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建设成效
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改变了农民祖祖辈辈垦荒种粮的传统耕作习惯,实现了由毁林开垦向退耕还林的历史性转变,有效地改善了生态状况,促进了中西部地区“三农”问题的解决。
1、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步伐加快,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使我国造林面积由以前的每年400万—500万公顷增加到连续3年超过667万公顷,2002、2003、2004年退耕还林工程造林分别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8%、68%和54%,西部一些省区占到90%以上。退耕还林调整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改变了农民广种薄收的传统习惯,工程实施大大加快了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治理的步伐,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据长江水利委员会监测报告,2003年长江上游宜昌站年输沙量减少80%,主要支流的输沙量低于多年平均值,寸滩以下各站的平均含沙量减少50%-79%。专家认为,退耕还林是长江输沙量减少的主要原因。四川省1999-2004年实施退耕还林80.53万公顷,累计减少土壤侵蚀量2.67亿t,年均减少0.53亿t,占全省森林年滞留泥沙总量近1/4,长江支流岷江、涪江每立方米河水含沙量分别下降了60%和80%。可以说,退耕还林工程为我国生态建设步入“破坏与治理相持”的关键阶段做出了重要贡献。
2、大大加快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过去,山区、沙区干部群众明知坡耕地和沙化耕地种粮产量低,有调整结构的愿望,但调整后短期内没有生计来源,结构调整缓慢。退耕还林给农村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一个较长的过渡期,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良好机遇。各地把退耕还林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合理调整土地利用和种植结构,因地制宜推行生态林草、林果药、林竹纸、林草畜以及林经间作、种养结合、产业配套等多种开发治理模式,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和循环经济,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延安市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按照“壮大林果业,发展草畜业,开发棚栽业,推进加工业,带动劳务业”的思路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了耕地减少、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3、保障和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退耕还林后,由于生态状况的改善、生产要素的转移和集中,农业生产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工程区及中下游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保障和提高。在近几年来全国粮食单产下降3.67%、总产量下降15.9%的情况下,西部地区粮食单产由1999年的每hm2 3728kg提高到2003年的3951kg,粮食总产量仅下降6.3%。贵州省、甘肃省、四川省凉山州、内蒙古赤峰市和乌兰察布盟等地还实现了减地不减收。同时,退耕还林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把不适宜种植粮食的耕地还林,有利于促进农林牧各业协调发展;退耕还林中还发展了大量的水果、木本粮油等林木资源,培育了丰富的牧草资源,
不但能增加食物的有效供给,还能调整和优化食物结构。
4、较大幅度增加了农民收入。一是国家粮款补助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到2004年底,退耕还林工程已使3000多万农户、1.2亿农民从国家补助粮款中直接受益,农民人均获得补助600多元。据国家统计局农村住户调查,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西部地区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地区退耕农户高于没有退耕的农户。二是退耕还林收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在一些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结合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竹、林果、林茶、畜牧等生态经济产业,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由于退耕还林营造的经济林木目前绝大部分还没有进入盛果期,再过几年,退耕还林对农民增收的贡献将越来越大。三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多种经营转移,减轻了农民对坡耕地和沙化耕地的依赖。据四川省对丘陵地区的调查,大约每退耕0.2 公顷地就转移1个劳动力,全省丘陵、盆周地区大约有200万个劳动力因实施退耕还林得以转移,年劳务创收约100亿元。四是退耕还林使贫困农户稳定脱贫,大大缓解了因灾返贫的问题,在新时期扶贫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促进了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思想意识的根本转变。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极大地增强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生态意识,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干部群众更加认识到,生态恶劣是其贫困的主要根源,改善生态是改变自身生存和生活条件的根本出路,是发展和进步的前提。同时,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各级政府加强了农田水利、农村能源、生态移民、舍饲圈养等配套措施建设,引导和鼓励退耕农户发展生态经济型后续产业以及进城务工,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工程区干部群众看到了改变现状的希望和契机,使其生存、生活和发展的观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些基层干部认为,退耕还林给我国农村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退耕还林的决策是十分正确的,退耕还林是一项得人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对我国的生态建设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