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巨灾风险管理及保险公司对策
保险
主持人:张晓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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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巨灾风险管理及保险公司对策
■ 小杉光秀
震保险制度。保障。日本的火灾保险在1950年之前不承保自然灾害风险,但随着防火建筑的普及、消防技术的提高,1947年以后,此类风险的赔付率降低,保险费率呈现出持续下降的趋势。为了维持稳定的保费收入,并根据客户需求,扩大危险责任范围,商业保险公司反复对保险产品条款进行了修改。比如,1956年新设计的风灾水灾特别条款等主要是面对企业开发设计的。1959年伊势湾台风造成了严重损失,受此影响,住宅领域的承保责任得到进一步扩展。现在普通的财产保险也可承保风灾、雹灾、雪灾的责任,综合保险的承保范围还包括水灾。
另一方面,因为自然灾害大多会带来大范围的其他灾害,且损失金额巨大,所以一直以来,对于风灾、雹灾、雪灾造成的损失赔偿,采取了当其损失金额超过一定限额时才能全额赔偿的方式(设定相对免赔额);对于水灾,则将其损失程度分为三个等级,最多赔付损失金额或保险金额的70%,以二者中金额少的为准。现在,对这些灾害引发的事故进行全额赔偿的保险产品也在不断增加。除了财产保险以外,机动车保险(附带车辆损失险)、意外伤害保险也可以对台风、涨潮、洪水等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官民合作开展救灾工作。在日本,当发生巨大灾害时,政府会发布《灾害救助法》,为保护受灾者、维持社会秩序,可以要求地方政府以及日本红十字会、其他团体和民众予以协助。一旦发布了《灾害救助法》,日本的中央银行及财务省下的财务局、金融厅就会要求各金融机构予以协助。对于保险公司,日本政府要求其迅速向灾区的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给遗失了
商业保险在巨灾风险中的运作机制
众所周知,日本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地震国家”,也是台风灾害频发的岛国。在自然灾害等巨灾风险中,家庭财产领域因地震以及地震引起的火灾、海啸、火山爆发(以下称为“地震等”)造成的损失由民间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经营的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提供补偿。风灾、雹灾、雪灾、雷击、水灾等其他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以及企业领域的地震保险由民间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承保。其中,家庭财产地震保险是日本最具代表性的巨灾保险。
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制度。地震等引起的灾害有可能造成巨大损失,并且难以预测其发生时间和发生频率,同时还可能引发大范围的其他灾害,也就是说无法适用保险“大数法则”的基本原则,并且存在逆向选择的风险。因此,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无法通过保险来提供保障。明治时期之后,虽然每当发生大地震时,社会舆论都会呼吁建立保险制度的必要性,并常年对其进行不断地研究论证,却总是无果而终。但是,为了帮助地震中失去房屋、财产等生活基础的受灾者重新生活,社会舆论强烈要求设立家庭财产地震保险制度。同时,财产保险业作为一个高度公共性的行业,也着手开展了对地震保险制度的研究。
1964年6月,日本发生了震级7.5级的新泻地震,以此为契机,设立地震保险制度的意愿明显上升。以新泻县为政治地盘,在时任大藏大臣(相当于现在的财长)田中角荣的强力领导下,1966年5月日本制定了《关于地震保险法律》(即《地震保险法》),并在此基础上创设了家庭财产地
地震保险有着其制定的原委,由此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根据《地震保险法》,地震保险是由官民共同经营,且公益性很强的保险。可以预想,大地震发生时需要支付巨额赔偿,但由于财产保险公司的支付能力有限,因此需要采取再保险的形式,形成了政府和民间保险公司共同分担责任的官民一体制度。1966年,各家财产保险公司出资成立了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先将收取的地震保险保费全额分保给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由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将地震责任加以平均分配后,根据各自的限额再次分保到各个财产保险公司和政府再保险特别会计科目,剩余的责任额由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自留。政府公开再保险业务的收支情况,同时为了在发生大地震时顺利支付再保险赔偿金,政府采取了灵活的财政措施,设置了“特别会计科目”,与一般的会计科目区分开来。第二,鉴于地震保险的公益性,保险公司不能从地震保险中获取利润,只能按照“不盈不亏”的原则运营。第三,地震保险的保费不是由各保险公司自由厘定的,而是由财产保险费率厘定机构来厘定基础费率。各家保险公司必须使用该费率,在规定的优惠制度以外,禁止提供折扣。第四,地震保险不能单独投保,必须与家庭财产险配套申请投保。为了普及该保险制度,原则上地震保险自动附加在家财险合同中,如果不想投保地震险,投保人必须在投保申请书上盖章,表明自愿不投保地震险。
赔偿自然灾害损失的其他保险。对于风灾、雹灾、雪灾、雷击、水灾这些风险,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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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2009年第23期
保险
