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快速编制方法及讲解
现金流量表的快速编制方法及讲解
如何根据两大主表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一直是企业报表编制的一个难点,如果对所有的会计分录,按现金流量表准则的要求全部调整为收付实现制,这等于是重做一套会计分录,无疑将大大增加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
许多财务人员因此希望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大主表来编制出现金流量表,这是一种奢望,实际上仅根据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是无法编制出现金流量表的,还需要根据总账和明细账获取相关数据。
作者根据实际经验,提出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的方法,与读者探讨,这一编制方法的数据来源主要依据两大主表,只从相关账簿中获得必须的数据,以达到简单、快速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本文提出的编制方法从重要性原则出发,牺牲精确性,以换取速度。
编制现金流量表按以下由易到难顺序快速完成编制:
首先填列补充资料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各项目,并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第二填列主表中“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确定“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三填列主表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确定“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四计算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计算公式是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难点在于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于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在企业业务中相对较少,财务数据容易获取,因此这两项活动的现金流量项目容易填列,并容易确保这两项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结果正确,从而根据该公式计算得出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容易确保正确。
这一步计算的结果,可以验证主表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各项目是否填列正确。
第五填列补充资料中“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得出的结果是否一致,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
第六最后填列主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项目,并将计算结果与第四步公式计算的结果进行验证,如不相符,再进行检查,以求最终一致。
由于本项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是倒挤产生,因此主表和附加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是相等的,从而快速完成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下面按以上顺序详细说明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和公式: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存货(期初数-期末数)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 +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汇兑损益。xuekuaiji
下面按以上顺序详细说明各项目的编制方法和公式:
一、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注:未考虑因固定资
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存货(期初数-期末数)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 +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
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汇兑损益。
根据我原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经验,简单谈谈我的看法:
首先,我理解你所说的资金缺口,其实就是指的营运资金缺口;
第二,计算营运资金缺口不能用你某一个月末的数据就能说明问题,一般要取全年数据,因为销售收入一般是用年度数据; 第三,计算营运资金缺口有专门的公式,即:
A 、营运资金缺口=营运资金需要量-可用营运资金-其他渠道可筹措资金
B 、营运资金需要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 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上年度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C 、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
D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E 、存货周转次数、应付账款周转次数的计算公式分母为销售成本,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其公式分母为销售收入
现金流量表编制方法讲解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 型账户法。业务简单的,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可根据" 主营业务收入" 、" 其他业务收入" 、" 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 、" 预收账款" 及"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入可用下述公式计算求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
注:上述公式中,如果本期有实际核销的坏帐损失,也应减去。(因核销坏账损失减少了应收帐款,但没有收回现金)。如果有收回前期已核销的坏帐金额,应加上。(因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应收账款,但却收回了现金)。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各种税费。本项目可以根据"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交税费" 、" 营业税金及附加"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如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等。本项目可根据"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其他应收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可根据" 应付账款" 、" 应付票据" 、" 预付账款"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主营业务成本" 、" 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本项目的现金流出可用以下公式计算求得: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营业成本+本期存货增加额(-本期存货减少额)+本期应付账款减少额(-本期应付账款增加额)+本期应付票据减少额(-本期应付票据增加额)+本期预付账款增加额(-本期预付账款减少额)
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等(含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费用)。但不含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各种费用和固定资产购建人员的工资。
本项目可根据"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付职工薪酬" 、" 生产成本"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 支付的各项税费" 项目
本项目反映的是企业按规定支付的各项税费和有关费用。但不包括已计入固定资产原价而实际支付的耕地占用税和本期退回的所得税。
本项目应根据" 应交税费"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目外,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罚款支出、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支出、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等。本项目应根据"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营业外支出"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和到期收回的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收回的利息以及收回的非现金资产。本项目应根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因股权性投资而分得的现金股利、和分回利润所收到的现金,以及债权性投资取得的现金利息收入。本项目应根据" 投资收益"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项目
该项目反映处置上述各项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所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根据" 固定资产清理"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如该项目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应在"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填列。
4." 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除上述各项目以外,收到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应根据"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和其他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其中企业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支付的价款现金及增值税款、固定资产购建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支出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本项目应根据"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 在建工程"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在现金等价物以外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所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佣金手续费所支付的现金。但不包括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本项目应根据" 交易性金融资产" 、" 长期股权投资"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记录分析填列。
