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流程探讨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并购业务日益增多,合并形式和合并手段也日益复杂,这就对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理论和实务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使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进而促进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完善,本文对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流程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财务报表;报表编制;编制流程 为了满足海内外证券上市的需要,股份制企业均已对外编报合并财务报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规范上市企业财务信息的披露,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其合并财务报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38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与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会计准则主要有《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一、财务报表编制的作用分析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应采用权益结合法对同一控制下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予以核算,采用购买法对非同一控制下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予以核算,同时要求非同一控制下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能够随意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合并。这样就在较大程度上规避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笔者指出,采用权益结合法对同一控制下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进行核算能够起到拓展盈余管理空间的积极作用。并且不论同一控制下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运用换股支付方式,还是其未运用换股支付方式,此时均需要采用权益结合法予以核算,其根本原因在于权益结合法具有拓展盈余管理空间的作用。 采用减值测试法对商誉进行会计处理能够起到拓展盈余管理空间的作用。其中,在运用减值测试法时需要明确两个概念,一是商誉之所以要分摊进去考虑减值,其原因在于商誉无法独立产生现金流;二是资产组即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的最小的组合。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正处于转型阶段,因国内经济市场中仍存在部分不稳定因素,给商誉会计处理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另一方面,估值技术是减值测试的基础,而人员的主观判断是影响估值技术是否得以高效应用的关键。当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环节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主要表现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诚信意识薄弱,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严重缺失;公司会计人员从业技能水平不高,职业道德素养低下。上述这些问题均直接影响到减值测试中的会计估计、会计选择等工作。 二、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流程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应采取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采取权益法进行核算。同时,也可基于运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基础之上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中,为确保合并财务报表有效性,必须严格依照合并财务报表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予以编制。 尽管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要求依托成本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但并未对合并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流程、规则作出明确规定。实践表明,置于权益法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流程表现为:首先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保证其能够全面揭示母公司在子公司股东权益内拥有的份额;其次待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后,需将其与母公司在子公司股东权益内份额进行抵销,如此便能够对商誉、少数股东损益或少数股东权益做出有效确定。可见,置于权益法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流程中涉及调整、抵销两大事项,这样以来将给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操作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如果依托成本法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工作,既不必进行调整、抵销事项,又可以将股权权益确认为切入点。实际上,股东权益和公司经营交易、事项并无直接联系,仅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才需确认,所以无论母公司采取哪种方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均不会影响到少数股东权益的计量。因此,若能够保证对子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与少数股东权益计量的科学合理性、有效性,便能够起到控制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对当期净利润及各项交易的影响,从而确保置于成本法下直接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工作的高效性、公正性。 少数股东权益可细分为购买日少数股东权益与购买日增加(减少)的少数股东权益两部分。其中,依托成本法完成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流程具体表现如下。 1.对子公司辨认后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调整,使其与购买日公允价值保持一致;对长期股权投资与调整后的子公司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相抵销;对购买日商誉与少数股东权益予以确定。 2.掌握在购买日子公司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对期初末分配利润、当期损失及相关资产负债项目的影响。 3.对公司相关内部交易对期初末分配利润、当期损益的影响予以抵销。 4.了解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变动状况,确定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变动对期初末分配利润、其他股东权益项目的影响。与此同时,还应对公司盈余公积对期初末分配利润的影响予以抵销。 5.运用有效方式确认公司当期股东损益,之后结合实际状况对股东损益或增或减。 6.抵销公司本期计提的盈余公积与分配股利,以防止其对股东权益造成太大影响。 7.对应计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损失或利得进行抵销处理。 三、完善合并商誉处理的有效策略 长期以来,合并商誉处理始终是经济学界重点研究问题,并列为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着重点。在我国,依据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商誉金额进行合并商誉初始计量,同时在开展合并商誉后续计量活动时必须考虑到整体商誉,以此往往导致合并商誉初始计量基础与后续计量基础存在差距,从而不利于理解合并商誉的内涵及确认少数股东权益。 笔者认为,合理准确计量合并商誉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合并商誉金额。现阶段,针对于合并商誉问题,国际经济学界已形成三种商誉理念:第一,超额盈利理念,即商誉表示为公司超额盈利的部分价值;第二,剩余价值理念,即商誉表示为公司整体价值与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第三,无形资源理念,即商誉实质上是企业形象、企业内部现存人力资源等多方面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通常是无法计量的。另外,合并商誉的发生具体表现为:一是购买方并购被购买方背景下,将二者确认为同一主体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并取得相应利益,同时二者独立开展各项业务活动获取利益,前者利益高于后者利益的协同效应;二是将被购买方视为某个主体,之后依托该主体实现对净资产持续经营,以获取相应的利益,同时被购买方可独立完成净资产经营活动,以从中取得相应利益,前者利益高于后者利益的协同效应。 另外,待深入理解合并商誉的内涵后,要求以整体商誉对合并商誉的影响为依据完成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活动。首先,由于有的股东表现为被购买方被并购前的所有者,所以其具备合并交易外化的被购买方的内在商誉,而有的股东表现为并购后备购买方股份的继续持有者,故而其具备分享未来流入超额经济利益的权利;其次,应将股东权益计入合并资产负债表内,通常情况下合并资产负债表能够全面揭示出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商誉,所以部分股东的合并商誉不能够在合并资产负债表内充分反映出来,如此以来导致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所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无法反映出合并商誉与少数股东权益;最后,由于合并商誉初始计量基础与后续计量基础存在差异,而无形资源理念下的商誉无法计量,所以需要对相关资产组账面价值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若依据整体商誉对合并商誉进行计量既可以规避调整资产组账目价值现象的发生,又能够准确比较资产组账面价值和可回收金额。 参考文献: [1]刘碧珍.农业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分析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6). [2]马瑞华.关于财务报告问题的探索[J].经济师,2013(09). [3]席燕玲.浅谈财务报表分析的局限性及应对策略[J].商场现代化,2013(22). [4]邓爱科,高雁,程诚.浅谈上市公司年报信息在行业专利分析中的利用[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09). [5]巢颖.浅析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J].商,2013(08). [6]林巧.关于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问题的研究[J].商,2013(08). [7]唐妤.财务报告目标与会计稳健性[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18). [8]朴春泽.治理企业财务报表失真 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思考[J].吉林金融研究,2013(08). (作者单位:江苏中信仁华会计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