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推介国地税联合办税模式实施方案
推广推介国地税联合办税模式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56号)、《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根据《关于推广推介全市改革创新经验的实施意见》(淄改办发〔2016〕2号),现就全面推开联合办税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国地税合作的工作部署,坚持法治引领、改革创新,以信息共享为基础,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效为重点,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通过全面推开国地税联合办税
。
、联合开展案件检查和协查、联合进行专案稽查等。通过协同执法,解决多头检查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规范处罚行为,推动实现公平执法、规范执法和高效执法。
(四)聚合信息资源。加强信息交流,共享税收相关数据资料,共同采集、分析、应用第三方数据信息,整合国税、地税纳税人信息采集平台,提高外部信息应用成效,有效减少征纳成本,提高征管质量。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3月上旬,召开全市联合办税推进工作现场会,现场观摩学习博山模式。3月下旬,市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对各区县联合办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首轮督导,指导督促各区县因地制宜制订完善联合办税方案。
(二)全面铺开。4月上旬,市国税、地税部门共同制定简易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4月底前,各区县按照博山模式落实联合办税大厅管理与服务,以应对“营改增”全面推开。6月底前,各区县基本落实联合税收宣传、联合培训辅导、合作征收税款、联合纳税信用管理、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协同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联合开展欠税管理、协同开展风险应对、协同开展国际税收管理、联合税务稽查、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等工作。
(三)巩固提升。2016年底前,联合办税其它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省内业务通办和利用电子税务局实现网上相互委托代征工作,按照省国税局、省地税局部署要求按期落实到位。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市推行博山区联合办税模式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6年创新改革十项措施之一,也是打造“三最城市”的重要举措。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联合办税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将其摆上重要议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政府主导、财政协调、国地税顶层设计、基层税务机关抓好落实,持续深入做好国税、地税联合办税工作。各区县要及时建立健全税收保障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充实联合办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三)鼓励先行先试。