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泗绿发〔2012〕1号
关于开展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促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树立“植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观念,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为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奠定坚实的基础,县绿委会决定开展3.12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义务植树活动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今年的植树活动,提前谋划,组织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植树活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栽植苗木、植树地点,并按照每个适龄公民人均植树3至5棵的标准抓好落实。3月12日,县里将设立由县六大班子领导、县直各部门参加的义务植树主现场,各乡镇(街道)要设立分现场,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积极参加
义务植树活动,争做植绿护绿的模范践行者,迅速掀起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的高潮。
二、多措并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绿化宣传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植树节期间的绿化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开展义务植树宣传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县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水利局、教育局、团县委、妇联、广播电视台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在绿化宣传中的重要作用,扩大绿化宣传的声势,提高绿化宣传的质量和实效。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和国家造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林业建设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使社会各界人士充分认识到植树造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泗水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形式,掀起春季植树造林的高潮。义务植树是国家法定的全民性运动,是大地绿化的有效手段,各乡镇(街道)、县绿化委各成员单位,要与时俱进,拓宽思路,丰富形式,营造浓厚的绿化氛围。要把义务植树活动与全县林业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与山、水、田、园、路“五绿”建设结合起来,与高速公路绿色通道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活动结合起来;要把义务植树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通过农民在房前屋后、河旁湖旁、渠边路边、零星荒地开展植树活动,改变村容村貌;要组织社区居民开展“绿色环保从身边做起”等护树、
清理绿化带、背街小巷的垃圾和浮土活动,并对社区内的树木进行补栽、修剪、浇水等;要积极鼓励企业及个人购买碳汇,采取承包造林、集体造林等多种形式,建设拥军林、夫妻林、青少年林,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试行“以资代劳”的方式,统一安排专业队伍进行植树或管护林木,既解决了义务植树尽责率低,又确保了绿化造林效果。
四、完善制度,注重实效,确保义务植树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建立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建立县、辖区单位两级的登记管理制度。县绿委办按辖区单位建卡立档,义务植树登记卡一式两份,辖区单位及县绿委办各一份,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要建立健全林木管护责任制,落实栽植管护措施,确保今春义务植树各项活动的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义务植树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当地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信息收集和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情况于3月15日前上报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泗水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标语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林业 全民 植树 通知
泗水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日印发
附件:
泗水县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标语
1、义务植树,功在当代,造福子孙
2、深入持久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3、参加义务植树是每个适龄公民的法定义务
4、绿化泗水大地,造福子孙后代
5、参加义务植树,共建绿色家园
6、大力植树造林,建设秀美山川
7、开展义务植树,建设生态文明
8、植绿护绿,构建和谐生态环境
9、今日有你齐心增绿,明日由你安心享绿
10、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科学发展生态林业
11、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
12、建设生态文明,营建绿色家园,构建和谐社会
13、绿化美化家园,创造美好生活
14、爱护树木,从我做起
15、大力弘扬植绿、护绿、爱绿文明新风
16、积极开展林木绿地认建认养活动
17、依法护绿治绿,巩固绿化成果
18、同建绿色家园,共享生态文明
19、绿化美化家园,创造美好生活
20、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绿化美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