7." 支付的其它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各项以外,支付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包括企业购买股票和债券时,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应根据"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利息"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编制方法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包括的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如下:
1." 吸收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即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可根据"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应付债券"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 借款所得到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本项目可根据" 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3." 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以外,收到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本项目应根据"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和其他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以现金偿还债务的本金,包括偿还金融机构的借款本金、偿还到期的债券本金等。本项目可根据" 短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投资人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等。本项目可根据" 应付股利(或应付利润)" 、" 财务费用" 、"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等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 支付的其它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项目反映除了上述各项目以外,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例如发行股票债券所支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该项目可根据" 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和其他有关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的编制方法
本项目反映企业的外币现金流量发生日所采用的汇率与期末汇率的差额对现金的影响数额。(编制方法略)。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的编制方法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是将本表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和"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四个项目相加得出的。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的填列
本项目是将计算出来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上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求得。它应该与企业期末的全部货币资金与现金等价物的合计余额相等。
(七)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除现金流量表反映的信息外,企业还应该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以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也就是要求按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同时,企业还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指以企业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和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
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是对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核对和补充说明。
采用间接法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对四大类项目进行调整。(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企业利润表中反映的净利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核算的,而且包括了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收入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就是要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将净利润按各项目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且要剔除投资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对这些项目的调整过程,就是按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的过程。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是以净利润为基础。因为净利润是现金净流入的主要来源。但净利润与现金净流入并不相等,所以需要在净利润基础上,将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在净利润基础上进行调整的项目主要包括:
1)"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等已经计入了" 资产减值损失" 科目,期末结转到" 本年利润" 账户,从而减少了净利润。但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不需要支付现金,即没有减少现金流量。所以应将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在净利润基础上予以加回。
本项目应根据" 资产减值损失" 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 固定资产折旧" 项目
工业加工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一部分增加了产品的成本,另一部分增加了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计入期间费用的部分直接减少了净利润,计入产品成本的部分,一部分转入了主营业务成本,也直接冲减了净利润;产品尚未变现的部分,折旧费用加到了存货成本中,存货的增加是作为现金流出进行调整的。而实际上全部的折旧费用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折旧的部分予以加回。
本项目应根据" 累计折旧" 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 无形资产摊销" 项目
企业的无形资产摊销是计入管理费用的,所以冲减了净利润。但无形资产摊销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无形资产当期摊销的价值,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
该项目可根据" 累计摊销" 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项目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与无形资产摊销一样,已经计入了损益,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项目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
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项目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但却影响了当期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净收益,应予以扣除,即用"-" 号列示。
本项目可根据"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等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固定资产盘亏后的净损失(或盘盈后的净收益)。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但却影响了当期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净收益,应予以扣除,即用"-" 号列示。 本项目可根据" 营业外收入" 、" 营业外支出" 、等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损失。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影响了当期净利润,但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应进行调整。如为净收益以" -" 号列示。本项目可根据"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 财务费用" 项目
一般企业,财务费用主要是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存款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属于筹资活动发生的现金流出,而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已直接计入了企业经营损益。影响了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财务费用如为借方余额,应予以加回;如为贷方余额,应予以扣除。本项目应根据利润表" 财务费用" 项目填列。
9)" 投资损失" 项目
企业发生的投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投资损失,已直接计入了企业当期利润,影响了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如为投资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投资净收益,应予以扣除,即用"-" 号列示。
该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 投资收益" 项目的金额填列。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 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了所得税费用,减少了利润。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并没有增加现金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则应用" -" 号填列。
本项目可以根据" 递延所得税资产" 科目分析填列。
1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增加了当期所得税费用,但并没有因此增加现金流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则应用" -" 号填列。
12)" 存货的减少" 项目
