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击包括竞技.自卫和斗殴
江西-08-康武(335251103)
技击包括竞技、自卫和斗殴
1、历史回顾
从人类出现以来,搏斗就是最常态的行为。无论是为了狩猎与野兽搏斗还是为了利益与同类搏斗,都贯穿着人类古代的始终。直到近代,与野兽搏斗的情况基本消亡,因为人类不再需要狩猎为生;但与人类的搏斗却升级到瞬时毁灭地球的水平!
实际上到了“封建时代”,人类进入农业社会,与野兽搏斗就已经微乎其微了。偶尔发生也是狭路相逢。所以几千年来,通过与野兽搏斗获得技击术的提升基本不存在。王老《大成拳论》中所言“釆一切动物之所长……”那段话,实际意思是从人类成长源头说起来理解人类技击行为的规律……而不是说现在技击术来源于与野兽搏斗。
很多人认为“战争”是武术技击术的起源。事实上不是这样。凡战争,都是群体性行为,并且杀人是最关键目标,所以不会局限于个人徒手打斗技能之上;相反,同仇敌忾,视死如归,协同作战,高效武器……才是最重要而关键的致胜因素。所以,凡为将者,莫不是精神领袖和组织高手,外加武器专家。戚继光当年的业绩就是此最坚实的例证。
社会混乱倒置的零散打斗,才是技击术的根源所在。这种打斗的最基本特征是“基本公平”~就是说,在这种打斗中,没有成规律的不公平状态,比如群殴一人。正是由于看准了这个规律,所以人才会从自己身上下手提高搏斗水平……否则,就会致力于组织起来。从自己身上下手,就是技击术的训练。不管是徒手还是器械,都是以个人能力提升为基本目标的。所以说,在这个时候,“规则”就出现了!只不过此时属于“潜规则”。潜规则也是规则!否则,人类就会寻求个人搏斗术之外的东西了,谁还会用心训练技击术?
显见的事实是,如果没有普遍性个人打斗(搏斗)的需求,技击术的大规模需要就丧失了,技击术用于个人打斗(搏斗)的意义也就丧失了。现代社会就是如此!法律,成为了搏斗的杀虫剂。
因此,在今天还执迷于武术的主要目标是搏斗(无规则格斗……其实有规则,就是徒手,单人等)中,毫无疑问是错误的!
那么,学习武术的主要目标应该是什么?从技击术上说,首先是竞技!如果不去从事竞技,那么还有小部分人或许想追求自卫能力的改善;而更多的人实际上已经把“寻理趣”和“求健康”作为追求了……
2、竞技的本质是表演,“切磋”的结果是监狱
竞技,来源于商业化需求。人类喜欢看格斗表演,是源于对力量和勇气的崇敬。既要表达力量和勇气,又不是你死我活,所以一方面需要保护措施,另一方面需要剥离除力量和勇气之外的东西……这就是规则的源头。
由于有了统一而明确的规则,竞技双方才会有针对性的训练自己,获得尽可能高水平的竞技技能。才可以不去把精力花在力量和勇气之外的“策略”上!……要知道,这个策略花费的或许远比训练时间长和难——比如,培养出来一些有身体有地位的徒弟,形成“名望”……等。
很多人错误的认为,有规则了,戴拳套了,格斗技能就“受限”了,所以,这样做的后果是竞技者技击术实际水平会远逊于“没有规则”和“不戴拳套”下打出来的……事实恰恰相反!正是由于戴拳套,所以拳手会更致力于打击力的提升;正是由于有规则,拳手会集中精力于更少数的技能,进而使得这些技能水平远远的高于没有规则前。各位可以看看综合格斗比赛和拳击比赛,前者踢打摔拿都要练,后者只练拳击打,就拳击水平打而言,前者无法比拟。
也许你要说了,那让拳击手上综合格斗台,看看谁厉害!当然综合格斗选手厉害,就像让他上拳击台(当然是人家拳击的规则啦)他不行一样……你又要说了:那让他们谁的规则也不要,徒手格斗!哈……且不说这种“比赛”不存在,就算是在私下因仇相逢冤家路窄,泰森和一个综合格斗最高手打起来了……你觉得谁会胜?……你真的判断不出来!因为很显然,“假如说”泰森先出手,把那人打晕了,那肯定是那人没有留神泰森会那么快打来……反过来“假如说”那人留神了,在泰森没有打晕他之前把泰森扭倒(假设他体力和泰森一样),那么你也相信他会把泰森用巴西柔术整死!……然而,问题最大的就是,你如何判断他们谁会“更快”一些?!
传统武术就是如此。几乎完全不同的技能遇到一起,还要“无规则”格斗,那么,在技能体力相差不是很大的情况下,谁“不留神”谁倒霉!你说,这样的“切磋”可信吗?服气吗?而接下来呢?输了的一方如果意识到自己输的原因是心不狠,意不毒……然后在心狠手辣上刻意用功!……你说说,“假如”这样的“切磋”像擂台那样扩展下去……后果是什么?!我看只有一个结局:相互仇杀!这样的情形在解放前的“擂台”后就反复出现过!……
如果你自己真心接受那样的“切磋”方式并且能够在心狠手毒上竭尽所能,那么你的结局就只有一个:进监狱!~除非你靠这个“扬名立腕”后立即收手,然后靠名望维持……或许结局不致如此……问题是,你的真实水平有多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