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细则
05-22
纪律检查细则
1、迟到每人扣1分,每天查人数一次,每缺一人扣1分。
2、打架斗殴者,班主任自行处理扣2分,值班领导处理扣4分,主抓领导处理扣5分,校长处理扣6分。
3、检查时班内混乱者扣2分。
4、买饭、接茶、上下楼梯拥挤者扣2分。
5、跳墙、扒墙、钻洞者扣5分,并处罚款。
6、随地大小便每1人扣1分。
7、吸烟、喝酒每人扣5分,并通知家长。
8、熄灯后,在寝室内点蜡烛或纪律差者扣3分,特殊好者加2分。
9、上课时间在校园内乱跑者每人扣1分。
10、偷盗公私财物者每人扣3分,并按规定赔、罚款。
11、乱倒垃圾每次扣3分,积极揭发者加3分。
12、破坏公私财物者扣8分,并处罚款,积极揭发者加5分。
13、损坏花草树木者扣4分,积极揭发者加3分。
14、上课睡觉者每人扣1分。
15、说脏话骂人者扣5分。
16、在校园内乱涂、乱画、晃拉线、爬楼栏杆者各扣2分。
17、从楼上乱扔、乱倒、乱吐、乱泼脏物者扣2分,积极揭发者加2分。
18、集会时班级纪律差者扣5分,缺一人扣1分。
19、在校园内追逐奔跑者扣1分。
20、在校学生私自外出每人扣5分。
21、班主任查寝每次加5分,不查不加分,每周两次不查者通报批评。
22、其他违纪事件酌情处理。
23、以100分为基础。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