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四种意识"做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干部
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代表着党在基层的形象,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这就要求我们基层党员干部,在形势不断变化、经济社会转型的今天,必须牢记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争当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先锋官”。
增强忧患意识。我国仍然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际敌对势力、国内社会隐患,企图颠覆社会主义伟大成果的各种因素,要求我们决不能麻痹大意。要常怀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时刻谦虚谨慎、严防死守,警惕和处理各种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国内外矛盾。要保持“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思想意识,决不能因太平盛世而放松,决不能做“李自成”、“楚霸王”式的干部。
增强创新意识。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创新驱动发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要有创新意识,只有坚持创新才能与时俱进,才能成为人民中的杰出代表,才能更好地为党和人民服务。不能固步自封、麻木不人,看不得创新,更不愿创新,要把创新意识体现到本职岗位上,多思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工作质效。
增强宗旨意识。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走到人民中去,多做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实事、好事。在处理问题时,要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凡是与人民利益抵触的事不做。不搞“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要做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在社会管理中,充分尊重人民意愿,将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服务群众中去。坚持依靠群众,群众路线是我党的宝贵财富,只要与群众坚定的走到一起,任何困难都不是困难。许多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解放战争中,国民党没有依靠群众,反而加紧剥削欺压群众,最终咽下失败苦果;当前许多群体事件,也是由于没有依靠群众、相信群众造成的。这些事例还有很多,都是需要我们警惕的。
增强使命意识。时代赋予我们党员干部的光荣使命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这个目标是宏大的,任务是艰巨的,党员干部必须增强使命意识,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立足本职,努力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