由监控中心记录市电恢复时间(回复工单)。
5、市电来电,发电人员电话通知后台,并由后台记录出站时间(以系统拨入时间为准),记录红外告警结束时间。
依据以上工单、电话记录、稽核发电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每次发电必须记录相关记录到发电台账,以备稽核。另随机抽查正在发电的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