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目标责任书
十二冶矿山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代 理 方: 中色第十二冶金建设公司机械化工程公司
项目部名称:中色第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夹皮沟矿业工程项目部
为保障矿山施工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发生,保护矿山施工人
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生产安全法》之规定,特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劳动
安全的法律、法规。
2、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对具有危险的高速运转设备
必须增设防护网或防护栏,并经常检修;对具有危险的电气设备和线
路要经常检修,防止漏电或触电。
3、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和操作规程必须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科学性。爆破作业要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金属
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规定进行,认真推行爆破
安全动态确认制度,规范爆破的操作行为,确保安全爆破作业。
4、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职工劳动条件。
5、必须强化项目部内部管理工作,教育施工管理人员遵守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不按操作规程作
业的施工人员及时进行批评和处分。
6、项目部要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7、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隐患要及时通报业主及监理,待隐患排除后方可施工。施工运输机械和道路要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
8、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9、项目部必须积极接受业主的监督检查,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按要求彻底整改。
10、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相关领导和职能机构人员及一线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岗位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内容每项10分,每项经考核不合格的要立即或限期整改,综合考核不满80分的要停产整顿,经两次停产整顿依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进行罚款。
单位负责人: 项目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