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淮铜臵业字〔2014〕2号
关于印发《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业经讨论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综合部 2014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16份 校对:何业玉 打字:孙 阳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变更决策程序,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淮矿地产铜陵臵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统称为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工期变更、经济技术签证等。
设计变更系指建设单位根据功能或条件的变化提出的修改,或设计单位因设计本身原因提出的变更。
施工变更系指因现场自然条件变化或施工组织和技术方案引起的变更。
工期变更系指为完成上述工程变更或签证以及非承包方原因而导致的工期增减,只有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工期增减才予以认可。
经济技术签证系指为使工程正常实施而产生的附加工作的技术、经济签证。
第四条 工程变更是施工技术管理和组织实施以及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的依据,只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应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工程变更,才能进行工程价款和工期调整。
第五条 工程变更遵循结构安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 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六条 根据变更工作量和对工期的影响,工程变更分为限额以上(含限额本身)和限额以下的变更。
工程变更限额规定如下:
(一)工作量限额:单位工程单次变更费用一次性增加单位工程合同总金额5%及以上且大于等于20万元的。
(二)工期限额:因变更对关键线路的工期延长大于等于单位工程工期5%且达到7天以上的。
第七条 公司策划营销部承办的变更。
(一)规划范围内的单体建筑物和构筑物规划调整及竖向高程的改变以及室外管线、路网平面位臵的重大调整。
(二)各单体施工图中主要结构形式、功能或户型的改变。
(三)各单体施工图中建设规模、内外装修标准及外观颜色的改变。
(四)因征地拆迁影响原因采取的方案调整。
(五)由设计院出具需重新报图审及规划审批的设计变更。 拟进行规划调整或方案变更的工程,策划营销部及时书面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必须就调整或变更的原因、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方案论证。经论证可行的规划调整
或单体方案变更由策划营销部准备相关材料并上报公司总部,取得公司总部的同意和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办理程序:
变更由策划营销部联系设计单位出具图纸,报相关审查单位审查认可后,以附表1形式进行内部审查,并转成本部进行测算(需测算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章),经审查通过的,限额以下变更策划营销部签字盖章确认移交综合部存档,综合部再转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附表2上报审批后实施;限额以上变更策划营销部准备相关材料并以重要事项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总部,取得公司总部同意后,策划营销部签字盖章确认移交综合部存档,综合部再转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附表2上报审批后实施。
第八条 公司工程部承办的变更
(一)非主要结构的改变,或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而进行的工程处理和调整。
(二)不降低使用功能和标准的局部改变。
(三)不影响建筑物外观的局部改变。
(四)场内高程、室外管线、路网平面位臵的局部调整。
(五)现场各种影响施工的管线迁移、改造。
对涉及配套工程、垄断行业的新建、变更项目,须由工程部提交策划营销部,策划营销部按报建程序审批,办理完成许可证或批复后方可施工。
办理程序:
变更由施工单位按附表2书面提出,变更发生前由监理单位总监(或代表)和工程部、成本部管理人员共同到场核实,涉及到勘察、设计等相关单位的,相关单位须到场共同提出审查意见,经审查通过的转交成本部测算(测算需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签章):
(一)限额以下变更经部门经理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复,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在附表2上签字盖章确认,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
(二)限额以上变更由工程部准备资料并以重要事项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总部,取得公司总部同意后,部门经理、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附表2上签字盖章确认,由工程部发放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
第九条 工程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求公司意见,并由公司按审批权限处理。承包人收到经监理人和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第十条 限额以上变更应报公司总部审批,公司总部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
设计变更方案,由公司总部策划部牵头,公司总部工程技术部及公司总部成本部配合处理;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变更,由公司总部工程技术部牵头,公司总部成本部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处
理。
