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广告中的道德伦理问题
家庭暴力广告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18110332 韦静 摘要:随着现代化技术的日新月异,社会文化水平的提高, 人们的审美能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和矛盾频繁出现,自然环境的破坏,传统伦理道德的缺失,家庭暴力等社会问题的出现,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困扰,所以就出现一系列的公益广告,从而可以解决这些社会问题,唤醒人们的道德和良知。本文就家庭暴力公益广告为核心,首先介绍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以及特征,家庭暴力广告中出现的道德伦理问题和相对应的解决办法以及理论研究。
关键词:家庭暴力 伦理道德 解决办法 理论研究
一:家庭暴力出现的原因及特征
(一)原因
1、传统的“男尊女卑”思想
中国传统的“男尊女卑”的传统封建思想是社会性别歧视的根源。使得妇女和儿童在不同程度上都要受到男性的束缚,控制他们的人身自由权,肉体上的创伤远远不如是精神上的的压迫。但是现在社会随着女权主义的兴起,或许也存在着女性施暴者的案例。这就是家庭暴力出现的历史根源。
2、相关法律的不完备和可操作性不强
当下我国关于惩处家庭暴力的法律文献还不太明确,虽然《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禁止用暴力虐待、
残害妇女,但是有些事实案例缺少法律依据,某种程度上不构成犯罪,所以受害者的权益还是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3、受害者救助渠道的狭隘性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相关司法部门或社会组织不愿过多主动介入家庭暴力,社会公众也将“家庭暴力”视作隐私而“视而不见”。因此,一旦出现家庭暴力问题,更多的人事无视。这就是家庭暴力的社会原因。
4、受虐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薄弱
一旦出现了家庭暴力,受虐者往往是忍气吞声,毫无还击之力,他们往往羞于开口求助 ,认为这是家丑,决不可外扬,导致的结果就是第一次的忍气吞声,换来的是施虐这变本加厉的折磨,受虐者的自我保护意识过于薄弱,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的不良之风。
(二)特征
1、对象的特定性:主要是家庭中的弱势成员。
2、行为的隐蔽性:往往是在家庭内部进行施暴,鲜为人知,受害者往往忍气吞声。
3、发生的经常性:一般家庭暴力是长期性和渐进性并存的过程。
4、行为违法性:该行为违法相关法律规定,是人为的,主观意识上的犯罪。
二:家庭暴力广告中的伦理道德问题
随着公益广告的快速发展,关于家暴公益广告的创意愈加新奇,传播方式的愈加新颖独特,着实发人深省的作用。但是随着信息大爆
炸的时代到来,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接受信息,所以广告人为了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就出现了一些违反伦理道德的家暴公益广告。过于夸张的表方式往往伴随着情色、恶心、惊悚、血腥的桥段。这种表达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震撼力。但是真的有传播效果吗?不会产生不良 的社会反应吗?所以家暴广告要把握好“度”的问题。
在这里,就儿童家暴广告为例来分析广告中折射的伦理道德问题。家暴公益广告的形式有很多,小清新、逗趣轻松、又有惊悚、血腥、情色、但是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广告都应该传递正能量而不能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就以惊悚、血腥、情色的儿童家暴广告为例,或许在一定程度上是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具有冲击力和震撼力,广告传播效果或许在一定程度上也达到了,但是随之而来的的恶性结果也是存在的,第一:对于儿童和青少年而言,会给他们带来一定的心理阴影和不良影响,这种类型的广告长期播放,他们会感同身受,会觉得广告中的受害者会不会变成自己或者在自己的朋友,会在无形中对未成年者造成生理和心理上的恐慌。不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二:同样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正处于人生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这种过于暴力、血腥、情色的广告会给他们错误的指导,他们也许会模仿广告里的施虐行为,对身边的进行广告行为的效仿,从而会导致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不利于社会精神文明社会的建立。
第三:对于成年人来说,也许这类广告会给正在进行儿童施暴的人提供施暴行为的例子,反正他们的精神状态是由问题的,不排除他们会模仿广告里的行为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施暴,假如事实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类广告不但没有起到警醒的作用,反倒助长了儿童施暴之风更加盛行。那这样的广告投放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严重的话,更应该采取禁播的措施。
