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居间合同
工程居间合同
甲方(施工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居间方):
身份证号:
甲方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经双方充分协商,依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G244线打板梁(陕甘界)至庆阳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推荐给甲方,总造价以施工合同为主。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配合甲方与武汉中鸿基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
2、“居间合同”是指最终促成业主方与武汉中鸿基工程有限公司联营签订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权,即视为乙方全部完成居间服务委托事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前期的主要信息,并提供业务相关咨询服务,开展与业主方有效的协调,并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权。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基本信息的真实可靠,最终促成甲方鉴定施工合同。
3、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乙方具体开展的渠道、方式、人物、过程等细节,不必向甲方汇报沟通,不属于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条件。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做好签订合同前所需的手续准备。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施工合同,认真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6条关于“居间人促成合同签订成功,居间人付出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艰辛,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的各个重要环节发挥了决定性作用,使甲方与发包方顺利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甲方愿意履行按约定支付报酬”的规定。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
1、居间成功后,乙方居间报酬按合同总价款的0.5%计算支付。居间报酬如需纳税,由甲方承担,本居间报酬为税后金额。
五、支付方式
乙方居间报酬由甲方在合同签订G244线打板梁(陕甘界)至庆阳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合同后,由甲方当天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费用。
六、特别约定
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挂靠的公司、甲方绝对或相对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东或者甲方股东所投资的公司等。甲方承诺向乙方、项目发包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询、可验证的。
2、居间服务成功后,在工程建设期间,若业主方与甲方发生实施过程中一切执行纠纷或资金纠纷等,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乙双方在没签订施工合同前,双方为了创造经济效益跑项目,不管项目成与不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有自己方承担,与对方无关。
4、本居间合同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凭证,不受甲方企业改制,更名或更换法人代表或股东的影响。
七、保密事项
甲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乙方对合作报酬的支配等。甲方任何形式泄露本协议内容,由甲方承担一切后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书面协议约定的除外。
八、合同终止
1、乙方未完成居间服务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自动终止。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1、乙方不保证甲方拿到该路段的施工合同。
2、甲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乙方无关。如果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视为故意欺骗。仍需按本合同的约定来支付居间费用。
3、如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向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司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