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4年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强化全县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安全条例》和县人民政府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1、进行较大规模室内装修或者工程改造前,应报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设计备案。
2、严禁使用易燃装修材料。 结合我县各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一)消防安全责任
1、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初工作部署总体计划。
2、建立健全明确的消防安全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和工作经费。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
4、推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责任制,主管部门负责制。
5、学校与班主任、课任教师、宿管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
6、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每季度和重大节假日要对本校重点部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短期内解决不了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7、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防火墙”工程建设。 (二)消防管理工作
1、每年年初开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组织至少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定期解决各种消防工作、安全隐患问题。
2、成立防火安全委员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各种消防安全制度。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4、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单位职工总人数的30%。 (三)消防设施器材建设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配齐灭火器、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室内消防栓及其配套器材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2、在火灾危险性较高或者较为重要的部位设置“禁止使用明火”、“禁止吸烟”、“小心火灾”等必要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3、定期检验、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使用过期、损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禁止停用、挪用、拆除、圈占、埋压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防火管理措施
3、禁止、挤占堵塞疏散通道。
4、加强用火用电管理,做到人走电断火灭。
5、禁止使用卤钨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开关、插座、线路(包含可燃气体线路)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如需要安装则必须采取穿套阻燃物(金属管)或者在可燃物材料表面喷刷阻燃涂料等防火措施。
6、根据本校特点制定消防安全疏散应急演练预案。 (五)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每学期组织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2、制定和完善重特大突发事故预防机制和应急预案,聘请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知识和逃生知识的培训,指导学校组织师生开展逃生演练,每学期不少于1次。
3、印制消防安全宣传资料发放给职工,人手一份。
4、倡导学校青年教师加入“119消防青年志愿者”队伍。 5、在“119消防宣传周”期间悬挂书写消防宣传标语。 (六)消防安全检查
1、组织督促本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特别是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检查。
2、检查要彻底,查出火灾隐患要有整改措施,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能自身解决的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七)消防经费保障
1、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2、对学校所需消防设施设备要立即解决。 二、考核
年底前,教育局对各校完成目标责任书情况按照校长绩效工作考核方案进行考核,兑现奖惩。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教育局、学校各执一份 XX县教育局: 学校: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