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自我评议
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党总支):
根据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七一”期间,各基层党组织要开展一次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在本职岗位上争先进,在日常工作中创优秀”为主题,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强化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党员荣誉感,以扎实的工作向党的生日献礼。
二、评议对象 在职教职工党员。 三、评议标准
创先争优活动中党员“五带头”标准、党员公开承诺事项。 四、评议程序
1、学习发动。各党支部(党总支)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文件以及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评议标准,提出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要求。
2、对照检查。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照评议标准和承诺事项,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工作,尤其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书面材料(见附件1)。
3、工作述职。由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采取先书记、后委员和普通党员的顺序,进行党性分析和工作述职。
4、民主评议。在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工作述职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部门人数在30人以下的,党员群众全部参加;部门人数超过30人的,要吸收不少于70%的群众参加。(评议票见附件2)
5、格次认定。支部(总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平时表现情况,对每位党员进行实事求是地鉴定,做出格次认定。(见附件1)
6、意见反馈。支部(总支部)委员会要根据评议结果,
对每名党员形成综合的组织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评议结果(见附件3)要通过宣传栏张贴的形式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五、相关要求
1、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大会的党员,会前要向支部书记请假,其书面发言材料要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
2、评议大会于2010年7月9日前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7月15日前,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将《威海职业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和《威海职业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报政工处,《威海职业学院党员民主评议表》由党支部(党总支)留存备查。
附件1
威海职业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年 月 日
注:此表需双面打印
附件2
威海职业学院党员民主评议表
支部(总支)名称: 评议时间: 年 月 日 参评人员信息:中共党员□ 非中共党员□
中共党员”□内划“√”;2.参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栏目内划“√”。
附件3
威海职业学院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党支部(党总支):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