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信仰论文法学教育论文
法律信仰论文法学教育论文: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核心的
当代法学教育
摘要:2002年,我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基本达到15%,
而2006年,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1%,这标志着我国当前已步入
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即在经费投入、办学理念、制度建设和社会心理、教师队伍
建设方面跟不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进程。伴随着我国法
学教育的大众化,我国应走一条以培养“法律信仰”为核心
的当代法学教育道路。
关键词:法律信仰;高校;法学教育
一、我国法学教育现状
1973年,美国著名教育社会学家马丁?特罗提出,当一个
国家大学适龄青年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高等教育的毛入学
率)在15%—50%时为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我国在2006年,
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达到21%,这标志着我国当前已步
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大学法律教育招生单位从最开始的
几个到现今全国已经有超过600所招收法学学生的院校,每
年有几十万的毕业生。在法学教育如火如荼的发展的同时,
法学学生的就业率在近几年却一直位居所有专业就业率的
后几位,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状况?
二、我国法学教育弊端
(一)由于扩招致使学生生源良莠不齐
我国从1994年进行高校扩招,各个学校为了抢生源、
提高就业率,纷纷开办一些投入小,容易被社会认可的专业。
法律作为一门社会科学,首先在人们心目中,律师和医生一
直被视为典型的有着高额的收入,同时又拥有一定的身份和
地位的白领职业,从而使考生和家长趋之若鹜,在二十世纪
末二十一世纪初是社会公认的热门专业。其次,法学教育的
投入低,几乎是没有什么投入,一般只要有老师和学生,再
有一个教室即可。由于这两个原因致使我国现今法学教育基
本是各个学校的必备专业之一,法律学生数目过多,学生良
莠不齐从而影响了整个法学教育的质量。
(二)法学教育目标不明确
我国的法学教育具体要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这个问
题一直在困扰着我国的法学教育。我们国家的法学教育是要
培养出有深厚功底的法律学者,还是要培养出有一定处理日
常事务的法律工作者,再或只是培养具有法律修养的人。没
有明确的培养目标,致使我国现今的法学教育各个学校不顾
自己的师资水平、学校特设和学生情况,而一味盲目的效仿
其他院校的教育模式,致使我国各个学校的法学教育千篇一
律,没有自己的特色。
(三)法学教育与实践相脱节
法律应该是一门实践的社会科学,但我国现在的法学教
育所培养出的学生却普遍缺乏实践能力,这主要有以下几个
原因:首先,我国法学教学过程缺乏实践性。我国法学教育
大多数还采取传统的讲授式,教材也主要以介绍理论知识和
法律知识的内容为主,这就造成了学生在学习期间对于理论
致使掌握熟练,但缺少如何把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的能力。
其次,学生实习流于形式。我国法学本、专科学生在学习过
程中都有一定的实习期间,各个学校为便利学生找工作,因
此将实习期一般设置在学生毕业前的一个学期,这就造成许
多学生由于急于寻找工作,而无心进入实践机构进行实习,
从而使实习环节流于形式,学生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锻炼。最
后,高校对于学生和教师考核体制的弊端。我国法学教育对
于学生的考核一般采取试卷的形式,主要的题型有:单选题、
多选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和论述题,这种考核方式不利于
真正的评价出一个人的法律综合素质尤其是其实践能力。学
校对于教师的评价也主要是一起理论研究成果为标准,这也
造成了教师注重理论而轻实践教学的倾向。正是由于我国学
生的实践能力差的弊端,造成了我国每年培养出了大量的法
律人才,但是由于与社会需求脱节而造成一方面大量法学学
生不能就业,而社会对于高端的法学人才又缺乏的现象。
(四)法律信仰的缺失
笔者认为,造成我国当今法学教育诸多弊端的主要原因
是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的缺失。一个社会如果没有形成对于
法律的认同感,法学教育将失去其赖以发展的基础,必将成
为无本之木和无水之鱼。从药家鑫案我们就能看出我国社会
法律信仰缺失的程度。药家鑫之所以一定要致被害人死亡,
“害怕农民难缠”这足以体现其并不信任法律能正确认定
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其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而被害人的亲
