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1
房屋买卖合同
立合同人 以下简称 卖 方: 张桂芬 甲 方 买 方: 刘晓华 乙 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 甲方自愿将 库房面积 平米,卖给乙方,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整,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分一次付清所欠剩余款捌万元。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及附属物正式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时,应将该房屋腾空,清结该房屋已发生的水、电、物业管理等各项费用,并将付讫凭证及该房屋的钥匙交于乙方验收。
四、甲方应就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如实告知乙方,并无任何隐瞒。乙方对该房屋的所处环境、用途、内部结构、状态、设施、质量等现状、情况均已知悉,并无任何异议。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七、乙方中途违约,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30日内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八、上述房地产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契税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
办理过户手续。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未尽事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契约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联系电话: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