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及要求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着装
规定及要求
执法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保持风纪严整,着制式服装时应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规定佩带帽徽、肩章、胸牌号。
1、胸牌号:应别在兜盖上缝线一指处,并留出插笔空隙不得倾斜。
2、臂章:应别在左臂衣袖膀缝线四至五指下正中。
3、领带夹:从领带右侧向左平行夹于三、四衣扣之间。
4、大盖帽前缘与眉同高,并保持水平,松紧带不用时放置帽内不得外露。
二、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检查时,必须按规定着是要监管行政执法服装,非工作时间不准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严禁着执法服装进入各种娱乐场所。
三、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时,必须穿着皮鞋(黑色或者棕色),按规定佩戴帽徽、肩章、胸牌号、臂章,带领带时,应着制式衬衣。
四、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时应扣好领钩、衣、裤、袖扣,不得披衣、敞胸露怀、挽袖、卷裤腿,不得在制服外罩便服、围围巾,不准上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下着便装。 1
五、服装换季时间:
1、着夏季服装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
2、着秋季服装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30日。
3、着冬季服装时间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底。
4、高寒地区的着装,由当地根据实际统一规定时间,但不得四季服装混穿。
六、夏季着装分长袖和短袖两种。如遇寒流时节,可在长袖内加着防寒内衣,但不得将防寒内衣的领袖外露。必须保持着装的整洁、统一。
七、着装人员头发要整洁。男同志不准留长发、胡须,女同志不得染发、不得佩戴各种装饰品。
八、孕妇、有生理缺陷的不得着监管行政执法服装。
九、重大集会、利益活动、外出执勤、岗位培训应扎武装带。
十、服装、标志不得变卖、拆改、外借、外送,在退休或调离单位时各种标志一律上交,不得带走。在全局未统一更换之前,如有破损或遗失,必须自行出钱购买。 违反服装管理规定者,一律按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罚款和其他处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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