属和社会大众之所以对于这起案件如此关心,也是基于它们
对于法官和法律的不信任而造成的。如果全社会都缺对于法
律的认同感的话,我国的法学教育将举步维艰,缺少发展的
原动力。我国当今高校的法学教育主要注重知识的培养,而
往往忽略了对学生的信念的培养,如果长此以往连我们培养
出的法律学生都没有对于法律的信仰,那么我国的法制化进
程也必将是一句空话。我国法学教育也必将与正确的方向背
道而驰。
三、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建议
(一)借鉴外国经验,明确培养目标
只有确立明确的培养目标才能培养出优秀的法律人才。
当今各国对于法律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才通过法学教育将
来为社会输送什么样的人才。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主要有三
种,法律学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律修养的人。培养的模式主
要有美国以培养法律工作者为主的模式;德国,以培养具有
法律理念和职业技能为培养目标的培养模式;日本和韩国,
把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严格分离的培养模式。笔者认为,我
国更应借鉴德国的培养模式,不仅要培养学生具有解决实践
问题能力,更要培养学生具有法律的信仰。如果学生只具备
相应的能力,而缺乏对于法律正义信仰,那么这样的人对于
我们整个社会不仅不会有益处,还很可能是有害的。只有当
我们所培养出的将来从事法律工作的学生具有法律信仰,敢
于为法律的正义而献身,这样才能逐渐的影响整个社会,促
进整个社会的法制化建设进程。培养学生的法律信仰最主要
的就是教师的言传身教,只有作为教师自己真正的具备对于
法律的信念,他才能通过身体力行将这种无形的东西传授给
其学生。
(二)注重学生实践环节培养,与社会全球化接轨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法学教育所面临着挑战与机遇并
存的境况。加入wto后,我国的法学教育教育出的学生,不
仅要对国内法律制度了如指掌,还要求其能为我国经济的国
际化提供法律服务。wto成员各方广泛接受了当今法学教育
应在经济中定位于提供法律专业知识服务这一观念。法学作
为一种实践的科学,不论是在做法律理论的研究还是从事法
律事务工作都要求其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笔者认为,我国
高校实习期一般设在学生毕业前的一个学期不是很合理,因
为在这段时期学生正面临找工的关键时期,尤其是近几年随
着学生就业压了力的加大,学生并没有真正的利用实习期间
到法律部门第一线积累实践经验,而大多数是只走过场,学
生并没有得到真正的锻炼。笔者认为,学生的实习期间应对
于本科学生应定在大三的上学期,对于专科来说应定在大二
的下学期,这样一方面学生能真正的到实践部门积累宝贵的
经验,另一方面,学生通过实践,能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缺
陷,从而回学校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学习,更有利于促进学生
的学习效率。为了使学生更好地适应全球化的现状,笔者认
为在法学教育中应加大学生英语和理工科知识的学习。法律
是一门与其他学科紧密相连的应用型学科,只有学生建立宽
泛的知识面,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知识。例如:知识产权法
的学习就要求学生有相关行业知识背景。法律同时是一门世
界范围的学科,只有在与其他国家的人进行交往时没有障
碍,才能更好地发挥法律的作用。例如;当今商事往来过程
中对于其他国家法律的掌握就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三)建立高素质的教师团队
高素质的法学教育必须要有高素质的教师团队。而我国
当今所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缺少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践经
验而且又懂外语的高素质的教师。笔者认为,我国应首先注
重学科带头人的示范作用,通过鼓励一批有能力的学科带头
人,带动一系列的法学领域的研究和教学能力的进步。其次,
我国还要重点培养中青年教师,一方面培养其法学理论素
养,使其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为其提供时间和机
会到实践部门积累实践经验,以便其能更好的将理论与实践
相结合。我国已有一些高校派一些教师到相应的司法实践部
门从事挂职锻炼就是很好的尝试。
参考文献:
[1]刘仁山.全球化背景下法律人才的培养问题[j].法
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2):195-200.
[2]邱振龙.法学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中存在的弊端[j].
长春大学学报,2010,(12):1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