保单或印章的保险合同人提供方便;根据保险合同人的受灾情况,采取延迟支付保费或延缓办理续保手续等措施,并要求受灾地区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在暂停营业时必须向民众发出通知等。
各寿险、产险公司也将根据《灾害救助法》,设置24小时服务的灾区客户服务热线,在一定时期内实施延缓保费支付及延缓续保手续等特别措施,并通过公司网站以及代理公司告知客户。对于财产保险公司,约有90%以上的保费是经由代理公司收缴的,原则上代理公司必须在次月的规定日期前将客户缴纳的保费结算给保险公司,但是在适用《灾害救助法》的地区,作为一项特别措施,允许代理公司延迟向保险公司办理结算手续。
日本财产保险协会和日本人寿保险协会也会在自己的网站上介绍各会员公司的理赔窗口、各类免费咨询电话等信息,以及向民众介绍可对灾害进行赔偿的保险险种、保险产品、理赔条件等内容,力求使客户对所投保险种提出无任何遗漏的索赔。可以说,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自然灾害风险中,官民并举的灾区援助体制也发挥着积极作用。
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可持续计划。发生事故时,财产保险公司迅速且合理地支付赔偿金是理所应当的,但现在保险公司的作用已不仅仅停留在支付赔款上。为了防患于未然,减轻受灾程度,受灾民众能尽早恢复生产生活,保险公司还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例如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以下简称“东京海上日动公司”)就提供有关灾害的基础知识、防止灾害发生及灾害扩大的各类信息及资料,集团内的东京海上日动风险咨询服务公司(TRC )可提供对工厂、写字楼的防灾诊断服务和整改建议。另外,东京海上日动公司还与提供灾后重建服务巨头——贝尔福日本公司合作,支援企业及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制定事业可持续计划,在发生事故时提供灾后重建的援助服务。此外,日本财产保险协会也在网站上介绍各类关于自然灾害及防灾的基础知识,发放宣传手册,出借录像资料,在防灾减灾方面发挥
着巨大的作用。
巨灾风险模型的运用。巨灾风险往往带来集中性的灾难,所发生的各种现象之间不具有独立性,因此保险的基础原则——“大数法则”无法适用。过去巨灾发生的频率非常低,作为厘定保险费率基础的风险评估数据也极端缺乏。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近年来利用计算机的巨灾风险模拟技术被广泛应用。像特大地震这种发生频率低、无法收集相关受损数据的风险,可以通过建立概率模型来模拟灾害情况,从而寻求损失金额规模与灾害发生概率之间的关系。东京海上日动的TRC 公司内部设置了风险评估研究开发部,构建了日本的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目前只有地震和台风模型)。该部门通过模型来分析公司所承保风险的集聚情况,并将分析结果运用到与再保险公司的费率交涉业务中。另外,还向企业客户提供风险分析服务及咨询,分析公司在全国各个网点的抗震性能,这在公司探讨灾害对策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台风风险评估模型以台风的登陆频率、中心气压差(台风的强度)、登陆角度等作为基础数据,通过模拟的形式,将从台风靠近日本近海开始,到通过日本本土为止的整个过程再度呈现出来。这种模型不仅能对过去的台风进行再现解析,还可以对至今登陆的所有台风的登陆频率、中心气压差(台风的强度)、登陆角度等进行概率分布评估,甚至还能对假想中的类似于百年一遇的台风进行模拟再现。
员工在该总部的指挥下实施统一行动。
灾害发生时优先开展的重要业务首先是受理灾区的事故报案,支付保险赔款;其次是接受灾区以外的一般性事故报案,支付赔款。在台风这样大范围灾害发生时,由于在短时间内会出现大量同类型的索赔请求,所以预先制定了《全国员工动员计划》,可以在短时间内高效动员全国非受灾地区分支机构的公司内部援助人员。
在过去实际发生的大规模灾害中,东京海上日动公司成功地实施了上述的配置计划,实现了快速的保险理赔服务。2006年9月,袭击日本列岛的13号台风(“珊珊”)在以九州北部为中心的地区造成了严重损失。东京海上日动公司于台风登陆次日就在当地组建了紧急对策室,在总公司理赔部的指导下,启动了全国性的援助体制,投入了包括公司内业务员、定损员以及公司外部的专业公估人等在内的460位工作人员,在约5个月时间内基本上处理了超过15000件的理赔案件。
另外,东京海上日动公司还设想公司自身可能遭受巨大灾害,为此专门制定了事业可持续计划。要制定灾害应对计划,首先不可或缺的就是设想风险、推定受灾程度。作为最坏情况,设想如果首都发生垂直型地震,“总公司大楼遭受震度6级的地震而无法使用”的情景。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如何在修复目标时间内恢复公司的重要业务来进行对应准备,制定实施计划。在1995年发生的都市型大规模灾害——兵库县南部地震(阪神淡路大地震)中,可以说由于很多大型企业的受灾地区管理者甚至总公司高层不能作出正确合理的判断和指示,导致了企业的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为了使公司高层领导、管理人员在发生巨灾时能作出迅速且准确的决断,东京海上日动公司根据灾害场景定期实施模拟演习,以强化大家的应对能力。■
(王婷译)
作者系日本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株式会社驻中国总代表处代表
(责任编辑 张晓莹)
保险公司的巨灾风险管理对策
发生大规模自然灾害时,企业的多数功能都会停止或者受到制约,所以要求企业事先确定应该按照怎样的优先顺序开展活动,制定明确的方针和行动原则并熟悉了解。东京海上日动公司在研究过去众多灾害案例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灾害对策和公司的事业可持续计划。同时,还编辑了《综合灾害对策指南》,配发给各个部门,并实施定期演练。发生灾害时,根据该指南,公司将成立灾害对策总部,公司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