对于普通广告受众而言,首先要有一定的冲击力和震撼力。也就是对我们要有警醒作用,但如果我们觉得恶心,看不下去的话,那么这类广告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因此,由于家暴现象的普遍存在以及近年来家暴发生率的增加,对于这个问题上升到了不得不解决的地步,所以,关于家暴公益广告的制作,一定要有”度“,首先,创意新颖是一方面,这样才能吸引眼球,扩大播放量,增加广告受众,增加传播范围。其次,传播内容要正能量,杜绝过于暴力、血腥、情色的内容的出现。要引导广告受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对于存在伦理道德问题的家暴广告的解决办法
(一) 健全广告法律法规并且完善广告管理
首先要健全广告法律法规, 加大对违法者的经济处罚力度。特别是对违反广告伦理道德广告主加重惩罚力度,而对于我国的广告监督管理, 由于目前广告的监督管理大多是被动的, 一般是有接到有人投诉
才会去仔细查处, 所以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型广告监管模式。作为广告监管部门的工商机关应该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和竞争行为、广告发布活动和广告经营活动的全方位监管, 大力加强事前审查和事中监督管理, 尤其是要在主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加强力度, 堵塞漏洞。
其次广告业内部还必须建立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多层次广告自律组织并改进广告自律管理方法。比如由中国广告协会起草的《中国广告行业自律规则》的发布是一个很好的开端。
(二) 注重广告道德教育并提高广告从业者素质
现代广告人不仅仅要有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广告道德知识的加强, 坚持持证上岗,只有文明的广告工作环境才能创作出文明、健康的广告。坚决抵制广告中伦理道德问题的出现。
(三) 广告主要转变观念且提高广告价值
广告主作为发布广告的主体要正确认识到创作的广告对企业的作用, 同时要真正做到以广告受众为中心。要给受众传达正确的理念和价值观,所以在广告中要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价值观和使命。这样的话,广告才能被更多的人接受,才能实现它的价值。起到很好的传播作用。
(四)加强社会监督功能
广告受众积极发挥监督作用,若发现广告中的道德伦理问题,可以反馈给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以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以便他们及时规范广告内容,改进广告形式,使之能够被大多数的受众所接受,不产生恶劣影响。
同时, 还需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社会组织,广告组织要监督发布的广告中是否有道德伦理问题的存在,如若发现,及时指出,并让广告主加以修改至没有任何问题时,在进行投放。
(五)加强政府监督
第一,政府要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设,维护广告市场的秩序,保护广告活动中参与各方的利益。《广告法》对参与广告活动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作了明确的界定,对他们各自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都作了详细的规定。这对规范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行为,净化广告市场,建立正常的广告经营秩序以及保护他们各自应该享有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的保障。
第二,严格落实有关法律,严肃处理违法广告,打击不良广告,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健全了广告法律规范体系。比如《广告法》,广告从业者应该大力加强对法律的学习,从而使自己制作或发布的广告尽在法律的范围内。其次广告管理部门更应该严格对照法律条文的规定,睁大双眼,增强责任心,把不良广告剔除出去,不要让一些低俗、恶劣的广告登上大雅之堂。
现代社会的急速发展,人们过于追求物质上的享受,从而忽略了精神世界的追求,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急剧增加,以家暴为例,本文进行了深入研究,对此,关于家暴广告的创意制作一定要遵循道德伦理规范,千万不能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忽视了。健康、正能量的广告才能得到广大受众的喜爱,恶俗、过度的广告只能被摒弃,因此一定要遵循广告伦理规范,营造文明。积极的广告环境。
[1]中顾法律网
[2伍小东、张文江、葛万华:《家庭暴力的社会认知心理机制及其防范策略的研究》载《社会心理科学》2006年第5期。
[3]刘国奎:《家庭暴力存在原因及对策探析》载《政法论丛》2004年第1期
[4] 孙宏伟. 儿童发展心理学 [M].科学出版社.2010年,34-45.
[5][6][7]大官周刊《公益广告中的到的诉求》 任宏 文章编号 1008—925x (2011)09—00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