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职责
02-26
微型消防站站长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并设立副站长、消防员等岗位。微型消防站站长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领导工作;
2、组织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演练;
3、定期组织微型消防站消防员学校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组织微型消防站消防员检查、熟悉辖区的消防安全设施情况;
5、发生火灾后,组织微型消防站消防员进行火灾扑救,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微型消防站消防员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消防法律、法规及单位有关消防管理规定,做好微型消防站日常工作;
2、参与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站长的组织下定期进行演练;
3、认真学习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4、熟悉单位的情况,熟练掌握所使用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做好日常的维护修养;
5、协助站长开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
6、发生火灾后,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扑救初起火灾,事后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火灾调查;
7、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扎实工作,坚决完成任务;
8、严格遵守安全规定,消防隐患,严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