变更发生前,公司根据变更的估算金额和可能造成的工期影响,将限额以上的变更方案以重要事项形式上报公司总部。公司总部综合部接到报来的重要事项后,在一个工作日之内登记、编号,根据分工,报公司总部领导批阅。主办部门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并在两个工作日之内拿出处理方案,报分管领导审定后在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时间紧迫或可能涉及安全隐患的变更事项,分管领导亲自或授权有关部门到现场解决。特别重大的变更事项,报公司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限额以上变更应在公司总部批准后才可执行。
第三章 工程变更的要求
第十一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
(一)不进行变更无法进行工程实施的;
(二)设计选材无法购买或已明令禁止使用的;
(三)按设计施工后存在安全隐患的;
(四)设计错误、矛盾、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和规范规定的;
(五)地质勘察不详或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的。
需进行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分别按第八条、第九条进行区别办理。
第十二条 工程变更要有充分的技术和经济论证依据,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控制投资。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按程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施工后的变更工程量不予计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工程变更资料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审批单、工程变更方案审查单(策划营销部承办的变更)、工程变更预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工程变更设计图和其它资料等;上报公司总部的工程变更资料内容包括:工程变更方案、工程变更初步预算书、工程变更设计图和其它资料等。
第十五条 工程变更资料应能完整反映该工程变更在技术、经济上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变更理由充分、工程量明确,对文字不能表述清楚的要附图纸,变更设计图纸必须达到施工图要求。
第十六条 变更经建设、设计、监理、承包等单位在现场确定变更方案(或由监理单位按相关单位意见发放的经建设单位签章同意的变更指令)后,由承包单位及时编制工程变更资料,于14日内上报审批,逾期上报者不予审批,后果由承包单位自负。在正常情况下,现场监理在7日内进行核实转报,限额以下的变更公司在收到资料后7日内审定并返回;限额以上的变更公司在收到资料后14日内审定并返回。
超期补办的施工变更、工期变更和各类签证一律不予审查(核)(含限额以上变更)。
第十七条 工程变更资料由承包单位填报,一式捌份,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和签字认可,每份工程变更资料的装订顺序为:工程变更审批单→工程变更方案审查单(策划营销部承办的变更)→工程变更预算书(包括工程量计算书)→变更设计图(如有)→其它资料(如有)。
审批部门在审查申报资料时,不得涂改原申报资料中的文字或数字,有更正的,要签署详细的更正意见,签署意见必须简洁明确、完整,不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所有工程变更资料必须经监理人和公司有关人员审签并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第十八条 工程变更资料必须采用A4或A3纸,除审批部门的签署意见、个人签字外,原则上须采用微机处理,不得出现手写体。
第十九条 监理人和公司在审查工程变更时,对每份工程变更都应进行现场复查、核实,保证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工程变更核实必须以现场实际变更工程或原始记录检查为依据。
第二十条 经批准后的工程变更资料,应妥善保管,装订成册,工程竣工后按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列入技术档案移交。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 承包人在上报工程变更时应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承包人所报工程变更有弄虚作假行为,除扣除虚
假的变更费用外,并按不少于虚假变更费用的两倍进行违约处理。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在签认工程变更过程中如有虚假行为,每发现一次视其金额大小对监理单位处以1000元至10000元违约金。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结算进行审查,并对审查数字负责。公司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相关人员对监理审批的变更决算进行审计或审查,如审计或审查结果中,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变更造价误差超过5%,除扣除承包单位相应费用外,还将按误差额5%以上部分变更造价核减额的20%扣减监理费用,扣减监理费的最高限额为总监理费的15%。
第二十三条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签认过的工程变更如有虚假行为,按照集团公司、公司总部及公司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涉及对施工或监理单位的责任追究事项,须在工程承包合同或委托监理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在责任追究过程中,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附表1《工程变更方案内部会审单》、附表2《工程变更审批单》。
第二十五条 淮矿铜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变更,限额以上部分按本管理办法上报公司总部,经公司总部批复
同意后,按《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淮铜字〔2013〕59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1
淮矿地产铜陵臵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
工程变更方案审查单
施工单位:
附表2
淮矿地产铜陵臵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单
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