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认证申请书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 请 日 期
国防科工委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管理办公室制
填写说明
1、申请书填写可以打印,或用黑或蓝黑墨水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
不得有涂改。
2、单位名称应填写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企业(事业)法人登记的注册名称,不能填写简称。
3、单位代号应填写上级主管机关编写的军工单位代号,如:“526厂”。没有代号的单位不填。
4、单位其他名称应填写申请单位的内部名称。
5、经济性质应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性质填写。 6、单位地址应填写单位所在地的具体通讯地址。
7、联系电话应填写单位办公室电话。按区号、总机号、分机号的顺序填写。
8、申请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专业(产品),应按照国防科工委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专业进行填写。
9、近三年经济实现情况 总产值(现价):指当年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的总和。
军品产值(现价):指当年生产的属于武器装备或用于军事目的、交付给军事部门和对外军贸的工业产品总值。
10、人员构成
在岗职工总人数: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管理人员:指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和政治工作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11、获得科技成果情况应填写截止到申请日期时,本单位所获得的所有国家级和省部级的科技成果。 12、科研单位科研方向
此栏为在军工科研生产能力调整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式下文规定的科研单位的科研方向。若申请单位没有此项内容,填写本单位的主要科研方向。
13、企业生产纲领
此栏为在军工科研生产能力调整时,国家有关部门正式下文规定的生
产单位的生产纲领。若申请单位没有此项内容,填写本企业的生产纲领。 14、科研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状况
应描述出科研生产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制度的制订情况,人员构成的数量和组成等。
15、质量管理体系状况
说明质量管理体系和手段,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合格证书或质量认证文件等。
16、保密、安全生产、环保状况
说明保密管理状况,保密资格认证及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环保达标及执行情况等。
17、现有研发部门、实验室和制造部门科研生产能力
研发部门、实验室和制造部门仅指用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目的。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⑴主要研发部门、实验室和制造部门的名称及达到的水平(国际领先、国际先进、国内领先、国内先进、国内唯一、相当于国际××年代水平等); ⑵主要设备(研究、试验、测试、高级制造、加工等设备)的名称、台套数、设备原值和属于国际××年代的水平等;
⑶代表本单位最高水平的高、新设备的精度和能力,要列举出设备的典型代表参数。
18、已完成的主要科研生产项目情况
着重说明已完成的武器装备型号任务及鉴定结论,如有重大预研课题,也可进行说明,叙述要简明扼要。承担系统或分系统任务的单位应阐明其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的情况。未承担武器装备型号任务的,要说明与申请专业(产品)相近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及鉴定结论。 19、现承担的主要科研生产项目的执行情况
着重说明现承担的武器装备型号任务及执行情况,如有重大预研课题,也可进行说明,叙述要简明扼要。承担系统或分系统任务的单位应阐明其进行组织和协调工作的情况。未承担武器装备型号任务的,要说明与申请专业(产品)相近的主要任务执行情况。
20、申请单位还应准备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在申请书最后。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保密资格证书 (4)消防达标文件
(5)安全生产达标文件或者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从事军用火炸药、推进剂及其制品科研生产,应当出具国防科工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生产评价报告。
(6)环保验收达标文件 (7)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对于非国有独资单位应出具包括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等事项的本公司章程。
21、所有栏目如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注:许可申请的有关要求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的内容,可就近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防科工委(办)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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