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学生资助方案
02-06
常乐集镇中心小学
困难学生资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体现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爱护,激励他(她)们成人成才,帮助顺利完成学业,为建设祖国而奋发学习,特制定本方案。
二、成立贫困学生救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代合法
副组长:葛蔚然
成 员:张秋芝 师恩亭 孙慧丽 董红波
三、资助对象:较好地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规、校纪,学习认真,校内外表现良好,家庭经济、个人生活或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
四、贫困学生认定范围及申报程序
(一)贫困学生认定范围
1.父母病故、家庭成员无力支付上学费用者;
2.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且医疗费用支出巨大,致使家庭经济严重入不敷出者;
3.家庭突遭天灾人祸,短期内不能恢复生产生活者;
4.身体残疾、行动严重不便者;
5.学习落后、成绩较差,一直赶不上班者。
(二)贫困学生材料申报程序
1.本人申请,主要陈述困难原因。
2.乡(镇)、村(居委会)、学校(班主任)证明材料,证明情况属实,加盖公章(手印)。
3.贫困救助学生每学期研究一次,确定学生受助类别、措施。
五、贫困学生救助类别及标准:
1.助学金:享受助学金的学生,免交全额费用。
2.社会团体救助:按照救助金额按学期发放生活费。
3.个人结对救助:学校组织,双方自愿结对帮扶。
六、实施办法: 学校建立资助困难学生评议小组,由特困生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征求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由评议小组决定资助学生名单,张榜公布。
七.说明:
1.若因弄虚作假,骗取救助者,一经核实,取消救助,追回救助款。
2.若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处分期间停发资助金。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