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手抄报评比的通知
01-12
关于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
手抄报评比的通知
各系、校区:
100年前,武昌的枪声埋葬了一个旧时代;100年后,新时代一直还在路上。辛亥革命是中国革命史上的一次伟大革命,这场革命,推翻了清朝政府,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打击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侵略势力,传播了民主革命思想,为中国的进步打开了闸门。为了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的历史功绩,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团委联合基础理论教研室举办“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手抄报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手抄报内容: 以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为主题,采自由创作的方式,通过缅怀孙中山先生等民主革命先驱的光辉业绩,弘扬民主精神,深化爱国主义教育。
二、手抄报评选:
院团委、基础理论教研室的老师对手抄报来稿进行评选。分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三等奖三名,并对获奖作品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参赛对象: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各系、校区学生,以个人为参赛单位。
四、手抄报要求及版权归属
1、手抄报于2011年11月16日前以系、校区为单位交至院团委。
2、规格:统一为A3纸,四边各留出2CM;
3、排版:做到报面整洁、美观、活跃,图文并茂,题目富有特色且鲜明;
4、书写:文字内容统一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书写,书写端正,不能涂抹;
5、绘画:可用水彩笔、彩色铅笔、水彩颜料、勾线笔、颜料等;
6、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参赛者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7、已出版或已经在媒体上(含网络)发表的作品不可参与此次活动。
注意事项:请在手抄报的背面注明系、校区、班级以及姓名。
院团委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