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自考[教育学]毕业实践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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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旧】教育学(本科)专业“教育学毕业实习(6周)”
实践考核的实施计划
根据粤考试中心【2002】56号文件《关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实践考核课程有关问题的通知》,由于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主考学校实践考核课程考试时间跨度较大的实际,为使在专业调整过渡期内已合格通过旧专业要求的全部笔试课程考试的考生,其实践考核课程在2015年5月1日之前合格通过的,可按旧专业计划毕业。 一、目的与意义
1、教育学毕业实习是教育学(本科)专业自学考试课程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也是全面检验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培养合格人民老师的重要措施。主考学校、各教学单位和考生均应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
2、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考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使他们在教育实践过程中得到全面锻炼,具备教育与教学上的独立工作能力;或者使考生的实际工作能力得到提高。
3、通过教育实践全面检查教学单位的教育质量和考生的教育综合能力。 二、实践内容
1、教学工作:包括备课、听课、讲课、批改作业等; 2、班主任工作:包括主题班会、个别辅导等。 三、实习时间
自 2014 年 月 日至 2015年 月 日止。并于 月 日前交来教育实习的有关材料。考生必须在教学单位的统一安排下,到有一定规模和具备指导力量的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到学校教育实习时间累计不能少于四周。 四、教育教学能力实践要求 (一)对考生的要求: 1. 教学工作:
①听课:考生教育实习期间,可以从中学各科课程中任选一科,并到教学班上随
班听课,听课时数不少于4节。
②讲课: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和教材内容写好教案。教案应有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重点和难点、教学环节、作业布置和时间分配,同时应写明上课上期、班级、课题等。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要独立完成
四节课以上的教学工作,其中二节公开课(要求原科任教、指导老师、其他考生等参加听课)。
③批改作业:教育实习期间,考生须对所任教科目按有关要求,认真批改作业二次
以上。
2. 班主任工作:在一个教学班上兼任班主任工作,累计不少于六周。
①考生教育实习期间,须独立组织二次主题班会,班会主题要明确,要有备课方
案,要有目的要求等。
②考生教育实习期间,至少要做一个学生的个别辅导(如后进生转化)工作。对
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生活、纪律、行为或心理问题等进行辅导。 3、考生应缴材料:(请看后面附表)
①考生教育实习结束后,必须进行 (评分表)、(教师听课表)、 (考生鉴定表)、及(表现评分表)的填写。 ②考生教育实习结束时,必须将独立完成的备课教案材料(不少于三千字)上交。 ③考生教育实习结束时,必须将独立完成的“主题班会教案”(不少于三千字)上交。
④班主任工作总结(不少于三千字) (二)对教育实习学校的要求
教育实习学校是指接受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实习活动的所在学校。
1、教育实习学校,必须重视教育实习活动,安排有一定教学经验,班主任工作经验和有一定责任心的老师担任辅导老师。
2、要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实践条件,方便考生实习。
3、要组织有关老师听考生上课,每位考生须被听四节课(听课老师填写统一的“老师听课表”,供主考学校作评分依据)。
4、教育实习结束时,对考生进行客观鉴定(填写“考生鉴定表”供主考学校作评分依据)
(三) 对教学指导学校的要求:
教学指导学校是指教育学(本科)专业自学考试原组织考生辅导的学校(教育学院或老师进修学校等)。
1、要统一组织考生到本地区学校进行教育实践活动;并协助考生联系有关学校和妥善安排实践有关事宜;并提供考生教育实习日程表给主考学校。
2、教育实习期间,主考学校要派出指导老师到各教育实习指导考生进行教育实践活动,指导老师对每个考生听课2节以上。
3、对考生教育实习的能力和表现进行初评,并将“备课教案、主题班会教案、考生鉴定表”和“初评”结果,汇总后于 年 月 日前送到主考学校(华南师大教科院)。
(四)主考教师的工作:
1、负责拟定有关“教育实习”实践课程的《实施计划》,并制定有关鉴定表格和评分标准。
2、派出老师,配合省自考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到各实习学校巡回检查、指导。 3、要认真制定评分标准和细则,负责组织老师对考生的“备课教案和主题班会教案”予以评定,并参阅“考生鉴定表”、“教师听课表”、“教学实习评分表”、“班主任工作和实习表现评分表”和指导学校铁初评意见,对每位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实践课程给予评定成绩。 五、其他
1、评分标准:教学工作占60%,班主任工作占40% 。
2、教学指导学校要负责考生教育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时间、地点的安排、有关表格的印刷等)。
3、教育实习考核的收费标准是:420元。
六、实习评分表、教师听课表、考生鉴定表、表现评分表需要考生打印出来,内容需要手写;最后盖章。3个三千字的材料用电脑双面打印,格式、排版等要求一律同论文的要求相同。
七、实践考核的最后装订:
实习封面+评分表+教师听课表+考生鉴定表+表现评分表+备课教案+主题班会教案+班主任工作总结;装订成一本同论文一起交寄到华师
装订不合格者,将打回重新装订重新邮寄。
教育学本科的实践材料,只要求字数没要求个数,所以考生可自定;但每个材料的总字数不可少。
教育学(本科)专业“教育学毕业实习”评分表
市(县): 考生姓名:
注:本表格由教学指导学校教师填写、加盖公章由考生报送主考学校
教育学(本科)专业自考生“教育学毕业实习”
教师听课表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第 节 听课教师:
注:本表由听课老师填写,后由考生报送主考学校
教育学(本科)专业“教育学毕业实习”考生鉴定表
市(县): 实习学校:
教育学(本科)专业“教育学毕业实习”
班主任工作和实践表现评分表
注:1、本表格由实践学校教师填写
2、评定加盖实习学校公章
3、评定加盖公章,汇总送主考学校
备课教案:(不少于三千字)(格式与论文格式相同)
主题班会:
(格式与论文格式相同)(不少于三千字)
班主任工作总结:
(格式与论文格式相同)(不少于三千字)
(底面)空白页即可
最后A 4 纸打印,装订成一本,左边均匀订三个订即可,但若想装订的更
漂亮也再好不过。
忠告:装订犹如脸面,脸面的好坏是给人第一印象的,影响人心情的,所以为了个人的成绩,切记要用心对待你的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