企业当期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经营中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这部分存货当期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进行了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加回。
如果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本期耗用外还剩余一部分。这部分存货已经发生了现金流出,但这部分存货没有减少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扣除。即用"-" 号列示。
总之,存货的减少,应视为现金的增加,应予加回现金流量;存货的增加,应视为现金的减少,应予扣除现金流量。 该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 存货" 项目的期初、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
1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项目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减少),说明本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即将上期实现的收入由本期收回了现金,形成了本期的现金流入,但净利润却没有增加。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的部分应予以加回。
但上述各应收项目如果增加,即经营性各应收项目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表明本期的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从而减少了现金的流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扣除。
本项目应根据各应收项目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1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项目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增加),说明本期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净利润不变,但现金流出减少了,从而现金流量肯定增加了。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部分应予以加回。
如果上述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即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说明除将本期购入的存货全部付款以外,还支付了上期的应付款项,所以现金流出增加了,现金净流量减少了。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本项目应根据各应付项目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和负债但不形成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不涉及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也应进行列示和披露。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具体项目见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中所列。
银行承兑汇票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体现
现金流量表作为企业会计报表的三张主表之一,在会计报表体系中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处于同等地位。为了准确、完整地反映现金流量的各项信息,满足企业投资者和管理层的决策需求,本文对银行承兑汇票能否作为“现金等价物”以及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反映进行探讨。
一、现金流量表的性质及编制原则
1. 现金流量表的性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产生影响的会计报表,实质上是以现金为基础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它反映了会计主体一定期间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表明会计主体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
2.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由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构成。现金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虽然不是现金,但其支付能力与现金的差别不大,可视为现金,如短期债券。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良好的流通性。承兑申请人将银行承兑汇票交与收款人办理款项结算后,收票人既可以选择持票至到期收款;又可以根据交易的需要,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其债权人进行结算;还可以根据资金需求,持票向银行申请质押或贴现,及时获取所需资金。对于承兑申请人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减少企业银行贷款,减少资金占用。
三、银行承兑汇票符合现金等价物的基本特征
对现金等价物判定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难度。现金等价物的特点是: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而银行承兑汇票具有风险几乎为零,易于背书转让,亟需资金时能够及时到金融机构贴现等特点,比较符合现金等价物的基本特征。笔者认为,应将银行承兑汇票纳入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范畴。
四、银行承兑汇票在现金流量表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当期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否反映体现为四种情况:
一是会计报表日前,票据已经到期,增加了当期银行存款,这部分业务在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体现。
二是会计报表日前,票据尚未到期,也没有进行贴现,这部分业务将不会在本期现金流量表正表中体现。
三是会计报表日前,票据尚未到期,但通过贴现,增加了当期银行存款,这部分业务在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体现。
四是会计报表日前,票据尚未到期,但由于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而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背书转让,这部分业务由于没有引起净现金的变化而不会在现金流量表正附表中有任何显示。
从上面四种情况可以看出,第一种和第三种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可以变现为现金,因此可以在现金流量表中体现出来;第二种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在当期现金流量表中不会体现,只在附注中反映为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如果下一期变现,则体现为下一期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如果下一期背书给其他企业则该笔业务在现金流量表正表中不会被反映,只是在下一期现金流量表附注中体现为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第四种情况下,由于只是应收票据的一增一减,它不会影响净现金流量,在现金流量表正表及附注中都不会留下任何痕迹。这种“现金流隐身”带来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这部分业务不完整,没有真实地反映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全部,使报表使用者不能获取充分的信息。
许多企业对于商品交易的收付大多数都是通过银行承兑票据的背书来实现的,如果不将银行承兑票据视为现金等价物,虽然企业每年的销售收入很多,但现金流量表中所反映的现金流入却非常少,这与企业真实的获取现金的能力是不符的,也不能完整反映企业的现金流量。
五、改进银行承兑汇票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建议
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具备现金等价物的特点,及如何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的问题,其实就是对现金等价物判定的问题。从会计准则给现金等价物的定义可以看出,其具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特点,其中,期限短、流动性强强调了变现能力,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强调了支付能力。对于企业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的几种做法,我们可以根据会计准则中现金等价物的定义和特点进行判断,看其是否具备了作为现金等价物的条件。新颁布的会计准则及其指南中强调,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会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职业判断来确定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因此本文认为,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在现金流量表中如何反映的问题,会计人员可以根据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两种做法:
一是对于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大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的企业,应将其纳入现金等价物的范围,列入现金流量表。这些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通常用于背书转让支付货款或在急需现金时到银行贴现,很少等汇票到期再去兑付。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已经具备了现金等价物的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特点,应将其作为现金等价物纳入现金流量表。具体做法是: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用于支付货款时,增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到银行贴现时,以汇票账面金额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银行的贴现款时,再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如果有少量汇票距到期时间较短,企业不再用于背书转让或贴现,而是在到期后向银行兑付,则在汇票到期兑付时以相同的金额同时增加和减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二是对于在日常经营中很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是收到汇票后无法背书转让或贴现的企业而言,由于银行对贴现申请人的资信、具有支付票款的可靠资金来源和能力具有非常严格的审查标准,因此大多数企业无法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只能到期向银行兑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支付能力和变现能力都受到了限制,不具备现金等价物的特点,为此,不应将其作为现金等价物纳入现金流量表。具体做法是:在收到汇票时,在现金流量表上不做处理;待汇票到期向银行兑付时,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